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纪90年代初,宏城花园预售时,要靠关系才能拿到号。而到2004年交付使用时,“首批业主是稍微跺跺脚,广州都跟着震一震的人。”到如今,小区里63栋别墅有61栋都有改建和重建的问题。在这个富人区,究竟发生了什么?
宏城花园流行这样一句话:“要想违建,进业委会”。
颇具嘲讽意味的是,宏城花园业委会共有十一名成员。其中五六人在小区里拥有两套别墅,七八人的别墅都在此次的违建查处之列。
曾经,面对着小区的第一宗违建,大家也是拍桌子骂娘——“这里当官的、有钱的都有,你算老几!”
但接下来,阻止违建的人渐渐都被夺了权,希望“自己的别墅自己建”的意见成了上风。
还曾有人想通过炒掉物管公司的方式来停止违建,并很有创意的运用了“打入敌人内部搞垮敌人”的办法,结果等加入业委会才发现,想改变现状根本不可能,违建业主完全点据上风。 …[详细]
业委会不起作用,就有人找城管。自2007年7月5日至2010年4月26日,越秀区城管分局指挥中心有据可查的违建投诉就有24宗。但城管基本上对此不作为。违建的风气不但没有压下来,反而因此愈演愈烈。 …[详细]
业主A的房间,因为邻居违建而遭到破坏,就托关系,找到城管大队,而最终城管队员当和事佬,游说双方协商。
业主B的房间,遇到同样问题,三次向城管投诉无人理,只好找到某退休副市长的秘书过问此事,结果依然无效。
其实政府也不是不关心这件事情,以去年7号楼业主的举报为例,经过越秀区区长信箱的回复,城管中队立刻行动起来,用市城管局某高层的话说“领导重视的就是大案要案”。
然而区政府很清楚这中间的猫腻,越秀区副区长曾向副市长诉苦:“我觉得城管中队下街道后,违建的查处力度弱了”。副市长当时就晕了,说“广州市当年决定城管中队下放街道就是为了加大基层执法力度啊?”副区长说:“查违建力度弱了,因为违建和街道有利益纠葛”。而且“城管中队下放街道,人财物归属地,谁发工资听谁的很正常”。
不仅如此,还有违建业主“在业委会上讨论有没有哪位跟市长万庆良比较熟”。 …[详细]
宏城花园的私密性令市城管委主任也发出感慨——“别说拆了,就算进门都难,有的业主都见不到。”
曾经有城管队员去某栋别墅拍照取证,可是在门口遭到七八个不明身份的年轻人阻拦,“他们声称业主不在不让进门,后来公安赶到也无济于事”,城管只能把告知文书贴在别墅门口。
当被问及为何有城管驻守仍难以完全阻止违建时,小区保安回答说“背景太深了。”
这样一块地方,对城管来说,好像一块烫手山芋,“说白了,谁想碰?”…[详细]
城管在门口,居然有工人公然开始安装不锈钢铁门。“抢建意图已经非常明显了,”陈队长说,这两天他们多次想进入制止,根本见不到业主,现场施工人员拽得很,也不动粗,就说一句,“业主不在,私人地方请你们出去。”
有工人告诉记者,业主让他们继续开工装修,“包工头告诉我们,业主后台很猛,等风声一过,有办法将违建别墅搞成合法的,让我们尽管放心大胆做。” …[详细]
今年4月,广州市长万庆良新官上任。
在5月28日的某个报告会上,万庆良在提到城市管理的难题时痛批了二沙岛别墅区存在大量违章建筑的现象。
而在6月8日至9日,万庆良在市区内考察时,再次怒斥二沙岛内别墅的违章建筑:“我上次开大会的时候说了,二沙岛别墅都有违章建筑,说过以后,城管部门去查了没有?”
面对万庆良的质问,同在现场的城管部门负责人无法答话。万庆良给自己的下属打气说:“一定要依法依规,依法行政,依法管理,要理直气壮。”…[详细]
没有人意识到默默扼守珠江黄金水道的广州二沙岛“富人居住区”会成为影响亚运观瞻的重点整治区域。但自从亚运会“水上开幕式”方案披露之后,这里将成为广州向亚洲乃至世界展示自己的核心区域。
宏城花园临江,整体风貌上对黄金水道影响极其不好,届时亚运会开幕式放在珠江水道,宏城花园别墅整体风格的不统一对开幕式影响极大。正是基于此种原因,“宏城花园”被列为此次整改重点。…[详细]
上面皆是关于违建的一些事实,对这些事实,应该怎样评判呢,可以说我们在之前《海上皇宫主人的天问》这个专题里,已经把评判的标准都提出来了。这里不妨把这些标准套在宏城花园上看一下。
不管是城管部门主动不作为,还是在什么后台之类的压力下被动不作为,有一点是确定无疑的——政府部门在纵容违建上面负有责任。那就生出两个问题:1、监管不力导致违法结果不断增长,监管部门是否应该分摊责任,业主的损失监管部门是不是也理应按责任大小出一份?2、这些失职的政府人员,是不是应该受到相应的处分?
我们目力所及的拆除违建,从来都没有见到这两个问题得到解决的。所以看到央视新闻1+1《有一种强拆叫公平》的标题时,我们颇不以为然。在拆违涉及的穷家、钱家、权家中,穷家老输,钱家有时也输,唯有权家通赢,这算哪门子公平?
2007年的深圳银湖别墅区“违建”,与本次事件非常相似。当时南方都市报的社论和学者秋风关于这件事“打”了几个回合。南都社论认为:违建违法无疑,理应一视同仁拆掉,不能纵容富人特权。秋风则认为: 按照自然法原则及《物权法》规定,个人在其已购买了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土地上可“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开发商可以建房,业主自然也完全可以对房屋翻建、改建、扩建,所谓“违建”,问题出在《规划法》等规章制度本身的不合理,“违建”本身却是合理的…[详细1]…[详细2]
那么本次违建,也并不都是搞坏邻居墙壁的违建,按照秋风的观点,是不是也有合理的成分?
万市长曾经脱口而出“有钱人都不守规矩,那穷人还怕什么?”关于穷人富人的一视同仁,也是本次拆违的焦点论题。但我们认为,两者基础不同,因而没有可比性。
富人的违建,是要住得更好,他们翻建、改建、扩建,本质上讲,是用何种方式支配自己的财产,最终是一个财产权问题。而穷人的违建,基本是一个生存权问题——生存权是“最基本的人权”。国外的通例是,生存权不可触碰,即便那是“违建”。有个巴西开发商就曾感慨:你们(中国人)真厉害,连他们(在城市私搭乱建的进城农民)都能赶走。在印度、在南美,农民进城后住的房子基本都是违建,但是因为没人敢去碰,所以违建慢慢也就合法了。
可见,如果通过整治富人违建来“杀猴儆鸡”,给整治穷人违建立威,在逻辑上是不成立的。
010-62671282 lhxmail@vip.qq.com
版权声明:腾讯网原创策划,欢迎转载或报道,但请注明出处。违者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