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对党机长劫持失联客机?

据英国《每日邮报》昨日报道, 马航失联客机机长是马来西亚被监禁的反对党领导人安瓦尔的忠实支持者,他可能因为不满对安瓦尔的司法判决而劫持了飞机。这样的猜测是不是空穴来风? …[详细]

客机失联前,马来西亚两位反对党领袖相继获罪

在客机失联前一天,马来西亚反对党领袖安瓦尔因鸡奸罪获刑

在马来西亚,政权长期由一个政党联盟——国民阵线(简称国阵)把持。但是近年来,由反对党组成的政党联盟——人民联盟(简称民联)对国阵的执政地位形成冲击。2008年3月马来西亚全国大选,民联打破马来西亚的政治传统,使执政党国阵失去国会的三分之二多数议席,民联也破天荒地赢得了五个州属的执政权。

安瓦尔正是民联的头号人物,在选举中冲击国阵后,他甚至声称能把国阵“拉下马”。 然而2008年7月,安瓦尔被指控鸡奸了自己的前助理。

安瓦尔(左)被指控鸡奸了自己的前助理赛义夫(右)安瓦尔(左)被指控鸡奸了自己的前助理赛义夫(右)

这起案件几经审理,于今年3月7日被马来西亚上诉法庭宣判,判处安瓦尔五年监禁。3月8日,马航客机失联。

上个月,反对党另一领袖卡巴星因“煽颠罪”获罪

2月22日,民联的另一位领袖卡巴星被法庭认定煽动罪名成立;3月11日,卡巴星被判煽动罪,罚款4000令吉。卡巴星被判刑是典型的“因言获罪”。

在马来西亚,有9个世袭的土王统治者(即“苏丹”——某些伊斯兰国家最高统治者的称号),分别统治着9个州。马来西亚名义上的最高元首(实际政府领导人是总理)就是从这9位苏丹之中选出,任期5年。9位苏丹相当于各个州的“皇帝”,享有至高无上的特权。2009年,卡巴星因为一起政治纠纷扬言要起诉霹雳州的苏丹,结果被起诉触犯煽动罪。

这起案件也是几经审理,最后法庭援引《1948年煽动法令》条款判定卡巴星罪名成立。

卡巴星(中)获刑卡巴星(中)获刑

反对党领袖获罪被认为是政治迫害

马来西亚向来有利用司法打击政敌的“传统”

1969年马来西亚大选,国阵的前身——联盟的得票率由58.4%下降到48.8%,在国会中失去了三分之二多数,执政地位受到冲击。反对派的支持者为此举行庆祝游行,与联盟的支持者发生冲突。于是联盟控制下的政府宣布全国进入紧急状态,国会被中止,许多反对党主要人物根据紧急法被抓。

这次事件被一些学者认为具有标志性——马来西亚由一个温和的民主政治转向了“一种权威主义的形式,在这种政治形式中,一个精英集团采取了任何必要的措施以保证其继续控制政府”。

此后执政者利用司法手段打击政敌的现象依然常见。1975年,拉扎克政府以腐败罪逮捕了威望日益上升的政治人物哈桑。分析人士认为,不管哈桑是否有罪,政府都使用了自己的权威介入国内司法程序,“这一切反腐败的行动实际上是为了压制政治上危险的反对派而采取其他行动失败后不得不采取的一种措施”。

对安瓦尔和卡巴星的审判很难不让人生疑

安瓦尔已经不是第一次被判监禁。1998年,安瓦尔和马来西亚总理马哈蒂尔闹翻,被解除副总理职务,同年被捕入狱;次年安瓦尔因渎职罪被判监禁六年,2000年安瓦尔又因鸡奸罪被判监禁九年。

奇怪之处在于,安瓦尔每次遭遇司法麻烦,都与一些政治节点重合。1998年他政治失势,之后被捕;2005年他领导的反对派崛起,结果他被控鸡奸;2014年安瓦尔正准备登记参加地方选举,如果获胜,他将掌管该国最富裕的州——雪兰莪州,在这个节点他却被判监禁。

卡巴星的遭遇也有蹊跷之处。吉隆坡高庭本来于2010年裁决卡巴星煽动罪名不成立,但政府提出上诉后案情逆转,上诉庭推翻高庭的判决,指卡巴星罪名成立,并把此案发还高庭重审。

不同寻常还在于,虽然马来西亚有鸡奸罪和煽动罪,但这两个罪名很少被使用,现在却偏偏用在了两位反对党领袖身上?

