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公布了《广州市旧城更新改造拆迁补偿安置工作指导意见》,为了防止钉子户影响旧城改造,《意见》规定,如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的被拆迁人的户数达到或超过总户数的2/3,在被拆迁人不履行行政裁决结果时,政府可以组织实施强制拆迁…[详细]

 

在旧有拆迁条例即将被取代、新的征收条例草案已经公布的当下。拆迁,这个人们本以为就要淡出历史舞台的词汇,却再一次被媒体推到了风口浪尖。“三分之二”的同意,就可以强制拆迁么?强制拆迁,难道是钉子户们的终极命运?

为什么又是强拆?

本打算借着亚运会的东风,改造城中村

为了推进市区内的“旧城区、旧村庄、旧厂房”的改造,广州市政府明确提出,要在3-5年内,完成52个城中村的改造工作。整个工作拆迁涉及60万人口,资金超过1000亿元,将为广州新增28平方公里的建设用地,并且鼓励“吸引市场资本参与”。…[详细]

作为整个大战略的第一步,就是要在2010亚运会招开前,要完成首当其冲的9个城中村的清拆。…[详细]

但在广州,钉子户一直是此起彼伏

一小块池塘附近孤零零地立着6栋民居,就是这6栋开价每平方米9000元的“豪宅”,阻碍了太澳高速公路工期两年。距太澳高速几十米,同属亚运会重点配套工程的广珠轻轨也因拆迁问题受阻,而且没有可以绕开钉子户的方案。现在,由于永丰村段的4个钉子户没有离开,铺设桥梁工作被迫中止,“广珠轻轨顺德段99%的拆迁工作已经完成,就是这几个钉子户,影响整个工期。”施工方人员说。 …[详细]

时间紧、任务重,强拆是最有效手段

实施强拆的五沙三村新村,早在就已断水断电,政府相关部门将疏导、宣传工作传单贴在了拆迁户的墙上。事实上,20户钉子户中已极少有村民在屋内居住,部分尚有老人在屋内的,面临着被依法强拆的最后结局,在拆迁办工作人员的劝说下也平静撤离。清空物品后,推土机进场,4层的楼房被推平,拉上了警戒线。 …[详细]

广州的强拆符合最新规定

“2/3”的比例其实顺应新条例

广州意见:如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的被拆迁人的户数达到或超过总户数的2/3的,对逾期未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被拆迁人,拆迁人可向旧城更新改造项目所在区的国土房管部门申请启动拆迁裁决程序。

国家新条例:房屋征收部门按照补偿方案与被征收人订立补偿协议;其中危旧房改造的补偿协议,在签约期限内签约率达到三分之二以上的,方可生效。 …[详细]

新条例规定,为了“公共利益”可以强制拆迁

新条例明确规定,只有符合七种“公共利益”的需要,政府方可征收房屋。

这其中就包括:国防设施建设的需要;国家重点扶持并纳入规划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公共事业的需要;……为改善城市居民居住条件,由政府组织实施的危旧房改造的需要;……[详细]

而被征收人以及与房屋征收决定有关的利害关系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强制搬迁,或者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搬迁。 …[详细]

强拆,依旧是钉子户的最终命运

实战案例:试行新条例的武汉市,最终以强拆结束

由“拆迁”到“征收”,是新条例修改中最引人注目的焦点,就此而言,在2009年7月便已经出台《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工作规定》的长沙市,可谓先行实验。

……丁家父女被架住后,一批民工打扮的人从旁边的政府征收指挥部里冲出,拿着铁锹、锤子开始卸门、砸窗户、搬东西。丁文茵欲用手机拍照,随即被当地民警带走,父亲被送进医院,劈里啪啦声中,尚德街34号老宅陷入一片尘埃,一切就都结束了。…[详细]

三分之二其实不要紧,“公共利益”才是核心

其实所谓“三分之二”的比率,只是在界定补偿协议是否合理时,才需要的。而在走到这一步之前,首先要界定拆迁是“因公共利益”拆迁,还是“非因公共利益”拆迁,只有“因公共利益”的拆迁,才允许在谈不拢,钉子户又不执行的时候进行强拆。…[详细]

而“公共利益”,是摸不透的一张牌

A:拿之前的黑龙江省东宁县违法暴力拆迁案为例,东宁的拆迁既不属于公共利益,也不属于商业利益。准确的说是“政府利益”,但根据“政府代表公众”的逻辑,又可以被置换为“公共利益”——比如打出“改造棚户区”的幌子,所以新条例的这个突破在东宁县无效。

B:谁来界定“公共利益”?建议稿中曾规定人大可以确定,但实际上,人大走形式一般的投票表决,会成为政府的保护伞。

C:为了“公共利益”的开发通常都转变为少数人受益的项目,此间更伴随着政府公权力的强行推进…[详细]

新条例并没有从根上治病 结局可想而知

在目前自上而下的政绩体制中,地方GDP一直是衡量官员表现的主要标准,而农村城市化和城市拆迁改造自然是提升地方GDP的捷径。仅此一项便足以解释中国的地方官员为什么总是对拆迁、征地、基础建设项目如此热衷,而对于执行那些项目又表现得如此急切。更何况在缺乏宪法约束和民主监督的情况下,所有这些项目都有大量“油水”

2001年开始,房地产被定位成支柱产业。地方政府经营城市的理念在快速复制,一些制造类企业开始大规模进军房地产,各地“地王”纷纷登场。

至此,全国房价开始一路高歌猛进。 地价房价的狂涨使得“拆迁”越来越成了一件“谈不拢”的事。对地方政府而言,拆迁涉及经济发展大局,势在必行;而对被拆迁者而言,则面临着资产缩水,甚至流离失所。…[详细]

钉子户的未来将会更艰难

1.以后面对的将直接是政府,不是开发商。不是每个开发商都是黑社会,但每个政府都有防暴队。

2.虽然写明不允许“断水断电断煤气”,但哪天你一回家看见一堆废墟,被告之“不小心碰倒了”怎么办呢?

3.离新规出台还要有一段时间,可眼下全国各地已经开始突击拆迁了,想过个好年?难

结语:

在美、德等国,其实基本放弃了“公益界定”,而是把其留给地方民主政治处理。与其将焦点集中在界定“公共利益”,还不如完善和保护“公共利益”的民主决策机制。而要从根本上避免血拆悲剧重演,必须重新定位政府在社会发展中的职能。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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