第3725期 2016-11-29

农民焚烧秸秆被拘,治雾霾不能“欺软怕硬”

刘文昭  

昭昭在目

2259
导语

最近,黑龙江省肇东市的一位村民,因焚烧秸秆被行政拘留。“禁烧令”实行了十几年,他也并非被行拘的第一人,但这个消息还是引起了网友热议。有人认为,违法就该受到惩罚;有人认为村民无法处理秸秆,焚烧情有可原。实际上,除了探讨行拘村民合理与否,更值得思考的是,治霾成本,个人、企业和政府该如何分担。…[详细]

焚烧秸秆对农民来说最划算,拘留罚款也管不住

焚烧秸秆,会释放污染物,大规模焚烧秸秆,在特定情况下,确实是雾霾的主要成因。为了防止秸秆焚烧,政府也使出了各种招数:除了有相关法律规制,在天空中,有卫星遥感监测秸秆焚烧火点;在地面上,一到焚烧秸秆季节,干部进村,联防联控;防控不力,地方政府还会被追究责任。

如果秸秆不焚烧,一般有两个处理办法,一是还田,就是用粉碎机将秸秆粉碎,再用旋耕机直接翻耕到地里;二是离田,就是将秸秆用打包机打包运离田间,然后卖给相关企业。这也是专家提倡的秸秆利用方式。

类似的标语,很多产粮区都可以见到类似的标语,很多产粮区都可以见到

然而,这两种方式无法让秸秆焚烧绝迹。首先,无论是南方还是北方,还田处理不好,都会影响后续的耕种;离田之后,如果周围没有相关企业,秸秆依然没法处理。而焚烧秸秆,可以增加土地肥力,还能减少病虫害。

更重要的是,无论是离田还是还田,都会增加农民的负担。有测算显示,无论是还田还是离田,每亩地会增加60元到80元的成本,而政府每亩只能给10-20元的补贴。对于每亩地净收入只有一两百元的农民来说,成本过于高昂。

面对这种现实困境,人民日报也不得不承认,很多合理利用秸秆的政策,“只是看上去很美”。

要让农民不焚烧秸秆,要么给钱,要么给空间

农村焚烧秸秆的根源在经济,就应该用经济手段解决问题。目前,我国绝大部分污染防治资金都投向城市,很少留给乡村。禁烧秸秆,也是农民支付主要成本,当地政府适当补贴。城市居民本就享受着城乡二元体制的“照顾”,现在又让农民花钱保护环境,并不合理。

从国家层面上,防止污染的资金应先向农村倾斜,再要求农民不要焚烧秸秆。学者姚遥估计,目前全国有两亿吨秸秆因成本问题被焚烧,如果国家支持农民粉碎秸秆还田,并补贴全部成本,每年需要不到200亿元。这笔钱并不是很大,2014年,北京市公共交通补贴就已达200.1亿余元。

如果国家拿不出这笔钱,地区间就要做好互惠。11月初,华北、华东出现大规模雾霾,环保部专家会商后认为,雾霾“元凶”是黑龙江燃煤取暖和生物质燃烧造成的污染物(生物质燃烧基本上就是秸秆焚烧)。

既然华北和华东想要好空气,也不能只让东北的地方政府出钱补贴农民,北京、上海这样财大气粗的地方政府也该给些补贴,毕竟对北京和上海来说,空气污染造成的损失更大,治理的成本也更高。

如果国家和北京、上海都不愿意给钱,那么就应该允许当地农民有条件的焚烧秸秆。美国即是如此。美国的俄亥俄州盛产玉米,在该州环保局网站的“你可以焚烧什么(What can you burn)”板块,玉米秸秆位列其中。

俄亥俄州盛产玉米,当地允许农民有条件焚烧秸秆俄亥俄州盛产玉米,当地允许农民有条件焚烧秸秆

当然,这种焚烧是有组织有计划的。该州规定,若有焚烧计划,且秸秆堆超过一定体量,农民必须先通知环保局,获得许可才能焚烧。同时,秸秆堆中还不能含有橡胶、沥青、油脂、动物尸体、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等禁止焚烧的物质。

此外,该州对焚烧地点和时间也有规定,如焚烧地点要和餐馆、学校、住宅等建筑保持至少300米的距离,远离林区,不能影响公路、铁路和航线的正常能见度等;时间上,露天焚烧必须规避俄亥俄州野火风险较高的月份;焚烧时,大气条件必须有利于污染物的消散,如果遭遇雨天、雾天或是逆温天气,也是禁止焚烧的。

一禁了之,这类粗暴的行政管制并非孤例

对秸秆焚烧一罚了之,既不给农民物质补贴,又不给焚烧的权利,是把防治雾霾的成本推给了个人,这种简单的行政管制手段并不鲜见。

2015年1月,四川省达州市宣布,1月份以来“持续不散的雾霾”的罪魁祸首终于找到——熏制腊肉是达州空气质量差的主要诱因,并强行关闭了多家腊肉工厂。随后,重庆接过了接力棒,以环保执法的名义对“烟熏腊肉”开刀。

