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改革基金会国民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王小鲁博士后7月发表了题为《灰色收入与国民收入分配》的研究报告,其中有一个非常耸人听闻的数据——2008年,中国城镇居民的灰色收入有5.4万亿元。虽然很多人都觉得中国存在着大量灰色收入,但是这个数字还是远高于预期。

近日,国家统计局的两位官员三次发文回应王小鲁的研究,从“学术”上质疑了王小鲁的数据的真实性,认为其夸大了灰色收入的数额。国家统计局的反驳也将这场争论推向了焦点。…[详细]

 

那么,到底什么是灰色收入,它们从何而来,又到底有多少?

王小鲁调查:2008年有5.4万亿灰色收入,大部分被高收入群体占有

王小鲁定义的灰色收入是什么

其实,“灰色收入”本身从来没有个准确的定义,也没有官方的说法。比如有学者认为凡是没有纳税的收入就是灰色收入,而另有人称介于“白色”(合法)和“黑色”(违法)之间的收入就是灰色收入……总之灰色收入,其实是个有点暧昧不清的词语。

王小鲁本人对灰色收入是这样定义的:灰色收入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是有些收入在制度上或法律上没有明确界定,因此处在合法与非法的中间地带,比如婚礼时所收受的礼金就是这样的,但是如果有些官员借子女、亲属结婚的名义收重金,就是变相行贿了。第二种是某些收入来源不明,但是又暂时不能确定是非法收入,也只能作为灰色收入来看待。例如通过内幕交易而获得的收入等。…[详细]

5.4万亿的灰色收入其实是王小鲁数据与统计局数据之间的差额

王小鲁的灰色收入实际上是将自己的统计数据和国家统计局比较可信的数据相比对的结果。实际上,国家统计局关于收入统计有两种路径,一种被称之为“住户统计数据”,是根据统计局的住户调查资料得来的;另一种被称之为“资金流量表数据”,这个是根据经济普查得来的,相对而言也更准确。所以在总收入这一项,前者比后者要少统计了3.9万亿元。

王小鲁也把这个经济普查得来的遗漏较少的数据看作是一个标准,用自己的数据减去它就是灰色收入了。…[详细]

中国最高收入者占有了绝大部分的灰色收入

在王小鲁的研究报告中,还有这样的一些数据,他们的冲击力,可能比5.4万亿的灰色收入更加惊人:

1.最高收入家庭的隐性收入占城镇居民隐性收入总量的63%。

2.以城镇居民最高收入和最低收入各10%的家庭来衡量,其人均收入差距是26倍。以全国居民最高收入和最低收入各10%的家庭来衡量,其人均收入差距是65倍。中国的贫富差距比想象的要大很多。

总之,灰色收入可能分布于各种收入阶层,但是王小鲁的报告明确的告诉我们,高收入者至少占有了隐形收入的三分之二。而王小鲁也运用了家用汽车拥有量、商品住宅销售量、私人出境旅游的人次数、以及银行存款的分布数据等进行交叉验证。也就是说,越有钱的人灰色收入可能越多,越来越富有,越底层的人灰色收入越少,几乎可以忽略不记。…[详细]

王小鲁的数据还很可能低估了灰色收入

统计局对高收入群体的收入统计的确不足

王有捐、施发启虽然都是以个人名义发表的文章,但是他们是国家统计局的官员,文章又发在了国家统计局的官方网站上,所以两个人的态度也可以视作是官方的表态。在三篇文章中,两人都指出了王小鲁的统计方法存在问题,但是承认目前的居民收入统计存在遗漏,主要原因有两个:一是部分高收入群体不愿意接受调查;二是部分接受调查的住户可能漏报、少报了数据。…[详细]

而之前在《南方周末》的一篇报道中,也曾经提到过,北方某特大城市,调查抽样恰好抽到市直机关公务员家属区。结果“无论居委会怎么做工作,就是没人配合调查”。

反观王小鲁的统计,虽不够完善,但是很有参考价值

国家统计局官员对王小鲁的指责主要是在统计方法和统计样本上,他们认为王小鲁4909个调查样本采集量太小,同时推算方法有问题,所以认为他过高地估计了灰色收入。

但是王小鲁自己则回应道,调查借鉴了社会学调查方法,还采取了若干辅助措施保证调查数据的真实性。王小鲁这次的调查是在他2007年的调查基础上进行的,那次的调查的结果显示收入统计误差主要发生在高收入居民,所以他此次的样本中城镇居民多一些。另外王小鲁的调查中,想了很多办法保证被调查者如实填写数据,之后还对所采集的样本进行了严格的甄选,因此在真实性上就更胜一筹。…[详细]

王小鲁的数字不仅没有高估,还可能低估了灰色收入

国家统计局的官员都认为王小鲁把居民的收入水平高估了,但是王小鲁的观点恰恰相反,他认为存在高估的可能性不大,很可能被低估了。报告完成之后,曾有媒体组织举行了一个小型的学术研讨会,参会的《中华工商时报》副总编辑刘杉表示,会上与会人士多数认为5.4万亿这一数据存在低估。因为从王小鲁调查样本构成中,专业技术人员、自由职业者和个体户占比达到40%,而权力阶层占比只有5%,而报告中最高收入者收入和大多数人所了解的高收入者的收入相比也并不高。…[详细]

