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耗纳税人88亿,谁的胜利?

近日,香港官员表示,受一年前“老太逼停大桥”事件影响,港珠澳大桥香港接线工程预算需再度调高,比原先预算总额增加约88亿港元。换句话说,这位老太提起的诉讼,让工程损失88亿,最终仍要由香港全体纳税人承担。…[详细]

 

从经济角度看,这自然并不是什么划算的事。但老太逼停大桥的理由是环评问题,程序也完全符合法律规定。这自然让习惯了在公共工程上“靠边站”,对“一名老妇喝停一条大桥”此类事情根本无法想像的内地居民高声叫好。内地媒体也纷纷为当时法官的判决欢呼雀跃,直称这是法治的胜利。

 

然而,故事的全貌并不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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逼停大桥、成本上升88亿,值还是不值?
大法官邓桢裁定政府胜诉

“一名老妇喝停一条大桥”,法治精神的胜利?

本次事件的起源,是66岁的香港老太朱绮华认为,港珠澳大桥的环境评估没有包括臭氧、二氧化硫及悬浮微粒的影响,因而不合法,于2010年就环评报告申请司法复核。所谓司法复核,是指根据香港《环境影响评估条例》规定,即便环评报告已经多次公示,即便环保署长已经批准了报告,如果有居民认为工程规划侵害了自己的利益,可就个案提出起诉,由法院做出裁定。

2011年4月18日,香港高院裁定香港环保署批准的环保报告无效,理由是:环保署长批核的环评报告,欠缺关于空气质素的基线评估,未能符合港珠澳大桥研究概要及技术备忘录的要求。如果诉讼到此为止,政府想要继续推进逾700亿港元的港珠澳大桥项目的建设,只能修改环评报告。

此即所谓“一名老妇喝停一条大桥”,对此,国内媒体纷纷肯定香港这套充分保证公众参与公共工程规划的制度,并赞赏香港司法独立,尊重程序正义,让“民告倒官”成为现实。知名评论人陶短房声称,哪怕朱老太这种做法是在“挑刺”,政府和有关部门也理应对这种“挑刺”做足预案。88亿的工程损失固然可惜,但这笔账不能算到“香港老太”的头上,更应该追究有关机构的责任——若非有关决策部门在立项、评估、决策过程中还不够慎重,怎会被“挑了刺”?对此,香港政府需要反思。

不过,果真是“香港有关机构的疏失”吗?…[详细]

但上诉庭法官已经为政府平反:环评报告没有任何问题

其实,国内媒体去年大多只关注了4月份的“逼停”,但却少有人关注香港环保署对此进行了上诉——在9月27日的二审判决中,香港高等法院上诉庭三位法官一致认为,环评报告没有问题,环保署长也没有任何疏失,政府获得了胜诉,港珠澳大桥可以复工。

上诉庭推翻原先判决的原因是,在原审中双方律师未提供全面的资料,拼接式地引用相关规定,影响了原审法官对《环评条例》中及有关研究概要及技术备忘录的条文理解。原审法官认为,《环评条例》要求每一个工程项目都需要将污染减至最少,如果不做基线评估(即如果不修建大桥的话空气素质会如何变化),将无法达到要求,因此判大桥的环评报告无效。上诉庭则认为,《环评条例》并没有要求非得做基线评估,而在项目的研究概要及技术备忘录中,已经明确要求项目要用各种方法将污染减至最少。这与基线评估没有关系,即使环境署长没有做基线评估,仍可决定应作出何种减少污染的措施——除非有合理的质疑环保署长专业判断的理由。法官在判词中还补充了一个事实——在港珠澳大桥环评报告数十天的公众咨询期里,在环保署收到的合计两千余份的意见中,并没有任何一个人提出要求做“基线评估”。

因此,上诉庭的三位法官一致裁决政府胜诉,环评报告没有任何问题,港珠澳大桥可以复工。对此判决,朱老太并没有再次上诉,此判决即为该案的最后结果。

换言之,法院裁定政府没有任何过错或者疏失,既然无过错,自然谈不上什么反思。实际上,有过错的是原审法官,不过上诉庭也同时指出,原审法官的错误并不是原则性的,仅仅是技术性的,这种错误在司法活动中总是会出现的。

那这空耗掉的88亿,究竟该记在谁的账上?…[详细]

“逼停大桥”更大程度是“政客搞事”

如果说,朱老太仅是担心居民健康受到影响才提出诉讼,而未考虑到“逼停大桥”有什么影响,作为一个弱势的老者,倒也无可指摘。然而,上诉庭判决政府胜诉后,在接受香港媒体访问时,朱老太却表示她本来无意打官司,是“其他人着她打官司”,而她不知就里,称自己是个“傻婆”,也不知道会牵连到那么多人失掉工作,“心里感到很不安乐”。