根据马来西亚法令,若一名国会议员被判超过1年监禁或罚款逾2000令吉,则会丧失议员资格。所以安瓦尔和卡巴星都将面临失去议员资格。

国际舆论普遍对这两项判决持怀疑态度

美国国务院发言人珍·普萨基(Jen Psaki)7日表示,针对安瓦尔的审判“引发了很多有关法治及法院独立性的担忧”。

人道主义对话中心(Center for Humanitarian Dialogue)亚洲地区负责人迈克尔·瓦提克奥蒂斯(Michael Vatikiotis)表示,7日的判决是东南亚国家民主制度面临的“严重挑战”的一部分,这些国家的“法院被用于压制人民主权,以维持权力现状。”

联合国人权高专办也于7日发表媒体通报,对马拉西亚知名律师、国会议员卡巴星早些时候被判违反该国《煽动法(SeditionAct)》而可能被定罪入狱的事件表示严重关切。人权高专办发言人科尔维尔(Rupert Colville)表示“马来西亚政府于1948年颁布的《煽动法》不符合国际人权法准则。利用法律来限制言论和意见表达将可能会扼杀马来西亚人民享有这些权利的自由。同时,律师必须能够在不受恐吓、阻碍或任何形式的不正当干涉的前提下履行其专业职能,应该有权就相关法律事宜发表专业性见解。”

马来西亚长期的威权政治已经引发越来越多不满

马来西亚执政党长期奉行威权主义,前总理马哈蒂尔坦承“独裁也有好处”

马来西亚被多数学者看作一个典型的威权国家。掌权22年的前总理马哈蒂尔宣称“独裁有时候对人民也有好处”。他说“马来西亚过去22年来被指受到一名独裁者统治。但是我乐在其中”。

马哈蒂尔掌权多达22年马哈蒂尔掌权多达22年

马哈蒂尔认为一党制能够维持社会稳定及取得高速经济发展,他说“至少我们有了一些进步。这栋建筑物(吉隆坡太子世界贸易中心)过去都不存在的。”

《煽动法令》等法律成为政府打压工具,离现代民主法治文明甚远

让卡巴星获刑的《煽动法令》明文规定,“煽动”包括:

1.导致憎恨、藐视或对任何统治者或任何政府产生不满。

2.唆使公民或居民以不是法律所允许的手段去改变法律已经规定的事物。

3.导致憎恨、藐视或对马来西亚或各州司法行政产生不满。

4.导致公民之间产生不满。

5.促使马来西亚人口中族群与族群之间或阶级与阶级之间产生恶意及敌对情绪。

6.质疑受到《联邦宪法》第三章或第152、153或181条款保护或规定的任何事项、权利、地位、职务、特权、主权或君权。

有下列行为即触犯《煽动法令》:

1.个人从事或尝试从事具有煽动倾向的行为,或与人共谋从事具有煽动倾向的行为。

2.发表任何煽动性的字眼。

3.印刷、出版、销售、献议销售、分派或重新印制任何煽动性出版物。

4.进口任何煽动性出版物。

并且警阶不低于警长的警察若认定某人触犯此法(或合理怀疑在触犯此法)或教唆他人触犯此法,可在无逮捕令的情况下逮捕此人。

显然,《煽动法令》具有钳制言论的作用。而马来西亚可以被用来当作打压工具的法律还有《内安法令》、《紧急法令》、《1984年印刷及出版法令》、《1959年放逐他州法令》、《1933年限制居留法令》、《1967年警察法令》等。

反对党反威权的姿态赢得不少民意

安瓦尔明确的扛出反威权大旗,他说“把亚洲价值观当作搞独裁活动和剥夺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的借口,是奇耻大辱”、“人们已经受够了这种半专制主义的统治了。政府不仅完全控制了媒体,而且傲气凌人、渎职腐败。”

安瓦尔的主张赢得了马来西亚中产阶级的支持,2013年大选,民联已经得到了过半数的普选票,只是因为选区划分不平均等原因没有最终赢得大选。

在国内外压力下,马来西亚执政当局启动改革,《内安法令》等被废止,总理纳吉布还表示将废止《煽动法令》,以《国家和谐法》取代。然而安瓦尔和卡巴星获刑表明,马来西亚的政治斗争可能仍然激烈。

被刑罚的两位反对党领袖得到不少同情。民联支持者将在21日展开大型集会,力抗司法不公。加影州议席补选的民联候选人旺阿兹莎说,当安瓦尔因鸡奸罪而被上诉庭判决罪名成立的那一刻,她也不知道自己竟然会哭泣。可见民联党员的委屈。而失联客机机长查哈里也是民联的党员,而且在上届大选有参与助选,他还曾身着“民主已死”的T恤衫与朋友合影。

安瓦尔有很多支持者安瓦尔有很多支持者

结语

事情的真相还未水落石出,但怀疑机长因政治倾向劫机,却也不是空穴来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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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彦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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