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16期 2018-09-04

为什么应当高度关注《民法典》草案

郭墨墨  

与君共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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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刚刚结束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民法典各分编(草案)初次提交审议。这是继2017年3月民法总则通过后,民法典编纂工作的又一个重要步骤。按照计划,民法典草案将于2020年3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民法典出台后,现行的民法通则、物权法、合同法、担保法、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侵权责任法将被替代,不再保留。可以预见,民法典的出台将极大的影响社会与每个人的生活面貌。…[详细]

民法典是怎么回事,它和普通人的生活有什么关系?

一般人提起法律,就会想到犯罪与刑罚,但其实那只是刑法的内容。而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间的身份和财产关系的法律。

所谓平等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所谓身份关系,包括夫妻婚姻关系、父母子女亲子关系、亲属之间的关系、收养关系等。而财产关系,则指财产的占有、支配关系(物权法)、财产的交换关系(债权法),包括商品的交换、劳动力的交换等。

也就是说民法几乎涵盖了我们每个人生活的方方面面,堪称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

民法是个外来词汇,源自罗马法,由日本人翻译再传入中国。中国古代民法不发达,民法并不单独存在,而是民法与礼合一,民法包含在礼中。所以到今天,很多普通人一提到法律,首先想到的就是刑法。

民法是市民社会的法,今天民法在生活有多重要?看看民事案件比例是多少就知道了。

自1978年以来,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日益发展,各类案件中刑事案件所占的比例越来越少,由1978年的48%下降到2009年的11.7%,民事案件的比例越来越大,由51.9%上升到86.2%。(中国近30年来诉讼案件数量分析——《2011中国法律发展报告》·朱景文·《法制日报》2012-01-18)

近年来,民事案件基本都要占到法院审理案件总数的86%以上。

民法是改革开放的制度化成果,反过来也保护和指引着改革开放。1980年代以来陆续出台的民事立法,如1980年的婚姻法、1985年的继承法、1986年的民法通则、1991年的收养法、1995年的担保法、1999年的合同法、2007年的物权法、2009年的侵权责任法等,为保障公民权利,促进交易、定纷止争,维护市场经济制度,发挥了难以磨灭的作用。它们本身反映了今天日常生活的形态,体现了改革的思想,同时它们也对改革开放给予了保护和指引。

民法是宪法精神的具体化。“民法是私法的基本法,它以对人的保护为核心,以权利为本位,系统全面地规定了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在民事活动中享有的各种人身、财产权益。因此,民法典被视为现代法治文明的扛鼎之作,被誉为法治健全完善的标识。”(《民法总则的时代意义》·梁慧星·《人民网-人民日报》2017年04月13日)

民法典,就是按一定的体例、系统地将民法的各项制度编纂在一起的统一立法文件。

相信大部分人第一次知道“民法典”这个词,应该是通过中学历史课本对法国大革命以及拿破仑的介绍。

历来评价拿破仑,都不能绕过他的《民法典》。有一个广为流传的说法是,拿破仑自诩:“我真正的光荣并不是打了40次胜仗。因为,一次滑铁卢失败就把它全抹掉了。但有一样东西是永远不会被人忘记的,那就是我的民法典。”

1804《法国民法典》确实无愧于这个说法,它树立了近代法治基本原则,影响了世界。

《法国民法典》又称《拿破仑法典》《法国民法典》又称《拿破仑法典》

《法国民法典》基于个人主义思想和自由平等的观念,确立了所有权的绝对化、契约自由及过失责任等三项原则。它语言相对生动和浅显易懂,也因此广受赞誉。

对东方国家民法产生过重大影响的,还有《德国民法典》。晚了几乎一个世纪,于1900年诞生的《德国民法典》,按照总则-债权-物权-亲属-继承的体例编成。它的体例结构安排,体现了所谓对人“从摇篮到墓地”的终极关怀,它对日本、中国台湾和今天的中国有重要影响。