朱老太的这番话,使在4月份就已出现的“政治阴谋”说再次发酵,很多人质疑,朱老太“逼停大桥”的这个诉讼,是香港公民党一手策划的。

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朱老太会打这个官司,与她的一位身为公民党成员的“干女儿”有很大关系。在了解朱老太对大桥潜在的环境危害的看法后,公民党建议朱老太申请法律援助对环评报告提出司法复核,进入诉讼后,为朱老太代理打官司的律师,也正是公民党的执行委员黄鹤鸣。许多批评者声称,公民党有“包揽诉讼”、“教唆打官司”的嫌疑。

而之所以称为“政治阴谋”,则跟公民党对公共工程的向来态度有很大关系。以在大桥事件中极为活跃的公民党副主席黎广德为例,在4月政府败诉的判决后,黎广德在媒体上发表文章称“港珠澳大桥判决令700万人受惠”,其坚定的反大桥态度让人想起更早时候公民党发动的“反高铁运动”。在反对广深港高铁香港段的运动中,黎广德粗糙地搞了一个“锦上路”方案,想用来否定政府的方案,却在工程价格方面弄虚作假,论据粗疏,离专业水平甚远。结果被一群由工程、建造、规划、财务和法律界组成的专业人士,联署在报章刊登声明,批评黎广德提出的方案“假专业”,“令同行深感羞愧”,“只是为反对高铁作专业化妆,以掩盖政治挂帅的目的”。

由此,便不难理解有香港媒体称“逼停大桥”同样是“政客搞事”了。…[详细]

香港人对“逼停大桥”早已普遍不满

事实上,与内地媒体截然不同。从去年4月法官判定政府败诉的时候开始,绝大多数香港媒体都对事件持负面态度,指出事件让港人承受了不必要的损失,甚少有媒体从“司法独立”“程序正义”等法治精神或环保的角度赞扬事件。

《太阳报》就称,“逼停港珠澳大桥”造成成本急涨还在其次,令人担心的是在一拖再拖之下,港珠澳大桥建成后可能已是明日黄花——随着内地发展的日益迅速,港珠澳大桥建成越晚,对维持香港转口地位的作用就越低。而更让人觉得悲哀的是,其他大型基建也好不到哪里去。曾荫权上任之际曾雄心勃勃推出十大基建,可惜在各方面阻挠之下,磨磨蹭蹭,拖拖拉拉,如今其任期即将完结,真正动工的只有港珠澳大桥、高铁、南港岛线及启德邮轮码头,其余不是仍在纸上谈兵,就是束之高阁,甚至无疾而终。

对政治内耗造成整个香港竞争力衰退的担忧,也早已在港人中普遍蔓延开来。不仅朱老太的街坊邻居不满意其逼停大桥的举动,甚至连她的儿子儿媳也对其做法表示反对。

对于公民党,民众更是直接用选票来表示他们的失望。在去年11月的香港区议会选举中,公民党派出多达四十一人参选,但仅有七人当选,得胜率仅一成七,比原有议席少了五席,而且得胜的全为现任议席,三十名新人及多名党领导层全部落败——堪称本次选举的最大输家。其中,朱老太代表律师黄鹤鸣更是以落后一千五百票的成绩惨败。普遍认为,在大桥问题和菲佣居港权问题上的立场与民众有偏差,是公民党此次惨败的最重要原因。…[详细]

批评政府需要“公共理性”
香港公民党因大桥事件民望下跌

香港反对党缘何成为“反对挡”

回归15年,曾经的“东方之珠”香港在经济方面的表现一直不尽如人意。如前所述,人们普遍相信这与政治内耗有很大关系。就以大桥案来说,在二审判定政府胜诉后,公民党副主席黎广德仍然指责政府强调“逼停大桥带来的损失”是“民粹”行为。党魁梁家杰也坚称公民党并没有做错什么,反而认为是政府和其他政党的做法“让香港正在走向非常危险的境地”。

有论者称,香港的一些“反对党”,已经成为“反对挡”,不管是什么问题,“逢政府必反”,即便是纯粹的民生议题,也往往“有杀错,无放过”。就目前的情况看,香港的泛民主派对整个香港的经济建设性非常有限,甚至似乎可以说破坏性高于建设性。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状况?其实也很好理解——在香港现行体制下,他们没有当政的那一天,永远只能当反对党。只能反对,那当然就没有建设,只有破坏。假如是政党轮替的社会,政党间的合作是非常常见的。

