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两则有关“杀妻”的社会新闻被广泛关注着。一个施害嫌疑人是南京加入了超级跑车俱乐部的富二代;一个是湖南男子,他杀妻后将尸体腌制,两年后才被发现。他们的特点都是酗酒后家暴。在相关新闻的评论中,被顶得最高的一条是“别嫁给喜欢喝酒的男人”。…[详细]
妇联调查显示24.7%的女性遭遇过不同形式的家庭暴力。可见,酗酒与家暴的关系、家暴的祸端是一个具有广泛社会意义的公共话题。
南京那起惨案中,自称是死者朋友的人发表了篇长微博,写道“就在她怀孕期间,老公喝多酒回来也是一样拳脚相加。”
而在湖南,遇害者七本日记中记录了丈夫叶某喜欢喝酒,每次喝酒后就抓着她殴打的情形。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这里的家暴特指的是亲密伴侣之间的暴力行为,而国内外公认的是男性作为施暴者的几率要远远高于女性。世界卫生组织一本叫作《亲密伴侣暴力与酒精情况说明书》的报告说,在美国,55%的受虐者认为他们伴侣的躯体攻击行为和饮酒有关,在英格兰和威尔士是32%;在澳大利亚,36%的杀害亲密伴侣的行为被认为受到了酒精影响;在南非,65%的一年内遭到家暴的妇女说他们的丈夫总是或者时不时会在施暴前喝酒。因此,在世界卫生组织关于“亲密伴侣暴力”的词条中,“有害使用酒精”是实施暴力的关联因素。
在中国大陆,许多关于家暴的调查中也都能看到“酗酒”的影子。北大医学部医学人文研究院医学心理学教研室在2012年发布的《七省市家庭暴力现状调查及影响因素报告》也揭示了饮酒对家暴有显著影响,而这个覆盖了2810位个体的报告也是近10年来中国大陆地区最大的关于家暴的调查之一。其它许多小型调查也都有类似的结论。
总之,尽管并非所有施暴者都是在饮酒后施虐,更不是爱喝酒的人就会施暴,但是大量调查研究都说明在很多情况中,饮酒和家暴有很高的关联性,以至于世界卫生组织还为此出了专门的报告,并提倡戒酒“治疗”。那么,是不是家庭成员特别是男性少喝酒,家暴率就会大大降低呢?…[详细]
一些研究认为,饮酒会破坏一个人的自我控制力,让他变得更有攻击性,做出和清醒时不同的行为。不过,这并非共识。明尼苏达大学人权图书馆官方网站上有关家暴的资料就说,饮酒会影响人们感知、整合和理解信息的能力,但是这种“扭曲”并不导向暴力,只是可能会增加饮酒者曲解伴侣信息的风险。
所以,把酗酒作为家暴的因一不小心就误导了人,这样可能会让受害者想着自己的伴侣只是喝酒才那样,忍一忍风平浪静。最终导致伤害越来越深。…[详细]
研究认为家暴其实是施暴者用来控制住受虐者的手段,并不代表施暴者失控。而国外一些研究显示,大量的酒精可能让人觉得自己变得更有力量,更有控制人的能力。紧接着,他就通过对伴侣的施暴行为来证明或者实践自己的这种能力。
当然,文化因素也不得不考量进来。有台湾学者结合中国的饮酒文化和个案,分析了酒精在家暴中的作用,认为,在我们的社会中,对男性的饮酒普遍采取接纳甚至鼓励的态度,当他们在饮酒时,同时营造并感受到一种扭曲的男子汉气概,所以,许多在社会上受挫折的人都会逃避于酒精中,回家后又在家庭中树立一种强势地位——享有权力,控制家庭中的弱者。另外一些理论也认为,酒精也能给施暴者一个“幌子”——营造一种我是喝酒了才家暴的假象,把一切都归咎给酒去,从而既“自我安慰”又给自己台阶下,麻痹了家人、朋友。
所以,在多数家暴情境中,酒并不是直接原因,而是一种手段或者伴随状态。…[详细]