《德国民法典》是具有德国民族特色的高度抽象和逻辑化的立法技术的产物。它概念艰深,语言精确晦涩。法言法语和日常生活用语相去甚远,民法成为一门大众不好理解的知识。

民法典为什么多年夙愿未成?当前民法典编纂出台的步骤是什么

在1954年至2001的年近半个世纪里中国曾4次启动民法典编纂工作,然而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4次尝试编纂民法典的努力均未能最终落地。

“1982年5月,民法典(第三次)起草完成第五稿后,又被叫停了。彭真同志当时提出,民法典的起草工作由‘批发’改为‘零售’,即先制定单行法,待单行法完善后再制定民法典。”“理由是中国正在进行经济体制改革,摸着石头过河,不可能在一部完整的民法典中,预先确定一些规则,只有待改革大体告一段落后才有把握制定完善的民法典。”(江平口述历史《沉浮与枯荣》)

由此形成了自1980年代以来一系列民事单行立法的模式。

法学家王利明认为,之前几次民法起草失败,最根本的还是经济方面的原因,根源在于改革开放以前的计划经济时代没有民法典方面的需求。

2014年《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加强市场法律制度建设,编纂民法典”的目标。次年,第五次民法典编纂工作正式启动。

2015年3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提出了“两步走”的编纂思路,即:先制定民法典总则,再整合物权法、合同法、侵权责任法等其他民商法律为民法典。

2017年,民法总则按预定进程顺利制定出来。按计划,民法典各分编草案于2018年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争取于2020年审议通过,形成统一的民法典。

当前草案透露出的重要条款值得人们细细品读

通过新闻,部分草案内容已经公开,很多是亮点,也有些存在巨大争议。下面试举一些草案内容,你可以轻易发现这些相比整个法典九牛一毛的条文对未来生活的影响。

在人们最关心的“房”的部分:

《民法典各分编(草案)》第152条表述:“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而现有《物权法》的规定则是:“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委员孙宪忠认为草案存在问题,“现在收了一次钱,再收几次钱,从社会主义法律思想上说不过去。”

草案专章规定居住权,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并经登记占有、使用他人的住宅,起草机构称此举意在为公租房和“以房养老”提供法律保障

外墙、电梯广告收入归业主所有。为了解决物业管理活动中业主作出决议难的问题,草案适当降低了业主作出决议的门槛,并明确共有部分产生的收益属于业主共有。

关于婚姻家庭:

增加离婚冷静期的规定。草案规定了一个月的离婚冷静期,在此期间,任何一方可以向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申请。

为适应我国人口形势新变化,草案不再保留计划生育的有关内容

弄坏特定东西,也得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这是爱狗者的福音。

草案增加规定:故意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品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伤害对人有重要意义的小猫小狗,就不是赔狗肉价这么简单了。

关于汽车社会,搭车:

为了既保护受害者的权益,又鼓励大家助人为乐,草案规定,无偿搭乘人在交通事故中受到损害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机动车驾驶人赔偿责任。

对于禁止性骚扰问题,民事责任是明确的

草案规定: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行动或者利用从属关系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可以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用人单位应当在工作场所采取合理的预防、投诉、处置等措施,预防和制止性骚扰行为。

关于环保,有了惩罚性赔偿制度

草案增加规定生态环境损害的惩罚性赔偿制度,规定侵权人故意违反国家规定损害生态环境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

尽管不少著名学者对民法典最终出台持乐观态度。但并非没有担忧,民法典终究是一国一时立法水平的检阅,是对立法的逻辑能力,语言能力的考验。

新闻报道,徐显明委员说“民法典各分编草案总共才1034条,我觉得条数太单薄”。而法国民法典是2200多条,德国民法典是2500多条,荷兰民法典是2600多条。

“现在看要在2020年通过该法典,所剩只有两年多了”,而拿破仑法典起草的时候大概是用了4年左右的时间,德国民法典前后大概用了二十几年的时间,荷兰民法典从60年代一直到80年代,也是用了二十几年的时间。“我们的民法典,包含的内容远比西方的复杂”。(《徐显明:“民法典各分编草案总共才1034条,我觉得条数太单薄”》《新京报》2018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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