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56期 2016-06-14

私企老板套千万,科研经费太好骗:创新不能这么办

王杨  

亡羊补牢

2259
导语

万众创新,科研必须用心。中国对于研发经费的投入越来越高,目前全社会研发(R&D)经费总量已经位列全球第二,仅次于美国。然而,这些钱都怎么用的?有多少是真的用到了研发创新活动中?这些问题始终有争议。最近一条比较惊人的科研产业新闻是,有人举报广西柳州一家私企的老板在十年间通过18个“项目”不仅获利上千万,更是获得了54亩工业用地指标。为什么企业这么容易骗到补贴呢?…[详细]

企业套科研经费是门“生意”,甚至有专门的科技掮客穿针引线

按照《中国科技统计年鉴2015》,2014全年,政府给企业投了422.3亿元的科研经费。比起全社会上万亿的科研经费来说,钱不算多,不过却成了众人惦念的香饽饽。编造不存在的项目,伪造新产品检验报告,手段不少。

除了骗钱,有的企业还骗地搞房地产开发。很多地方会给予高科技企业非常廉价的土地资源。这可乐坏了一些想要圈地的企业。《经济参考报》在去年曾经做过一系列“拷问创新血液“”的报道,结果发现,“某项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已获得了国家科技经费20亿元,并拥有自己的上市公司,近日在某地级市圈地2800多亩,计划投资100亿元建设一个科技园区……这个科技园土地价格远远低于市场价,还规划了酒店以及住宅地产。”

纵观全局,不仅仅是个别企业套取经费的问题,甚至还形成了一条隐秘的产业链,乃至于创造了一个新兴的“职业”——科技掮客。他们帮助企业伪造项目去骗钱,而后自己再拿“提成”,收回扣。这些中介人有资源,有关系,他们有时会主动联系企业参与套钱活动。而一些鬼迷心窍的企业便在指导下成立起“研发部”,像模像样地活动起来。

规章制度当然是有的,不过有个词语叫“形同虚设”

看上去,很容易便暗渡陈仓,套钱成功。是不是目前的企业科研制度有重大缺陷呢?实际上并不是。预算、立项、审核、验收等等程序,样样不少。甚至公示做得还不错,比起很多“烂尾楼”网站要强太多。以“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为例”,项目公告很详尽,并且在今年年初还出了个公告,要对项目执行中出现严重问题或超期未验收的306个创新基金项目做终止合同处理。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的年度报告做得不错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的年度报告做得不错

可是详尽的制度并不代表执行的时候有约束力,何况在科技创新这件事情上,一些地方政府的想法未必和顶层制度设计者是一致的,比如,把发展新兴产业当作政绩,一个劲儿地给企业开绿灯。而对于那些手握审批大权的政府官员来说,就更需要抵御寻租与诱惑了。总之,一个劲儿地开项目,却缺审查,少验收,纳税人的钱便打了水漂。

没必要因噎废食,拿纳税人的钱资助企业创新没有问题,可是得分类型、分阶段,减税多点,直接发钱少点

国家资助企业做研究,既然有这么多猫腻,干脆禁止了之。并且,凭什么拿纳税人的资金去给企业做赚钱的资本呢!这个逻辑看起来一点没有错。但是,经济学家们发现,研发这事儿非常不一样,很多企业创新容易被模仿与推广,并且很多时候也需要这样,才能够推动社会往前发展。既然如此,企业研发便是一件关系到公共福祉的事情了。可如果带来的私益不足,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便缺乏动力去搞研发了。因此,政府对于科研进行一些资金上的支援是很正当的。拿美国来说,2012年,美国企业所执行的科研资金中,有11.46%来自联邦政府。

经济学家们又发现,政府支援企业做科研是需要的,但是又得把握住分寸,否则弊大于利。如果企业很轻易地便拿到政府的钱,那么它们自己便缺少投钱的意愿了,既然用国家的钱,就很难精打细算,用在刀刃上,又是浪费。甚至,还会发生骗补的事情。那么,怎么补贴更好呢?对于有规模的企业来说,税收优惠是最有效果的,能够很好地提高企业的效率;对于小微企业来说,则需要直接发钱扶持,因为它们规模太小,税收优惠不算特别激励,小微企业往往又很灵活,充满创新活力,需要扶持。