另外,还有一种灰色收入,可能再精确的统计也无法完成。著名媒体人长平就曾经做过这样一个比方:一个乡长月薪只有千余元,却能经常喝茅台酒抽玉溪烟。我们把这叫做公款吃喝。无论这种吃喝有多么频繁,成为他的生活常态,而且他总是从餐桌上把烟酒带回家,通常也不会算进他的收入和消费支出。王小鲁关于灰色收入的最新报告,也基本没有涉及这一块。…[详细]

天量灰色收入的根源是权力寻租

灰色收入的来源,王小鲁分为四类

在王小鲁的报告中,将灰色收入的来源归纳为四点:

1.钱权交易,以权谋私 举例:礼品收购业是一个反映灰色收入膨胀趋势的“新兴产业”。城市街头正在越来越多地出现折价收购高档烟酒、贵重药材、金银饰品、以及礼券和购物卡的生意人……

2.公共投资与腐败 举例:京沪高速铁路和西气东输二线工程西段,在审计中发现超进度计价和多计工程款8.15亿元,建设成本中列支其他费用和用虚假发票报销等问题17.94亿元。

3.土地收益的分配 举例:据审计署披露,2009年11个省区有684亿元土地专项资金未纳入预算管理,还有381亿元土地出让金应征未征。不难想象,数百亿元应征未征的出让金,会给有关官员带来多大的回报。

4.其他垄断收益的分配 举例:垄断性行业的实际人均收入水平远远高于其工资水平。据权威人士估计,这些行业与其他行业实际人均收入的差距平均在5—10倍之间。并且垄断行业内部收入分配不均,高层和基层员工之间的收入差距悬殊。…[详细]

每一项来源都共同指向“权力寻租”

在王小鲁归纳的根源中,每一项背后我们看到的都是“权力寻租”的影子。所谓“权力寻租”就是指公权者利用权力去谋求自身的经济利益。“权力寻租”的戏码每天都在中国大地上上演,所衍生出来的灰色收入自然也不计其数。

当然,有灰色收入就有“灰色阶层”,这是由富豪、企业主,甚至各方面的社会精英或者一些官员组成的高级社会利益集团。这些人喜欢穿“高级灰”西服,低调神秘地穿行在金钱与权力之间。正是这些精英们组成的灰色阶层,一而再再而三地直接或者间接将权力换成了金晃晃的钞票,从而形成了如今10%的人占有中国41.4%的财富这样的局面。…[详细]

北京大学经济学教授夏业良更是直接指出,王小鲁在研究中所提到的情形,实际上不应该用“灰色收入”这个概念来讲,用这种概念是一种回避的方式,这里面其实很多就是腐败的收入。譬如,政府公务部门垄断了很多行政资源,每一道行政资源的程序都会获得一定的不合法的收入,这在西方经济学里面早有一个界定叫做寻租。…[详细]

抑制灰色收入根本在于用制度制约权力

灰色收入是被“管”出来的

中国的政府权力太大,管得太多,所以许多的灰色收入就这么被“管”出来了。本来10万元可以办成的事情,可能在权力寻租之下,需要100万元才能够办成。

王小鲁在报告中就提到了2006年一项涵盖全国四千家企业的调查,对于“贵企业去年用于政府和监管部门人员的非正式支付有多少?”这一问题,只有19.8%的企业负责人回答“没有”;回答“有一点”、“比较多”、和“非常多”的,总共占到了80.2%,其中回答“比较多”和“非常多”的占了18.1%。回答非正式支付“比较多”和“非常多”的比例,采掘业占到了35.2%,电力和煤气生产供应业占24.3%,房地产业23%,化学原料和化学品制造业24.2%,都明显高于平均水平。可想中国的权力寻租已经疯狂到了何等地步,万事皆要管,越管越混乱。…[详细]

要抑制灰色收入,就必须要有效地约束权力

在一个相对清明的社会中,权力作为一种公共资源,是用来维护社会公平,消除贫富差距的,它要让社会变得黑白分明。在一个灰色的社会中,权力成为特权阶层牟利的工具,通过干预资源配置、财富生产和分配,以权谋私,中饱私囊,从而加剧了社会不公。社会越灰色,贫富差距越大,社会矛盾越激烈,稳定也就成为一种奢想。…[详细]

所以要想抑制灰色收入,最重要的还是如何有效地约束权力。让公务员手中的权力不再“无所不能”。几乎所有的学者都把这寄希望于“制度上的变革”或者说“政治体制改革”。 好的制度把人变好,坏的制度让人变坏,所以我们应该相信的是制度,让制度去约束权力。

结语:

其实,王小鲁的调查,也可以理解为是一个关于中国的腐败现象的调查。越是跟权力接近,灰色收入可能就越多,总收入也就越多,越是远离权力,灰色收入也就越少。说到底,灰色收入导致贫富差距越来越大、社会问题丛生、市场机制失灵,而要改变,唯有去约束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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