由世界卫生组织编撰的《世界暴力与卫生报告》的第四章“伴侣间暴力”是这样说的,“来自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大量研究表明,在这些虐待行为中引发暴力的事件惊人地相似。包括:不服从男人;争执;饭菜准备不及时;没有照顾好孩子和家人;质问男人的钱财和女友;未经允许外出;拒绝性行为;男人怀疑女人不忠。”一眼可见,这背后隐藏着一个观念——“男人有权利教训妻子”。所以,很多研究都认为,家暴,是根深蒂固的男权思想在作祟,而这种男权思想又广泛地存在于社会中,乃至于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妇女本身。当然,更广义地说是弱者依附于更强者。比如有的女性被家暴后,又可能把负面情绪转移到自己弱小的孩子身上。…[详细]
在“超跑富二代杀妻”事件中,一些评论认为,谁让逝者要找富二代,经济不独立就会受欺负。许多分析也认为,女性在经济上依附于男性,就会被控制,甚至被当作“出气筒”。妇联的《第三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也显示,男女两性劳动收入差距仍然比较大。城镇和农村在业女性的年均劳动收入分别是男性的67.3%和56%。也就是说,男性挣100块钱的时候,女性相应的就挣67块钱和56块钱。于是,很多人就呼吁,被家暴的女性一定要经济独立。
这样的呼吁当然没错,不过经济独立不意味着情感独立、思想独立、地位独立。比如说,当家庭中丈夫和妻子的经济能力出现反转的时候,就可能出现家暴。2007年,美国官方的统计发现,在劳工阶层,妻子比丈夫挣得多的家庭越来越多,研究公共卫生的学者却考察得知,在这一阶层,家庭暴力的案件显著增加。究其原因,本来是顶梁柱的丈夫挣得没有妻子多了,强烈的失落感可能让他们通过暴力行为而控制妻子,找回面子。…[详细]
实际上,在很多领域的自我价值受损都可能导致男性这样找回平衡感。女性当然也可能这么做,只是男权社会的历史等因素,让男性往往在和别人冲突中把权力与力量的较量作为核心。 瑞典心理学者所著的《怒气与攻击》一书就认为,儿童时期与父母的冲突处理模式其实对人以后的影响比较大,对于比自己弱小、地位低的人,就会采取攻击者(即“父母”)的角色,要求别人服从自己的权威。 而男性从体力等方面讲,都在家庭更为强势。
因此,很多施暴的男性反而是不自信的人,通过施暴本身来控制住另一半,用“权力”来获取一种安全感。…[详细]
往往施暴者在事后会表达后悔,一般而言,在家暴中都存在着“对峙--暴力--修复--亲密”这样的四个阶段,整个过程一遍又一遍循环往复,最后可能升级为“杀妻”这样严重的暴力。其实,道歉、忏悔只是当家庭暴力暂时失效时,施暴者借以达到继续控制受虐者的手段而已。暴力周期的不断重复,使受虐者感到无助和无望,因而受制于施暴者。江苏南京和湖南浏阳的两个故事都是如此,妻子一遍遍地原谅,事态一步步地恶化。可问题是,大部分施暴者其实并不是冥顽不灵的。如果在事态还在比较早的阶段就采取行动,往往是有用的。比如,截至2012年年底,中国各试点法院共发出约200份关于家暴的人身安全保护裁定,除2份出现违反情况外,自动履行率高达98%。可见,在整个社会的监督之下,施暴者并不是食古不化,反而能够通过很多矫治手段回归正常。
可是这需要的是一整套的社会救助体系来帮助受到家暴的人。而光是从法律上看,就有许多问题,比如我国有很多反家暴的法条,但是还没有专门的立法,而这些散落在各处的法条就只是倡导性、概括性的,实践意义不大。
总之,施暴者的违法成本低、得不到及时的制止又会让事态升级,变相“纵容”了家暴。…[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