两地政府找的雾霾诱因,连新华社都看不下去了,并提出质疑:“传承了数百年的烟熏腊肉,竟要为当今日渐糟糕的空气质量负责”,“动辄拿厨房油烟、烟熏腊肉等群众生活中的问题来当致霾的‘替罪羊’,难免有避重就轻、敷衍塞责的嫌疑”。

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研究员刘远举则认为,虽然熏腊肉与空气污染的关系不大,但也可能在特定情况下,成为导致雾霾的主要诱因。但禁止熏腊肉的政策仍显粗暴,如果担心污染,应通过工厂的规模化生产来满足人们的需求,也能降低污染。达州关闭腊肉生产厂,不仅是粗暴的,更是愚蠢的。

四川达州环保部门抛出“熏腊肉致霾论”,受到舆论广泛关注四川达州环保部门抛出“熏腊肉致霾论”,受到舆论广泛关注

达州市的笑话,离有的人或许很远,但有的行政管制却离每个人都很近。汽车限行这一减霾举措,在各地的雾霾预警预案中几乎都有出现。

但限行真的能明显改善大气环境吗?这仍是个有争议的话题。墨西哥城是世界上较早施行汽车限行的城市。为了缓解拥堵和空气污染,墨西哥城1989年开始推行每辆汽车停驶一天(周一到周五)的汽车限行政策(Hoy No Circula),这和北京的尾号现行政策非常类似。

十几年后,美国加州伯克利大学的经济学家卢卡斯·戴维斯(Lucas Davis)对墨西哥城的限行政策的效果进行了分析,他认为在考虑和控制了季节、工业排放和其他新政策等因素的影响后,没有任何证据表明限行改善了墨西哥城的空气污染状况。

墨西哥城的限行政策并没有改善空气污染墨西哥城的限行政策并没有改善空气污染

限行,对中国城市空气质量的影响又是怎样呢?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曹静等人在《限行政策是否改善了北京市的空气质量?》(2014年)一文中,给出了一个参考答案。

她们通过断点回归分析(把限行政策看作一个突然改变的因素,把它的影响和其他一些连续变化的政策所产生的影响进行区分,和卢卡斯的研究方法类似)发现,北京市在奥运会期间和之后实行的 “单双号限行”和 “尾号限行”政策对于北京市的空气质量没有产生明显的改善作用。限行政策对于空气污染指数 (API)和与机动车排放相关的PM10、NO2浓度均无明显的影响。

虽然很多学者也通过其他研究方法,论证出限行对改善北京空气质量有很强的作用,环保部门对北京雾霾的分析,也表明汽车尾气仍是雾霾的主要污染源。然而,曹静的研究至少表明,限行改善空气质量的作用仍有待进一步验证,但车主和社会的损失却是实实在在的。学者赵峰侠的论文通过估算闲置资本的方式,估算出北京限行每年直接的经济损失为84亿元,而环境收益仅为0.57亿元。

政府治理雾霾,本应综合的考虑各种措施的成本和收益,选择雾霾治理收益高的举措,限行减霾的推广本应更为审慎。地方政府选择它,恐怕是这个政策最简单易行,而且对GDP影响最小。

对个人苛责,对企业放纵,成本分摊不公,雾霾真能治理好?

无论是禁止焚烧秸秆,还是汽车限行,都是让公众承担治霾责任。这类措施,地方政府干起来,雷厉风行。相形之下,地方政府对企业则要“温情”许多。

这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1、地方政府对排污企业放宽环保要求,用有意无意的渎职,为污染企业行方便;2、一些地方政府为了环境质量达标,指使监测站编造、篡改监测数据,客观上为污染企业服务。有的地方政府甚至为污染企业买单,如江西乐平市政府多次使用财政资金,为企业代缴排污费超过千万元。

不过,如果地方政府在面临实际的考核压力时,对企业的温情也是说散就散。今年9月中旬以来,河北石家庄市连续出现重污染天气,在全国74个重点城市排位持续倒退,完成全年PM2.5浓度下降10%的任务极其艰难。

结果,石家庄开展了一场轰轰烈烈的“利剑斩污”的行动。不仅有单双号限行和错峰上下班,这类公众需要承担的减霾责任;全市所有钢铁、水泥、焦化、铸造、玻璃、陶瓷、钙镁等7大行业的企业,不管达标不达标,全部停产。如此治霾,短期可能有效,但从长远看,恐怕企业连达标生产的动力也会失去。

有学者认为,成本分摊是治理雾霾的关键。在中国的分摊格局中,最弱势的是农民,次弱势的是普通车主,比较强势的是企业,最强势的是地方政府。这种格局,不知道治好雾霾需要多少年。

每添加一个题目需要新建一个ID,填写规则是ID之间用英文逗号分开。
如两个题:10600867,10600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