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让“僵尸”企业啃食中国经济

继今年两次提出抓紧处置国企中存在的“僵尸”企业后,近日,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中再次明确,要加快推进“僵尸”企业重组整合或退出市场。“僵尸”企业是什么?又为何需要处置? …[详细]

“僵尸”企业是经济发展中的“痛点”

既无活力,又没前景,却“僵而不死”

所谓“僵尸”企业,简单说就是名存实亡的企业,这些企业由于种种原因,不能产生经济效益,但企业的形式还存在。在无望恢复生气的情况下,依赖放贷者或者政府的支持而生存。“僵尸”企业占据各类资源,却不能产生与之相匹配的效益,无疑是无效投资,有拖累经济向好发展的隐患。以日本为例,日本经济自1990年代初期,迄今为止未完全摆脱经济增长低迷的状态,无不受“僵尸”企业的影响。

日本至今仍未完全摆脱经济增长低迷的状态日本至今仍未完全摆脱经济增长低迷的状态

不妨具体谈谈怎么回事。日本投机活动带来的经济泡沫,在90年代初期破灭,非金融企业、金融机构的日子变得艰难,企业当时盈利能力降低、债台高筑。本该让缺乏竞争力的企业和金融机构倒闭,但日本政府却采取了宽容的态度,以宽松的货币政策(1999年之后更实施了零利率和量化宽松的超宽松货币政策),对濒危企业进行救助。此时,银行向僵尸企业贷款,使企业免于被迫裁员。但也因此,大量的僵尸企业存活了下来, 极大地削弱了经济的增长能力,使泡沫破裂后的日本丧失了极需的活力,酿成经济发展停滞的恶果。

在中国“僵尸”企业导致的局面也不容乐观

2008年经历了全球金融危机后,中国企业的日子也不好过。林婷在论文《融资与还贷视角下僵尸企业的存亡选择》中提到,2008-2011年间我国产能过剩、入不敷出的大型亏损企业数目迅速增长,然而实际依法破产清算的企业数目增长速度却远低于大型巨亏企业的增长速度。

有另一组数据,来自《半月谈》对“僵尸”企业的调查。“2014年浙江省金华市对全市企业情况进行摸底,发现近三年无所得税入库企业有1542家,占地2.57万亩;2013年,金华亩均税收1万元以下的制造业企业有2002家,其中还包括零税收的550家企业”。再来看通过司法途径得到的僵尸企业治理情况,“2014年1至11月,浙江全省法院通过司法处置化解银行不良资产785.26亿元,盘活企业存量资产186.58亿元,释放土地资源1.18万亩,厂房等房屋面积数639.6万平方米。”对比可知,浙江全省还有大量未处置的“僵尸”企业。

市场中有大量未处置的“僵尸”企业市场中有大量未处置的“僵尸”企业

“僵尸”企业的存在,无疑也会给我国经济的发展带来影响。最常被提及的是银行不良贷款的增加,2014年12月末, 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较2014年初增加2506亿元, 不良贷款率较年初上升0.25个百分点。而截止到今年的第三季度,银行不良贷款率已经连续9个季度上升。不良贷款率的增加,体现了僵尸企业问题日益严重。

不良贷款上升的风险,可能不足以影响银行业资金的流动性。但不良贷款上升反映了资源配置的扭曲——由于政府干预,贷款流向“僵尸”企业,而有大批优质的企业却拿不到贷款,还需要面对高额的融资成本。

当然,最令人担忧的是“僵尸”企业对经济增长的伤害,可能使中国落入和日本一样的经济增长停滞陷阱。

“僵尸”企业的长期存在,某种程度上是企业和政府合谋造成的

企业存在侥幸、依赖心理

诸多“僵尸”企业,尤其是国企,首要任务不是盈利,而是维持就业。有外媒报道的山西长治水泥厂的困境就很能说明问题。长治的水泥厂面临产能过剩的压力,整个山西省一年可以生产出三倍于2014年所需的水泥数量。然而很多企业并未关门大吉,而是变成了“僵尸”。以华泰水泥熟料有限公司为例,这家亏损的国企在政策的支持下一直维持运转,其不仅可以赊账获得煤炭供应,还能从省政府持有的母公司得到优惠贷款。但很多企业开工只是为了偿还贷款利息。而这很容易陷入恶性循环——“僵尸”企业生存得越久,积累的债务越多,它越要维持生产来尽量偿还债务。

