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陆续收到一些企业主的来信,说他们那里为了节能减排限产,把自己推上了绝路。一位常州的企业主告诉我们:“我们常州市几万家个私企业将面临1个月只能生产15天的恶劣局面,我们企业怎么活,我们的工人怎么活?”…[详细]

 

后来看了新闻才知道,有的地方居民也受了影响。为了完成节能减排指标,河北安平县分三批轮流断电,医院、学校、红绿灯等公共服务也未能幸免,人们纷纷购买发电机、大水桶。…[详细]

减排是好事,但这样做合理合法吗?减排为何成为“大跃进”?

 

一、节能减排成为“死任务”

“十一五”规划明确了指标,今年迎来大考

“十一五”规划提出单位国内生产总值(GDP)能耗降低20%左右的目标。前四年累计下降15.61%。不过,今年上半年不降反升0.09%,这就使得今年下半年,必须完成降耗4.48%的目标。

今年是“十一五”最后一年,按照相关规定,年末将对节能减排完成情况算总账,实行严格的问责制,“一票否决”。

按照年初制定的检查计划,全国人大对于节能减排的具体执法检查工作也进入启动阶段。…[详细]

减排成为政治运动,现在处于冲刺阶段

6月份,各部委派出了以减排为目标的联合督导组,各地同时开始了“减排百日冲刺”。

前不久,国务院再次部署由发改委、环保部等13个部委组成的督察组,对全国18个重点地区进行节能减排专项督察。

在此背景下,地方政府将工作重心从上半年的保增长,转而采取空前严厉的手段限制产能、节能降耗。

经过一层层压力分解,到县长这一级,这个指标已经变成了死任务:停止用电,或者下台。…[详细]

突击的减排有欺骗性

采取带强制性的行政命令、指示等措施来减少能耗短,固然可以暂时让数字漂亮,但绝非长久之计。

真正意义上的节能降耗是建立在产业结构调整的基础上,需要通过关停并转等手段,将那些高能耗、高污染的产业淘汰出去,涉及到产业的更新换代,不可能一蹴而就。

进一步说,低碳经济是市场经济的典型形态,而不是计划经济的模式,市场是低碳经济资源配置的主角,依靠一场运动,在数字上实现减排目标,与真正的代碳经济背道而驰。…[详细]

而且,这样的运动没有持效性,即使今年勉强达到指标,明年怎么办呢?放任反弹吗?

二、高耗能、高污染产业限制不力

如果切实限制“双高”产业,节能减排计划不难实现

2006年中国GDP占世界总量的5.5%左右,但消耗了世界35%的煤、50%的水泥、38%的铝、35%的钢、33%的玻璃、30%的化肥。

可以看出,我国确实需要节能减排、转变增长方式,实行可持续发展战略,尤其注意煤和电的消耗。

在2005年,70%的烟尘、90%的二氧化硫、67%的氮氧化物和70%的二氧化碳排放量都来自燃煤,而60%的煤被用来发电。

如果切实限制新增高耗能、高排放的“双高”产业,发展清洁能源,改变过于粗放的经济增长方式,大幅度降低单位能耗不是什么难事。

金融危机导致一些落后产能死灰复燃

一般认为,“双高”产业之所以高烧不退,是因为普遍存在的GDP政绩观,这为落后产能提供了保护伞。其实,从2006年至2008年,我国的减排数据是持续递减的,当时来看,完成“十一五”指标并非难事。

变化发生在2008年底。为了应对金融危机,我国实施了经济刺激计划,总金额达到4万亿,大规模开展基础建设。2009年,我国的人均钢产量超过了美国,混凝土浇筑量达到欧盟的100倍,发电量达到3.7万亿度,接近美国。此外,水泥、钢铁等行业也上马了新的项目。

2010年上半年,我国发电量同比上升19%,终结了美国连续110年作为第一电力大国的历史。

能耗的增速超过同期GDP的增速,这使得单位能耗不降反升。…[详细]