于是,在这种情况下,这些“反对党”便失去了“公共理性”,往往都是“为反而反”。

对公共政策的批评需要“公共理性”

然而,在对政府进行批评时,“公共理性”是极为重要的。所谓“公共理性”,是美国著名学者罗尔斯理论体系的一个重要概念,他指出:“公共理性是一个民主国家的基本特征。它是公民的理性,是那些共享平等公民身份的人的理性。他们的理性目标是公共善,此乃政治正义观念对社会之基本制度结构的要求所在,也是这些制度所服务的目标和目的所在。”

在罗尔斯眼里,不管一个公民有什么样的宗教背景和政治立场,在公共事务上,最需要的是公共理性。有公共理性的公民会就公共政策问题交换看法,平等地表达他们的政策主张和利益要求,进行辩论,而且重要的是,他们能够时刻准备修正自己的政策见解,使自己的观点更完善,更具合理性,最终达成共识,促进公共政策问题的解决并增进相互的利益。

一个好的民主国家,应该也是一个具有普遍公共理性的社会,公共理性会让人与人协商和妥协。而如果缺乏公共理性,反对派的反对总是过于激烈,那么民主本身有可能会受到威胁。尤其是在经济困难的情况下,顽固的反对有可能导致无法治理的局面。香港遇到的困境,就是这种情况。…[详细]

“后家长管治时代”的中国迫切需要“公共理性”

香港的情况,也足以为中国内地带来启示。

在中国市场化改革的初期,实际上仍处于一种“家长式管治”的状态,政府完全主导着改革。在所谓“低人权”和“低福利”的“双低优势下”,以只做大蛋糕、不管蛋糕合理分配的方式,获得了高速发展。这种发展模式下,只需要政府进行决策,民众几乎不必参与,政策的执行力度强,但正确性受到怀疑,认同度不一定高。

而随着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此前的发展模式必然会逐渐转变。民众参与公共决策的意愿开始增强,政府“家长式管治”开始出现松动。理论上,民众加强参与公共决策可以促进决策的有效性,使决策的质量提高,并使得民众对决策的接受程度提高、减少对政府机构的批评。然而,在现实中却全然不是这么一回事。

实际上,由于“家长式管治”时代有“欠账”,而现在的“松动”也仅仅是“松动”,民众远远还不是与政府平起平坐的地位,随着信息社会的到来,民意与公共政策开始以各种奇怪的方式结合在一起。有些民意循正规渠道参与公共决策,例如参加听证会;有些民意不能体现在公共政策本身上面,但通过评论政策等方式,却能够迅速放大传播以影响民众对政策的理解和看法;最极端的,则是有些民意故意“歪曲”政策,传播谣言。这些民意与政策结合的过程中,理所当然地充斥了大量的“非理性因素”。

一个典型的例子是关于三峡的各种谣言。由于三峡建设的决策处于“家长式管治”时期,许多民众对决策的正确性都有所怀疑。因此,每逢旱涝或者地震,就有三峡大坝是“罪魁祸首” 的说法出现。然而这些说法基本上都是没有任何科学依据的,但经过了广泛的传播后,已经成为很多人心目中难以扭转的看法。

近一点的例子则是厦门、大连的PX化工项目。由于政策制定的程序、宣传都过于简陋,在成为“事件”之前民众的关注热情有限,然而经过媒体曝光和部分人的行动使其成为“事件”后,一下子便引发了大量关注,而这些关注同样不可避免地带有“反科学”、“非理性”的色彩,最后使政策本身——PX项目变得“妖魔化”。

与香港比起来,使香港社会变得“不理性”的那些因素,在内地只会更加严重,而香港令人称道的教育、法律、道德等软的因素,内地却还差得远。内地唯一有所不同的,是“家长式管治”仍在起作用,政府相对于民众处于绝对强势状态。然而,“家长式管治”终将褪却,民众对公共事务的话语权和决策权总是会不断增加的。若不想让民粹、造谣的观点泛滥,提升民众、媒体、反对派的“公共理性”是很重要的办法。…[详细]

如何避免“为反而反”的现象

一方面,政府需要真正放权,只有真正让反对者感觉到参与制定公共政策了,反对者才不会永远的批评政策、批评政府。

另一方面,反对派需要对公共政策采取理性包容的姿态。须知对政府提出反对意见,和在公共事务上维持“公共理性”,两者是并行不悖的。


公共理性的第一步,便是全面、准确、科学地认识一个事件。“老太逼停港珠澳大桥”究竟反映了什么,正是一个绝佳的观察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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