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求职被骗割肾”背后的黑幕

20出头的年轻小伙小海(化名)去南京一家医疗器械销售公司应聘,却被老板骗去割肾。现在,小海身体越来越差,唯一值得欣慰的是那位黑心老板终于被检察机关正式批捕。…[详细]

 

这样一则有点让人毛骨悚然的新闻引发了广大网友的愤怒。然而,这并不是个例,小海不少曾经的“同事”都是这样的苦主,也不是只有这样一家黑心公司。

更为重要的是,这背后隐藏着一整条人体器官买卖的黑色利益链,这简直是一个可怕的黑洞。

今日话题
新闻背后的人体器官买卖黑色利益链
小海就是在这个手术室被摘取肾脏的

小海是这样被骗的

1.主动给予高薪工作

小海去的这家公司叫做“南京杰傲医疗器械销售有限公司”,毫无意外,这家公司没有营业执照也没有正式的办公地点。它给小海的招聘邮件中注明,底薪3000元,包食宿,另有销售提成。这样的优厚待遇让小海非常动心,于是赶忙应聘。

2.告知实情,高价利诱

刚到这家公司,小海就被安排做了花费5000多的身体检查,不用说,这是为了以后的肾脏移植配对做准备,他自己也感到这么贵的身体检查有些奇怪,但没多想。而后,小海根本没被安排什么业务,无所事事地度过了2个月。之后他的老板坦白,公司是做肾脏买卖的,小海也可以考虑,事成之后可以给他6万。半个多月之后小海点头同意。不过,在这之前小海的身份证就已被扣,他还被老板的手下看着,这样的同意多少是迫于情势。

3.秘密摘肾,老板跑了

去年10月24日,小海跟着老板去了徐州(一说是被以做业务为名骗去的)。在徐州市九里区火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又叫火花医院)里,小海喝了一杯水之后被迷晕。等到小海醒来之后,他的一只肾已经没有了。老板留下了一张三万元的银行卡和密码在他枕头下,并发短信说另外三万他先借去用用。四天之后,因为账面上没钱了,小海离开了医院。而他再也没能见到老板。(编者注:在另一媒体的报道中,当事人的化名是林勇,并且新闻细节有所不同。)…[详细1]…[详细2]

黑心器官买卖中介商主要通过两种方式威逼利诱

1.以高薪工作为名,骗年轻人入局

事实上,回想起来,小海经历的就是一个局,最开始就是用高薪利诱。等诱饵上钩之后,老板会把他的身份证给没收。然后就是传销式的洗脑和严密监控,让诱饵同意卖掉器官。小海的“同事们”也大多有这样的经历,有的人在卖肾之后反倒来做起了老板的马仔,帮着来控制别人。

去年在宁波,当地警方也查获了一个类似的团伙。老板会说这是自愿的,事实上一旦落入了魔掌,被控制住了之后,受害者就很难反悔了。…[详细]

2.更多是直接以高价收购器官为名利诱缺钱的穷人

用招聘骗人去卖器官的还是少数,更多的人直接通过网络等平台发信息来招揽急需用钱的人,做起了器官买卖。17岁的少年为了买IPAD2去卖肾、26岁的小伙因为还不起赌债去卖肾……这样的情况非常之多。在网络上搜索“提供肾源”这样的关键词,成千上万的信息就会立马印入眼帘。

不管是以工作为名还是直接打出器官买卖的名号,从事器官买卖的中介都有自己威逼利诱的一套办法,他们也是赚的最多的人,一个肾他们能卖十几万,却只给“捐献者”两三万乃至更少。

不过,那些类似“人在大街上被迷晕了,第二天醒来发现少了肾”的传闻倒真的是无稽之谈:其一,取肾、取肝对医疗条件、技术的要求都很高,取出来之后还必须在很短的时间进行手术,这需要专业的医生进行,还要在之前就配型成功;其二,因为贫穷等原因,有许多人希望通过卖自己的器官来解燃眉之急,所以犯罪分子没有必要花高得多的“成本”去取得“货源”。总之,有一群专门从事器官买卖的中介,他们串起了供体、患者和医院,以此牟取高额利润,而他们盯上的基本都是30岁以下的年轻男性,因为这样“货源”的质量有保障。…[详细]