不难看出,政府是否要资助企业研发,如何资助,在在皆是学问。没有细分,没有针对性,便激不起创新的活力。同样的,既然是用纳税人的钱,除了对大众有交代而外,也应该竭力宣传,赢取大家的理解与认可。然而,我们看以下对比图——

对比图1对比图1

美国小企业创新研究计划(SBIR)和小企业技术转让计划(STTR)很著名,图为成功案例展示页面,这样能够增强大众的理解与认同。

对比图2对比图2

尽管公示信息做得算不错,但是中国的小企业研发支持项目的网页上,成功案例的最后更新日期是9年前,这如何赢取纳税人的支持?

最根本问题在于,倘若要素市场是扭曲的,企业的研发创新便会乱来,乱七八糟的勾当难以避免

既然不能不资助,那么就尽可能地完善好制度,做好监督措施,这样便可以鼓励创新了吧?设想很美好,可是忽视了最根本的问题。

成功的经验是,企业需要作为一国科技创新的主体,这样才有活力。然而,在我国,尽管企业自己所出的研发费用算起来是占据了绝对优势的,可是钱出得多,却不代表是主体。所谓主体,是具备充分的主导性的,而不是被牵着鼻子走。可是我国却不是这样。大部分企业没有研发实力,有的这些很多也是浅尝辄止。以创新情况在全国省份里排在前列的浙江为例,《浙江省工业企业R&D活动情况及其绩效研究》一文分析了1991-2010年浙江省工业企业科技创新活动,发现——

“企业科技创新更多地表现为技术引进、消化吸收、模仿改进,基本属于改进性技术创新,原创性技术创新相对不足。同时我们注意到,R&D经费外部支出仅相当于内部支出的6.4%,其中对境内研究机构和高等学校支出占了绝大多数。依靠这有限的外部支出,也很难能够购得或获取原创性的技术(专利)。”

很多企业扎堆去了补贴和优惠多的地方创新,乃至不惜造假。这显然不是市场主导,而是行政之手在操持。

光伏行业几乎都依靠补贴,自身的造血能力非常差光伏行业几乎都依靠补贴,自身的造血能力非常差

企业为什么缺乏创新的主体性呢?从根源上讲,和扭曲的要素市场配置有关。我们最熟悉的是产品市场,这也是改革得比较彻底市场化程度很高的市场。但是,还有一个市场叫作要素市场,在这里,生产资料、劳动力等等资源进行交换。最近常常听到的“供给侧改革” 也与此相关。然而,黄益平等经济学家认为,中国的要素市场是扭曲的,远远落后于产品市场的改革进程。行政的力量在此异常强大。举例说,土地资源一方面被地方政府当作财政大户,另一方面,工业土地资源又是招商引资的工具,低价乃至无偿给企业用。不管是高价,还是低价都不是市场说了算。而在这样一个要素市场里面,各种猫腻自然满天飞。企业通过真正的科技创新得到的收益要小于跑关系等旁门左道的伎俩,加上知识产权保护不完善,哪里会有创新动力呢?在这样一个市场里面,所谓的研发创新就很难不被骗钱、寻租等行为给把控住了。难怪《第一财经日报》的记者询问一位LED资深人士时,得到对某沿海省份这样的回答——“有超过6000家LED企业,大概只有2%~3%可以拿到补助,其中多为上市公司、国有企业。而有的企业项目做得很差,但是跟政府关系好,会吹牛,就能拿到几千万的政府补助。”

不管是美国还是日本,企业在科技研发中都展现出强大的主体地位,这样才会真正地带动社会创新进步。否则企业所谓的创新,只会是生产一些低附加值的产品,乃至伪创新骗钱。

每添加一个题目需要新建一个ID,填写规则是ID之间用英文逗号分开。
如两个题:10600867,10600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