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说,新城计划起源于上级领导的视察。
1998年,当时一位上级领导到清水河县考察工作,认为当地山路崎岖、交通不便,妨碍经济发展,不如选一个地理位置稍微好点儿的地方建新区。
2001年,上级领导又来考察,再次提出了建新区的设想。清水河县经过调研,选定了现在的新区位置,造城运动自此拉开序幕 …[详细]
平时“引不起上级领导的重视”,现在好不容易有个机会表忠心,当然要大干特干。
首先魄力要大,项目总投资为611272.89万元。这是一个什么概念呢?号称GDP全国第一的鄂尔多斯,它新建的“对外炫耀的市中心”——康巴什,也才耗资50多亿元。作为后来者,鄂尔多斯在清水河面前太小家子气了。
其次行动要狠,没有先期规划,没有可行性研究,甚至没有审批报告,干了再说,边建设边报批…[详细]
60多亿的预算,虽然当地政府自筹只占5.42%,但这也有3亿多,相当于该县10年财政收入总和。
可以说,其实没有人认为这个项目最终能顺利完成。央视调查发问:“没有人想万一失败怎么办,万一资金不到位怎么办”,太自以为是了,节目前面就提到,“当时清水河人……考虑到当地家底怕建不成”。
大家心里明镜似的,心知肚明。
所以,虽然喊口号、拍胸脯很响亮,其实没有人真的认为能实现。大家都在表演,等着它自然流产 …[详细]
这个项目是领导钦点的,天然的政治正确,何乐而不为。
而且,它对GDP的带动是显而易见的。
根据《内蒙古年鉴2007卷》,2006年,清水河县实施了新区三街五路、供水、供热等部分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建设,开工建设了党政办公楼、会议中心、新区宾馆、住宅小区及部分机关办公楼。该年全县财政实际支出3.15亿元,较上年增长28.5% …[详细]
经过2006年的大投入,到了2007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达22.1亿元,同比增长38.1%。其中第一、第二、第三产业分别完成4.78亿元、8.41亿元和8.92亿元,同比增长14.4%、80.1%和24.6%。第二产业增加值为3.74亿元,GDP增加值为6.1亿元,第二产业(包含建设项目)对GDP增长的贡献率为61.% …[详细]
建设新城涉及资金额巨大,给了少数人中饱私囊的机会。
对比数据我们可以发现,以新城建设名义花费的财政支出,远比落实到新城建设的费用多。
新城总规划虽为60多亿元,实际已花费了1亿多元,外欠4000多万元工程款。根据预算比例,当地政府自筹资金占项目总预算的5.42%,也就是说财政实际支出可能在500万至1000万之间 …[详细]
可是2006年该县的财政实际支出为3.15亿元,建设新城之前的2000年,这个数字是6527.5万元,6年间涨到5倍。仅仅这一年的增量即达到2.5亿元。
对应到财政收入,2006年完成6271万元,2000年完成3171.6万元,6年只增长了一倍 …[详细]
可见,无论是自身的增长率,还是相对财政收入的增长率,该地的财政支出都增长得过快,以建设新城为名义的支出不在小数,绝不可能在1000万元以下。
根据公开资料,近年来清水河县的主要领导都获得了不错的升迁。
原县委书记云布俊,后任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详细1] [2]
原县委书记吕景瑞,后任呼和浩特市人大副主任,新城区区委书记。 …[详细1] [2]
原县委书记张亮,后任呼和浩特市政协副主席。 …[详细1] [2]
原县长云俊义,曾因防治艾滋病不力被党内警告,后任呼和浩特市林业局党委书记。 …[详细1] [2]
原县长刘敏,后任呼和浩特市政府秘书长、市长助理、市发改委主任。 …[详细1] [2]
原县长云院祯,后任呼和浩特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市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 …[详细1] [2]
原县长苏日勒格,后任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党委副书记、旗长。 …[详细1] [2]
当然不能把官员的升迁仅仅归功于这么一个项目,但是也不能忽视它的“联谊”作用。
2004年以前,康巴什还是片荒漠,只有两个小村庄,不到1400人。
那时,鄂尔多斯也是内蒙古最贫困的地区之一,跟清水河县相似。直到有一天,这里丰富的自然资源让当地“扬眉吐气”,2007年,鄂尔多斯人均GDP超过北京、上海,竞争力排行全国第一。
手中有了钱,政府便开始在荒漠中兴建新城。现在一期工程已经完成,房屋和街道完备,就是没有人,“街上的清洁工比行人多”。不过领导们坚信新城未来仍“不可限量”,二期建设已经开始 …[详细]
昆明的呈贡新城,除了建筑工人、美轮美奂的政府大楼,和崭新的高层公寓外,宽阔的马路上不见车辆,银行支行里也不见客户。《华尔街日报》曾经直言,这是一座用巨额资金堆起来的空城。
不仅如此,新城项目还挤占甚至侵害了其他公共系统的发展,如水利灌溉系统,是地区良性发展的隐患。
这种城市的巨型膨胀及其不可持续性,被称为“城市恐龙化”。
清水河县已经有这种倾向:将全部财力用于建设新区,旧城区维护明显不足,道路坑坑洼洼…[详细]
没有可行性调查,没有审批,最后整个城都是“违规建筑”,蔚为大观。“拍脑袋”要评典型的话,清水河县跑不掉。
本不该弄成这样。根据《城乡规划法》,城乡规划应当秉持科学指导、民主决策、量力而行、城乡兼顾、合理布局、保护环境、依法审批等基本原则,清水河县“烂尾城”的形成,恰恰是对这一系列原则的悖反过程。
有法不依,只因人家说了算…[详细]
拍胸脯其实也见惯不怪了,清水河县的问题在于,虽然大家都知道不可行,但是谁也不说穿,大家尽情表演,同时在这个项目上捞利益。
这其实是“皇帝的新装”的升级版。因为那个皇帝佬儿起初并不确信自己光着屁股,小孩说出了真话后,他才知道确实是光屁股。在清水河,明知不可为而为之,追求过程不计结果,求仁得仁,何其智也。
事情并不复杂,不需要等到潮退再去分辨谁在裸泳,本来就是在裸奔,谁的问题谁的责任昭然若揭。但是大伙儿之所以敢这么玩得欢,还是基于一个朴素的心理:我走之后,管它洪水滔天。
有人这样形容这些官员:第一年摸情况,第二年捞政绩,第三年忙走人。…[详细]
问责与倒查说起来太轻飘飘,也有《行政许可法》,关键问题是:谁来问责,谁来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