从中介到医院,利益链上的两个关键点都严重违反了法规,但是违法成本低

2007年3月,国务院颁布《人体器官移植条例》,明确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买卖人体器官,不得从事与买卖人体器官有关的活动。所以不管供体是否是自愿,这些器官买卖都是违法的。在今年5月《刑法修正案(八)》实施之前,器官买卖中介一般都是以“非法经营罪”被定罪,而现在有专门的“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不过也有人提出刑罚过轻,违法成本较低。

当然,相关医院的行为也是严重违规的。有一些医生确实是出自善意,想着自己的病人终于有救了,所以明知是非法的供体也接受了。还有的就纯粹黑心,一心奔着钱了。卫生部一共规定了160多家医院能够进行器官移植手术。但是有大量不具备条件的医院都在做非法移植手术,比如小海的肾脏就是在一家普通的卫生院被摘除的,而他隐约记得摘除他肾脏的是来自上海的“专家”。根据相关条例,医院会被处交易额8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参加的医务人员会被吊销执业证书,直接责任人会被处罚。但是,这样的惩罚实在不严厉,更不用说相关部门的监管也很松散。…[详细]

人体器官黑市旺盛的两大原因
接受法律援助的小海

根本原因:每年有150万人等着做器官移植手术,供体却仅仅能满足1%

从根本上说,庞大的需求让不法分子铤而走险。我国每年有150万人需要做人体器官移植手术,但是合格的供体仅仅只能满足1%,甚至还不到。人体器官自然而言是金子般珍贵的医疗资源,就算违法成本提高,还是有人愿意去冒险。

器官移植的供体主要有三个来源:死刑犯捐献、亲属间活体移植以及脑死亡和传统死亡之后的自愿无偿捐献者。

2007年对于器官移植是个很重要的年份,在这一年,最高法收回了死刑复核权,死刑数量下降,同时,国务院颁布了《人体器官移植条例》,捐献者需要书面同意。在此之前,中国的器官移植主要来源于死刑犯,这个比例一度高达90%以上。而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2008年在医学杂志《柳叶刀》撰文披露,在一系列措施实施之后,尸体器官移植数量减少了三分之一至二分之一。

自愿无偿捐献者的数量却远远不够,从2003年到2009年8月,中国内地仅有130位公民逝世后成功捐献器官。2010年,10个省、市、自治区启动人体器官捐献试点,令人有些失望的是,1年间通过试点捐献体系完成器官移植手术的仅有40多例,自愿捐献器官的志愿者也只有100多位,收效并不明显。

根据官方的统计,每年大概有1万例的器官移植手术,既然来自自愿无偿捐献者和死刑犯的都不多,那么主力是什么呢?自然就是来自亲属间的活体移植了。也的确如此,在2007年当年,全国肝移植中有24.7%来源于活体,而在2004年,这一比例仅为0.32%。现在活体器官移植的比例愈发上升,相关领域专家称在2008年,全国有一半以上的器官移植来源都是活体了。这些真的都来自于亲属吗?当然不是。器官买卖的中介人会去伪造能够证明各种亲属关系的材料。医院的医生也出于或善意或功利的考虑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所以,近年来,器官买卖这个灰色市场异常火爆。…[详细1]…[详细2]

合法来源器官分配的不公平不透明也是诱因

据调查,器官供体由于稀缺,往往存在不合理的使用,该谁使用不完全取决于病情,而取决于财力以及权力。例如,某个体老板三年换了两个肝,前后花了160万元。住在某医院高干病房的一名七旬老人,依靠儿子的影响力,获得了其他配型成功者急需更换的器官。而在美国,专门的系统会根据距离、血型、需求迫切程度等因素综合评价,进行分配,并公开移植手术详细信息。

