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亮超生为何不用被“双开”

近日,多家媒体报道奥运冠军、中国跳水队前队员田亮,因超生二胎疑似被任职单位陕西省体育局“双开”。对此,相关人士表示,田亮并未被“双开”,且田亮的第二个孩子由于是在香港出生,并不属于“超生”。…[详细]

 

田亮并非独生子女,同时他与妻子叶一茜也不具备其他生育二胎的条件,为什么他们夫妇生第二胎就可以不算“超生”?难道仅凭田亮是奥运冠军,叶一茜是娱乐明星,仅凭这一胎生在香港,就可以违反计划生育,而不必受到惩罚吗?

显然,“赴港产二胎”再次突显了生育权不平等的现象,这一不平等现象的泛滥,已经让许多人难以容忍。但这一现象,究竟该如何解决?

今日话题
赴港产二胎就是超生,但各地处理方法不同
田亮与叶一茜已经有了一个女儿

田亮夫妇是不是超生?是

据媒体报道,陕西省体育局相关部门称,由于田亮的第二个孩子是在中国香港出生,且获得了香港籍,因此,田亮生育二胎并不属于“超生”。

这个说法是错误的,《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明确规定,只有在夫妻均为“双独”或少数民族、归国华侨等规定情况下,才可以生育第二胎子女。《条例》针对“户籍或者居住地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公民”,田亮在陕西拥有公职编制,自然要遵守《条例》。不管胎儿出生在哪,只要不符合生育第二胎的规定,当然就属于“超生”。事实上各个省都是如此规定的,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也曾批复,若双方均为我国内地居民,在香港生育第二个子女,属违规生育。

田亮为什么不用被“双开”?按陕西省的规定就是如此

那陕西省体育局为何称田亮不属于“超生”,也不需要“双开”呢?在人们印象中,公务员、国企员工、事业单位人员超生,往往都是要开除公职的,若身为党员,也是要受党纪处罚甚至被开除党籍的。田亮为什么可以不被双开?

原来,《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依照本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被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国家工作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开出的前提是超生人员要被征收“社会抚养费”。但收取“社会抚养费”的依据通常被理解为“多生孩子, 给社会增加了负担, 理应对社会给予适当补偿”。如果孩子在香港出生,拥有居港权,一直不上内地户口,是不会增加内地社会的负担的。所以《条例》虽然没有明确规定,但这种情况下一般不会征收“社会抚养费”,因此,田亮不会受到处分。在体育局的官员看来,这自然就不是“超生”了。…[详细]

但假如田亮在广东省任职,就可能会被处分

然而,各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有关规定是不一样的。假如田亮是在广东体育局任职,那么他面临的情形就相当不同。《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八条径直规定:“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乡镇集体企业对其超生职工应当给予开除处分或者解除聘用合同。”处分与否与社会抚养费征不征收没有关系。广东省的计生官员就曾针对“赴港产二胎”明确表示,“对于中共党员、有工作单位的违规者,可按照《条例》和党纪、政纪的有关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党纪、政纪处理。”

由此可见,同样是公职人员“赴港产二胎”,在有些地方算作超生需要处分,而有些地方却可以不被当作是“超生”。公职人员尚且遭遇这种不平等,普通民众在生育权上的平等程度又如何?…[详细]

都是中国人,为何生育权不平等?
生育权不平等已成社会突出问题

法律法规上的生育权就很不平等

计划生育实行多年,但全国并没有统一的具体政策。2001年《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规定,“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可见限制生育二胎的具体规定,是由地方因地制宜决定的。虽然规定的条件大体类似,但如前所示,具体实行的细节是有所差异的。

“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条件之所以要交由各地自己规定,是因为各地情况不一样,确实需要随时调整,因此无法执行全国统一的标准,同时这也说明了,对生育权的限制是随着时间空间等具体条件转移的。这表明,在法律法规的层面上,中国人在人类天然享有的生育权上,就存在不平等。

例如,“夫妻双方均为农民且只生育一个女孩的, 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普遍规定,与城市居民不管怎样只能生一个相比,就是一种严重的不平等。

再比如,“双独”夫妻可以生两个孩子,对于非独生子女的夫妻来说,也是严重不公正的——人有没有兄弟姐妹是自己无法选择的,凭什么这一代能生几个要由上一代的行为决定呢?…[详细]

公职人员超生须“双开”也是一种不平等

公职人员超生往往须要“双开”,依据是公职人员要带头执行国家的基本政策,田亮超生受到质疑,就是基于此。然而,不管是从理论上和实践上来看,这种做法都是非常勉强的——履行计划生育义务是全民的义务, 而不是公务人员的特有义务。在一个正常的公民社会,公务员与普通民众上在权利义务上其实并没有什么太大不同,在生育权这种人类的基本权利方面,就更不应该有所不同了。而且,行政处分一般是对违反行政机关内部工作纪律的行政机关公务员的一种惩罚, 其目的在于保障行政机关内部工作的效率和公职的公共性,公职人员因超生而受行政处分,也名不正言不顺。

虽然不少公职人员能够通过各种方法规避处分,但至少在一定程度上,这个规定侵害了许多公职人员在生育权方面的平等权利。…[详细]

在现实中,生育权的种种不平等更是十分泛滥

在对计划生育政策破坏生育权平等的所有指责中,最为激烈的指控就是针对上述超生后征收的“社会抚养费”。如果把“社会抚养费”理解为一种行政处罚,那么不管是富人还是穷人,只要超生的数量相同,其对社会的危害应该是一样的,那么缴交的“社会抚养费”理应相同。如果把“社会抚养费”理解为“多生的孩子给社会增加了负担,需对社会给予补偿”,那么无论自身收入高低, 多生的孩子给社会造成的负担也都是一样的,所缴纳的费用也应该相同。然而,“社会抚养费”实际上却随城市农村户口不同、所在省份人均收入的不同、个人财产多少的不同、超生严重程度的不同有很大区别。而另一方面,有钱人只要交得起“社会抚养费”,往往可以随意生几个,但在同样的生育资格条件下,穷人不仅无法承担“社会抚养费”,非要生二胎还要面临乱罚款乃至非法拘禁、强制堕胎等风险。不管从哪个角度看,民众生育权的平等性都不复存在。