一些企业在陷入困境时,仍然会抱有侥幸心理,总以为自己能熬到“春暖花开”的时候。以我国目前产能过剩,多数企业亏损的钢铁行业为例。据前瞻产业研究院近日发布的《2015年我国钢铁产业发展困局》报告,其调研的绝大多数钢铁企业,都对自己的生存能力抱有幻想,尤其是在国有钢铁企业之中,这一幻想更为常见。这一幻象的基本特征是:认为既然冬天正在来临,那么春天应该已经不会太远;盲目相信自己一定可以熬过钢铁产业的寒冬,而竞争对手们则会在寒冬的煎熬中逐一死去。这一幻象带来的严重后果是,企业会想尽办法苟延残喘,使对手比自己先倒下。

钢铁行业多数企业亏损钢铁行业多数企业亏损

此外,企业还缺乏对《破产法》的正确认识。律师韩传华提到,“《物权法》和新《破产法》都是2007年实施的,当时几乎每个省都会请人去讲《物权法》,但很少有主动去碰《破产法》的,认为晦气。”原央行副行长刘士余称,“我国2013年的破产案件为近2000起,而美国这个数字是100多万起。”他在“2014 年银行业发展论坛”上也提到,非常大型的企业遇到困难时,无论是债权人还是企业本身都寄希望于政府来牵头进行行政和解,一旦政府牵头重组,无论是债务人还是债权人都会形成一个共同的希望,就是希望政府多付出一点代价。但这种做法和以《破产法》为基础走法律程序有很大不同。

政府为了维稳和政绩需要

一旦企业破产倒闭,失业率会上升,税收会减少,这是政府最不愿意看到的。而通过阻止企业破产,官员仍可维持经济繁荣、税收稳定的假象。特别是国企,如果出现亏损,政府会不遗余力地进行“输血式”救助。林婷在论文《融资与还贷视角下僵尸企业的存亡选择》中提到,通过对武汉、 厦门、 泉州三地的各级支行工作人员的调研,发现在实际经济生活中, 政府救助僵尸企业并向银行施加放贷压力的情况并不少见。而银行在政府背书的情况下,认为僵尸企业有“起死回生”的可能,会继续放贷。

政府在治理国有“僵尸”企业上,也有另外一种方式,即尽快找其他企业来接手。这样政府既可以挽回些损失,“僵尸”企业也有望改善。但随着“僵尸”企业资产负债表的恶化,巨额债务很难吸引投资者。

一味“输血”,不考虑“造血”能力,“救企”很难奏效

“僵尸”企业不是国内特有的,国外也有“僵尸”企业的存在,且有时政府也会出手相助。以美国政府对通用汽车的救助为例。2008年金融危机开始前,通用汽车就已经连续三年亏损,金融危机更是让通用汽车雪上加霜。 为避免整个汽车产业的崩溃,美国联邦政府出台了“不良资产救助计划”,开始向通用、克莱斯勒和包括美国国际集团在内的多家大型金融机构注资。其中,美国政府以495亿美元援助贷款获得通用汽车公司9.12亿股,持股比例相当于60.8%。

经过破产重组,新的通用汽车公司扭亏为盈经过破产重组,新的通用汽车公司扭亏为盈

救助方案原本争议不断,被认为是“拿纳税人的钱冒险”。但事实证明,这次救助相当成功。2010年通用汽车公司净利润扭亏为盈,收获47亿美元,2011年更是达到76亿美元。由于政府的救助,美国汽车行业的复苏速度很快,且在金融危机之后,创造了大量的就业岗位。

美国救助汽车行业之所以成功,得益于严苛的流程,以及企业“造血”功能的重新运转。政府救助企业有先决条件,即这个企业可以救。“可不可以救”判断完全基于企业自身的“造血”功能能不能启用。通用汽车公司基于美国《破产法》第十一章,提出破产重组,之后企业必须提交一份重组计划,经过专家审核认可后,才能进行重组,并从政府那里拿到钱。此外,还有一个硬性规定是,一旦企业重组失败面临破产清算(美国《破产法》第七章),必须偿还政府贷款的本息。这就从事前和事后两个方面,保证政府在“输血”救助时不吃亏,同时企业还有很大“造血”潜力,能够“起死回生”。

而目前国内对“僵尸”企业的治理,根本没有考虑企业未来的生存状况,只是一味地进行“输血”,有些投入完全就是无底洞。政府理应进行分辨、引导,对于不能救的企业,走破产清算的司法程序,对于能救的企业,走破产重整的路径,从而妥善处理债权债务关系,保全生产力。

结语

打破政府“输血”式救助,让“僵尸”企业走破产的司法程序,或清算退出,或重组造血,才能清理干净过去留下的烂摊子,保证经济健康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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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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