许多人在医院住了很久依然不能进行器官移植,这就让他们转而向黑市求助,有的甚至倾家荡产也在所不惜。这也就是为什么有一家医院提供的数据显示去年一年一共做了330例的肝移植手术,而在全国肝移植注册系统里只显示7例,尽管两边负责人都拒绝解释原因,但是很显然,这中间的巨大差额肯定有不少来自黑市。…[详细]

如何才能剪断黑色利益链
这名男子卖肾后干脆自己做起了这门生意

“器官买卖”合法化并不可行

既然有这么多人等着做器官移植,也有人因为急需钱而去卖肾、卖肝。那么,放开器官买卖市场不就行了,明买明卖,还能杜绝这些黑心的中间商从中获取暴利。这样可以吗?其实,这也是学界探讨了多年的一个问题,而压倒性的意见是,这是不可取的,原因如下:

从道德伦理来说,器官买卖把人体器官变成了商品,是对人类价值的极大贬值,也是对人类尊严的亵渎。从后果来说,这很可能更加纵容医学犯罪,急需器官的病人往往不惜出高价来购买,而这巨额的刺激会使一些不法分子丧失理智,市场的合法化也让他们更为方便地违法。

当然,从现实来讲,最重要的是,活体器官移植对捐赠者的身体或多或少都有伤害。有研究显示,美国有1%的肾移植供者发生终末期肾病。有些健康人在供肾以后,自己却进入了等待肾移植的队伍。活体肝移植的风险更大。有研究称,肝移植供者术后死亡率达0.2%-0.4%。活体捐献还有并发症,肝移植活体移植中多达三分之一有并发症。在现实中已经出现了供体、受体双死亡的事情。所以医学界有些原本赞成活体移植的泰斗现在都对其持反对态度。…[详细]

自愿无偿捐献死后器官应该是主流,但是需要制度建设,更需要转变观念

在国外,器官移植的主要来源是死亡病人,尸体移植占76.2%,活体移植只占23.8%。器官捐献率最高的西班牙每年每百万人中捐献器官的大概有40个。很大一部分原因在于,在西班牙只要没有明确拒绝,就被视为器官捐献者。而中国国情对于器官捐献不太有利:首先,不少地方还盛行保留全尸的乡俗,认为假如器官被摘除会影响“转世”,也有不少人觉得假如签了捐献器官同意书是非常不吉利或者招晦气的事情;其次,中国是个“熟人社会”,假如一个人同意将自己亲人的器官捐献,那么会承受周围很大的压力。所以,中国那少得可怜的捐献者中的大多数还都是外出打工者家庭,共同点是欠缴医院的抢救费,甚至连丧葬都困难。…[详细]

当然,现在的问题不仅是没人想捐器官,还在于想捐器官的人还捐献无门。王宝田17岁的儿子突然死亡,他决定将儿子的器官捐献给有需要的人。结果光是找接受捐赠的机构就大费周折。由于中国不是以脑死亡为标准,他辗转花费了十三万用来维持儿子生命体征,一个多月后终于将儿子的器官捐献出去,但是因为这一耽搁,使用了大量药物,很多器官不能用了。还有一位外国女子在中国意外逝世,她生前希望能够捐献器官,却因为中国不承认脑死亡让她的愿望最后落空。

所以,建立起一套完整的器官自愿捐献制度,一方面是法律和制度建设问题(这也包括复杂的伦理问题,例如为“脑死亡”立法),另一方面还需要大众改变观念才行。…[详细]

器官分配也需要公平、透明、科学

鼓励人们捐献是一回事,医院能够公平而透明地分配器官又是另一回事,否则,本来稀缺的器官还会被白白浪费掉。例如有的医院有了供体,但是自己医院里的病人配型不成功,这些医院只会紧着自己关系好的兄弟医院,假如兄弟医院也没有合适的配型,这个珍贵的器官资源就被浪费掉了。当然,更重要的还是前面提到的,有钱和有权成为了器官分配的标准,这是极为不公的。…[详细]

苦主小海如今身体很差,经常发高烧。他的悲惨遭遇也再一次给中国大有问题的器官移植状况敲响了警钟。当然,打破黑幕,需要制度建设,也需要大家的观念转变。每年上百万人的生命等着这个社会的积极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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