三、运动式减排,用指标凌驾民生

停的不是电,是权利

当指导性的规划变成了硬性指标,进而变成了与乌纱帽挂钩的大跃进运动,本来意味着民生福祉的节能减排换了一张面孔。

各地为了突击完成指标,不惜采用强制手段,拉闸限电、停止生产,甚至连居民用电也限制,“会战9月份,决战四季度,不惜代价,不讲条件,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详细]

在这样的语境里面,根本没有民生权益的位置——诺齐克曾说过,“对权利最轻微的侵犯也是侵犯,也是道德上不允许的。”

四、统计方式不科学,做表面文章

以电为纲,以邻为壑

“不管是排放指标还是能耗指标,最终都要落实到电耗上来,说到底,电耗才是唯一的指标。”…[详细]

按照上述理论,所谓单位能耗,可以通过简单的计算来获取:用电量/GDP。

正是根据这种思路,“停电减排”被大规模运用,因为,只要分子的降幅大于分母的降幅,就达到“减排”的目标了。

于是,吊诡的事发生了,虽然供电企业停电了,但是你可以自己用柴油机发电,虽然能耗与排放会成倍增长,但不用计入统计数据。另一个可行的方法是把企业迁往不限电的地区,总的能耗并未减少,甚至增加了成本,但是不会影响“减排”大计。

按照这种逻辑,倒有个法子更能达到“减排”目标,不用停电那么麻烦:直接减少电力生产!

此外,还可以介绍河南省的先进经验,耗资600万元安装千盏路灯,为了“节能减排”从来不开,600万元的GDP,0度电耗,多么不可思议的节能减排成就啊!

五、法律得不到必要的尊重

停电减排没有法律依据,反而侵害财产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二十九条明确规定,供电企业在发电、供电系统正常的情况下,应当连续向用户供电,不得中断。因供电设施检修、依法限电或者用户违法用电等原因,需要中断供电时,供电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事先通知用户。

《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第二十八条也规定,在发电、供电系统正常运行的情况下,供电 企业应当连续向用户供电。

总的来说,供电系统不得擅自停电,相关的规定非常明确,只有一个“后门”,那就是“依法限电”。所谓“法”,指的是立法机构(人大)通过的法律、法规和条例,而各地的停电决定仅仅来自行政通知,无法可依,不适用这个“后门”,都属于违法。

而且,这种违法限电干扰了正常的生产生活,相关的设备和经营活动被迫停止,这侵犯了财产权。

六、利益被侵害后缺乏表达机制

只能吃“哑巴亏”

停电涉及到14个重点省份,18个行业,影响不可谓不大。对于停电限产,企业一方完全被动,甚至连停多长时间都不知道:

“让你停你就停!”

此种强硬和高压态度容易引起反感,千言万语在心里汇成这么一句话:“当官的不会关心老百姓的死活!”…[详细]

据工信部透露,不排除把限电常态化,这对众多企业来说相当不妙。早知如此,当初何不在企业成立前作出限制,避免损失。

承受更多不公平

停电限产的手段需要相关部门来执行,这带来了权力寻租的空间。停电限产之后,产能下降,价格上升,如果生产能力受的影响不同,将加大市场的不平衡。

有的企业就感觉到了发改委官员的“有色眼镜”:对与自己关系不好、不是自己招商引资过来的企业采取歧视态度,而对与自己关系好、自己招商引资过来的企业百般关照。…[详细]

本来不应该这么弱势

“停电减排”不经民主讨论,单凭命令就能直接剥夺用户或消费者对能源的消费,行政效率可谓高矣。然而,这不仅带来了减排指标的虚假性、临时性与不安定,还影响到人民的正常生产生活,特别是侵害了用户及消费者的财产权益,在正常的社会环境下不应当发生。

如果说事前对等谈判、民主讨论的要求太高的话,至少应该在执行停电的过程中得到尊重,自己的权益被侵害了,还没有表达抗议或者起诉呢,怎么感觉自己倒像是坏人?“代表”哪里去了?…[详细]

结语:

规划只是规划而已,真的需要不惜一切代价去实现吗……
你支持用停电方式减排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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