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喜欢加班吗?这么问好像有点傻,因为不会有人以加班为乐。但是,确实有一些人期待加班,而且事先签订协议,表明“自愿加班”。在很多打工仔看来,加班多的厂才是“好厂” …[详细]

 

讲一个故事吧:一名塑料厂女工违反了厂规,处罚是一个星期不能加班,这意味着她将损失相当于一个月伙食的加班费。这位女工在下班后脑血管爆裂,医生称可能是情绪激动所致。 …[详细]


为什么我们的工人拼了命都想加班?

一个悖论:工人盼望加班

先来看一张加班单

毋庸置疑,这种超时加班违法

《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即使是特殊情况,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第四十四条规定,加班工资标准为平时的1.5倍以上,周末加班为2倍以上,法定节假日为3倍以上。

36小时的加班上限,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即使员工同意超过这个时间,也是不合法的。上面这个案例,单月加班138.5小时,远远超过上限。…[详细]

但是如果制止这种违法,工人首先不答应

如果要坚决制止这种超时加班的违法行为,那么有两个后果,一是厂方需要雇佣更多员工,二是工人的收入会大幅减少。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工人会比厂方遭受更大损失。

分析上述案例,如果只允许加班36小时,即使该员工把这36小时全部用在周末加班上,他的加班费为(748/68)*36=396元,月总收入锐减929元,只有1398元,只是原来2327元的60%

至于厂方,需要再雇佣多少工人呢?按照工时计算,应该是50%:

一年平均下来,工人每个月工作日为20.83天,每天工作8小时的话,每个月工作时间标准应该是166.64小时,加上合理的加班时间36小时,共202.64小时。可是工人一个月实际加班138.5小时,实际工作305.14小时,这额外的102.5小时,要增加50.58%个工人

至于工资支出,因为该工人的收入只及原来60%,即使增加半个工人,工资总支出也只有2105元,为原来90%

当然,这没有考虑到管理成本的增加。但是已经很明显,工人比厂方更有动机容忍违法的超时加班。

发达国家也有过“自愿加班”阶段

从一部日本电影说起

《啊,野麦岭》,是对日本血汗工厂的记忆。

野麦岭是地名,工头翻过这道岭到大山里招工,那里的女孩子能吃苦、听话、廉价,每天给十分钟时间吃一顿工作餐就能满足

翻过野麦岭就是可以打工的工厂。优秀的工人一年可以挣100块钱,过年回家受到全村人的羡慕。

她们走出野麦岭之前,是生长在山坳里的小花,但是,当她们再翻过这座山关回家时,却成为报废的机器。

美国曾经激励加班

美国在建立“科学管理”制度之前,曾经盛行包工制、计件工资和“给料收活在家加工”等方式,促使工人延长工时、主动加班。

包工制是按预定的绩效结果计酬,计件工资是指按照合格产品的数量计酬,“给料收活”也是一种计件,只不过劳动场所不同。这些计酬方式共同的特点是迫使劳动者付出最多的时间和精力,以获取更多报酬 …[详细]

匮乏:“自愿加班”之症结

罗斯福:若匮乏,无自由

作为美国历史上最伟大的总统之一,富兰克林· 罗斯福提出了“四大自由”理论——言论自由、信仰自由、免于匮乏的自由和免于恐惧的自由。 这“四大自由”,被认为足以媲美圣经十诫。

“免于匮乏”不但是一种自由,更是一种权利。任何人都应该能够通过参与经济活动,创造财富,使自己免于匮乏,摆脱极端贫困和疾病的阴影。否则,在匮乏的状态下,将只有“自愿为奴”的消极自由。

一张图点破玄机

下面这张图,可以清晰地反映我们是如何的“匮乏”。所谓的“自愿”,其实还是“被迫” …[详细]

不妨算一笔账:如果提高最低工资标准会怎样?

对提高“最低工资”的最大置疑是,它有可能导致失业率上升。其逻辑是:如果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在同等的条件下,资方需要增加工资支出,这迫使他们减少雇员。

但是,相应的,如果提高最低工资标准,这可能意味着资方会主动限制员工的加班时间,反而创造新的就业机会。研究表明:在最低工资执行好的地区,反而是创造就业的,恰恰是因为农民工没有提高工资,所以必须加班,也就取代了别人的就业机会。

在前述案例中,如果严格限制加班时间为法定的36小时,却把“标准薪资”(其实就是最低工资加上加薪)提高到2000元,会发生什么情况呢?

如果加班时间不变,该员工的月收入为(2000/950)*2327=4899元。

如果该员工只是在平常日加班满36小时,他的加班费为(2000/950)*(577/70.5)*36=620元,月收入2620元,比之前的月收入2327元增长12.6%

相应地,厂方需要多雇佣的50.58%个工人,需要额外支出1325元。

两者相加,为3945元,只及“自愿加班”条件下4899元的80.5%,资方有充分的空间增加雇员

可见,如果大幅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既能保障“自愿加班”时的收入,也能促进就业。至于企业成本上升或者员工购买力增强从而扩大需求等其他问题,留待专家作进一步分析。

破解“自愿加班”的魔咒

美国经验:罗斯福新政

在大萧条时期,为什么美国反而结束了一个赤裸裸、人吃人的资本主义,开创了福利资本主义的新时代?

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通过社会的变革实现利益关系的调整,创造了一个新的社会,从而创造了一个新的市场。

当前,中国面临的很多问题与以前的美国相似,如过度依赖出口、内需不足等。罗斯福新政保障就业、提高劳动者收入以及规范劳资关系,从而促进经济发展和利益均衡的经验,值得借鉴。 …[详细]

走出血汗工厂的路径依赖

体制扭曲导致劳工收入过低,这是一个事实。当下经济、社会、精神等领域的紧张、冲突已表明,这种状况应立即予以改变。

劳工工资逐步提高未必会造成经济灾难,反而能使中国经济恢复常态。事实上,这是中国经济结构、乃至社会结构恢复正常状态的唯一途径。 …[详细]

真正的“自愿加班”是怎样

加班是日本企业最强烈的特色之一。在自由选择的前提下,任何国家的人都无法想象日本公司职员可以平均每天工作12小时。最重要的是,日本企业员工加班基本是自愿的,而且很多是免费的。

之所以如此,很重要的原因是终身雇佣制,日本员工对企业归属感强。而且,日本文化中,推崇为了工作而生活,而不是为了谋生而工作,太早回家甚至会被家里人看不起,被认为和同事关系不好。

当然,这样的加班也不完全是好事,比如居高不下的“过劳死”,以至于不得不寻找对策限制加班…[详细]

结语:

加班猛于虎,不加班也猛于虎,这是怎样的杯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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