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妇炎洁被曝光“并非药品,实质就是消毒水”,引起了不小的风波。之后,该产品生产商澄清称:妇炎洁产品分多种规格,其中大部分规格是有国药准字批号的,只有一种规格为“卫消字号”。 …[详细]
虽然做出了解释,但关于妇炎洁的种种问题还是进入了公众的视野。除了不是药品,虚假宣传,女性洗剂类产品的实际作用也受到了诸多质疑。
虽然生产妇炎洁的仁和公司表示,在市场流通的妇炎洁牌系列产品有三个批准文号,拥有多个剂型和规格,其中,妇炎洁牌洁阴康洗液的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 Z20103066”;妇炎洁牌甲硝唑氯己定洗剂的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 H20043498”;只有妇炎洁牌植物本草抑菌洗液的企业标准经省相关部门备案,标准号为Q/JKM002,卫生许可证为“赣卫消证字(2010)第 0003号”。
而根据国家《消毒管理办法》规定,“卫消证字”批号用于消毒产品,主要用于杀灭或清除传播媒介上病原微生物,日常用的洗手液、消毒液、湿纸巾、卫生棉、纸尿裤等都属于“卫消证字”产品。补充一点,虽然妇炎洁的剂型不止一种,有些也有国药准字号,但违规的草本抑菌洗液正是该厂广告的主打产品。 …[详细]
另一质疑主要针对妇炎洁的虚假宣传,因为妇炎洁产品适应范围一项写着:“用于女性阴道炎、外阴炎、男性龟头炎、包皮炎、阴部湿疹、肛门、生殖器疣、外阴溃疡、女性白带异常等症状的皮肤黏膜消毒。”在一些网站的妇炎洁洗液销售页面上,甚至直接标注为“抗菌消炎药”。
但卫生部(现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于2009年发布的第7号公告就指出,消毒产品与药品有严格的区别,消毒产品不是药品,没有治疗疾病的作用。而妇炎洁称能缓解或消除妇科炎症,是属治疗范畴的,显然超出了“卫消证字”的使用范围。
实际上,在2009年卫生部颁布的该公告同时也公布了67种涉嫌“宣传疗效、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不合格消毒产品,那时妇炎洁就榜上有名。
此外,妇炎洁还引入“草本和天然”等概念,借用中医药的壳子,在宣传中强调主要成分为“苦参、百部、蛇床子、黄柏、维他命E”等中草药和提取物,是“天然的,更安心”的洗剂。但其实该产品的主要抑菌成分是浓度为0.08%--0.12%醋酸氯己定(Chlorhexidine Acetate)。而醋酸氯己定,则是如假包换的化学制品,该物质不同浓度的溶液常被用于手术器械的消毒和房间家具的消毒,的确可以叫做“消毒水”。 …[详细]
即便抛开批号上打擦边球和虚假宣传的问题,“妇炎洁”类(包括药物洗液)产品也有通病,就是这些产品为健康女性“生造”了洗液市场。
所谓“洗洗更健康”的概念纯粹是企业无中生有。因为女性阴道本身是弱酸性环境,具有自我清洁、抑菌的作用。非药品洗液产品属于清洗洗剂,会破坏阴道的酸碱平衡,引起菌群平衡失调。美国妇产科医师学会(ACOG)的建议直接指明了“健康女性应该尽量避免灌洗私处”。因为根据该协会对现有研究的整理,发现相对于不确定的好处,这一行为的风险远远大过它的好处。该协会还列举了相关风险,比如:不必要的灌洗会打破女性体内的细菌平衡,使得有害细菌滋生,增加细菌性阴道疾病、早产、子宫内膜异位症和宫颈癌的风险。其中,增加女性患盆腔炎(PID)的概率会提高73%,而宫外孕的风险更会提高76%。
中国妇科专业人士的建议也是相同的:在正常情况下,女性根本无需使用洗剂,最好的清洁方法就是使用清水坐浴。一味通过消毒来追求“无菌”是不现实且不正确的。这种行为不仅会造成健康隐患,还可能会提高细菌的耐药性。而对于的确有炎症的女性,也应该在咨询医生后再选择合适的方式治疗。 …[详细]
在广播、电视和网络处处都有保健品或者卫生用品的广告,虽然这些广告都以疗效当做宣传点,但这些产品其实都不是药品。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进行的一项调查也表明了民众对这些广告的不信任,这项2245人参加的调查中,有76.7%的人认为当前虚假医疗广告非常多。
除妇炎洁外,在市面销售的类似标注为“非药”但却“宣传具有疗效”的产品还有很多,比如以“卫消证字号”身份上市的“妇科千金洗液”;以“食健字号”上架的 “牡蛎壮骨颗粒”、“草珊瑚甘草良咽糖”和“儿康宁”等等。…[详细]
除了在广告中宣传不该具备的“疗效”,一些产品甚至会直接违规标注,在准字号上冒充药品。这类违规最近的例子也来自一个知名品牌,今年三月,浙江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就发布消费提醒,指出海昌隐形眼镜有限公司生产的“海昌S.H.E”润眼液存在违规标准产品,使用消毒产品的批号却生产了药字号的产品。
一方面,当前药品、消毒剂和食品没有明确的区分,更没有科学的甄别标准和完整的管理体系,一般遵循的是由谁审批就由谁主管,这样使一些介于药、食品和消毒之间的产品纷纷“借疗效"混入医药市场。…[详细]
另一方面,就算业已区分的产品,由于分类复杂,消费者想要搞清也是一个庞杂的工程。仅在批准文号上看:药品是“国药准字号”,普通食品是“食准字号”,保健食品是“食建字号”,消毒卫生用品则是“卫消证字号”。这其中,只有具有“国药准字号”的药品有资格宣传疗效,而其它批号则都是没有资格宣传疗效的。但面对外用卫生消毒用品和外用消炎药品这类功用相近的产品,消费者即便知悉批准文号的意义,恐怕也还是难免一头雾水。…[详细]
企业将药品贴上“非药品”的标签,不但能绕过药品复杂的审批,降低成本,还能逃避监管。药品审批环节很多,包括生产条件、厂房、设备、人员、原料进货、生产管理、质量检验和售后服务等等,每个环节都十分严格。而保健食品和卫生消毒用品则不需要前置审批,只要企业能够提供相应部门出具的有关鉴定证书,就可以在相关部门申请批准生产,在工商部门办理营销批准手续后,便能上市销售。
再加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只能管理 “药字号”的药品,而对其它产品没有监管权,这就造成了“真药有人管,非药无人问”的诡异现象。最终使得妇炎洁这种在2009年就已经因涉嫌不合格宣传被通报的消毒用品,至今仍在打监管的擦边球挂着有“疗效”的名号在市面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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