此外,为了实现计划生育的目标,在计划生育人员的实际执法中,还采取了大量无关生育权的措施来影响生育权的行使。 在农村, 超生人员在调整土地时不予增加口粮田和责任田;不予增批宅基地;不给予农村其他福利;不予农转非招工等;己被乡镇村办企业录用的, 予以辞退;聘任为干部的, 予以解聘。在城市, 超生人员在晋升工作评价方面的权利往往被剥夺, 还附带处罚超生者所在单位, 包括取消“文明单位”评选资格等。甚至对于个体工商户,都可以提请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暂扣营业执照。显然,这些做法都是违背法律基本精神的。…[详细]

在现行框架下,解决生育权不平等的问题很困难

所以,在现有的计划生育政策框架下,是很难解决生育权不平等这个问题的——不仅大量的规定需要检讨是否合理,具体的执法细则更是要有大量的改动,而一旦改动,则可能达不到计生政策的具体目标。不少人提议计生政策改为“提倡一胎,允许二胎,杜绝三胎”的办法,既符合新的人口形势,又能减轻计生工作的压力,可是,有人真要生三胎,又能如何去杜绝?

“千管万管”不如“都不要管”
山西翼城二胎实验很成功

不要管,生育权自然平等

四十年前,中国开始执行计划生育政策,原因在于人口过多,增长预期非常快,对各种资源构成了很大压力,放任的生育权影响到了人们的生存权。然而,在实施了多年的计划生育政策之后, 我国的资源环境、人口形势都己发生了重大转变, 生育权与公民生存权的冲突已经不再那么激烈, 此时应该开始注重对公民生育权以及生育权平等的维护。那么,怎样能够让生育权变得平等呢?很简单,就是不去管,由人们根据自己的状况来决定如何生育。可是,这样不就回到人口放任增长的局面了吗?

“发展就是最好的避孕药”

多年以来,我们一直被教育“人口增长”是一个多么危险的命题。然而在我们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这些年,世界其他地区人口并非一味增长。许多地区人口的增长包括我们东亚的近邻日本、韩国,以及香港、台湾等地区,都显著地呈现出低增长甚至负增长的态势。各种研究和事实都显示,人口的增长与发展本身密切相关——“发展就是最好的避孕药”。印度著名经济学家阿马蒂亚森就曾以印度克拉拉邦生育率在十多年间由3.0降至1.8来说明,即使不使用强制干预政策,只要提升医疗水平、教育水平和妇女的权利意识,人口增长的速度会自然降下来。

而我国的二胎实验区同样也证明了这一点——酒泉、承德、恩施和翼城等地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经上级部门批准,开始实行“一对夫妇可以生育2个孩子”的政策,至今已经二十多年。它们“在比较宽松的政策环境下,多年来人口保持低增长,总和生育率保持在2个孩子以下,进入21世纪以后尽管人口基数增大,但人口增长却呈越来越低的趋势”。这些实施二胎政策地区的实践证明,“允许生育2两个孩子人们就会生3个”的推断并不符合事实。…[详细]


一个更重要的事实是,印度克拉拉邦和中国部分二胎试验地区的经验也表明,采取宽松的生育政策比严格的计划生育更有利于男女出生性别比的平衡,而这个问题,在当今中国已经相当严峻了。

资料区 怎样用手机浏览今日话题

相关专题

二胎让人满为患?

人口生育有其自然规律,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详细]

相关专题

二胎,能不能放开

放开二胎没什么风险,别过度担忧…[详细]

相关专题

生二胎与老龄化

放开二胎究竟能不能缓解人口老龄化问题呢…[详细]

相关专题

禁止堕胎的可悲

在把人当工具,这就是为什么对堕胎的争论显得那样残酷…[详细]

投票区

新闻立场
你如何看待田亮夫妇赴港生二胎?
坚决反对
可以理解
0%
0%
专题调查
加载中...

互动区

读者来信
CSTX:警惕父爱专题是网络暴力
汤勇波:自中国的研究论文有着极...
袁文良:回家过中秋
张妍文:慈善的过度娱乐化是慈善的...
美丽中国:莫让公款行贿打法律“擦...
越洋:关于“产妇之死”专题的意见
蔡平:冰桶挑战是被绑架的宣传工具
chenxiaohong:我们是否需要一个完...
如颠如狂:再讨论谁来为产妇负责
不老松:医院尽力则不为产妇负责
我要写信
编辑手记
谌旭彬:三论岳飞绝不是“民族英雄”
刘彦伟:航班延误,有苦该向谁诉
王杨:几个关于婴儿喂养的误区
谌旭彬:评毛泽东的一篇“优秀”作文
刘彦伟:“死老虎”王立军该怎么...
更多
今日话题·历史版
第900期:刘备称王,如何处理与关羽的关系
第900期:刘备称王,如何处理与关羽的关系
实时互动

010-82155180 20614277@qq.com

版权声明:腾讯网原创策划,欢迎转载或报道,但请注明出处。违者必究

出品:腾讯网评论频道

本期责编:丁阳


网友评论
关于腾讯 | About Tencent | 服务条款 | 广告服务 | 腾讯招聘 | 腾讯公益 | 客服中心 | 网站导航
Copyright © 1998 - 2012 Tencent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腾讯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