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6-08 第 1688 期
美国转基因农作物播种比例持续增长
“金龙鱼的转基因大豆来自美国,为什么美国人自己不吃,却要让中国人吃?” 事实:中国出售的食用豆油原料,并不都是来自美国,南美也是重要产地。美国人不但吃转基因大豆,而且是消费各种转基因食品的大户,美国加工过的食品(processed food)有70%含有转基因技术。2004年调查显示,多数美国民众支持使用转基因技术(《美国、欧盟、日本对转基因作物的态度与政策比较及对我国的启示 》),有试验表明,把转基因甜玉米做了说明和非转基因甜玉米放在一起销售,转基因甜玉米的销售份额仍然能占44%…[详细]。在美国,产品不允许刻意标注“非转基因”,原因是这样的标识会误导消费者,让消费者认为转基因食品和非转基因食品有区别。 据美国农业部的统计数据,2008年美国种植的大豆95%是Roundup Ready转基因大豆,全年大豆总产量约为8000万吨,美国本身用于食用目的的数量大约2900万吨,主要是用于生产豆油。说“美国人不吃转基因豆油”岂有此理。现在,FDA(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在考虑是否首次将转基因动物列为食品供应行列。…[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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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基因农产品在欧洲和日本是绝对禁止人民食用的” 事实:早在2002年,日本国内已获得商品化许可的转基因食品达40个品种、转基因添加剂品种达9种(《日本转基因技术研究与管理最新动态》)。日本既未禁止转基因作物的种植,也未禁止转基因作物的进口,日本进口的转基因谷类,主要制造食用油、饲料等食品。…[详细] 负责欧盟食品安全的欧洲委员会的报告指出:转基因作物并未显示出给人体健康和环境带来任何新的风险;由于采用了更精确的技术和受到更严格的管理,它们可能甚至比常规作物和食品更安全…[详细]。西班牙、葡萄牙等欧洲国家都种植转基因玉米,德国在2010年开始种转基因土豆,法国从美国和西班牙进口转基因玉米。除了可以种植和进口,欧盟也根本没有“绝对禁止人民食用”,只是要求“强制标识”转基因食品。…[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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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们的儿孙身体有不可预测的风险!” 事实:FDA认为,没有根据表明转基因食品与其他食品存在任何显著差异,用这种新技术开发的食品与用传统育种方法开发的食品相比,不存在不同的或更大的安全问题。 世界卫生组织报告指出:转基因食品目前在国际上都经过了风险评估,因此不大可能对人类健康造成任何比传统食品更多的风险。…[详细] 联合国粮农组织报告指出:尽管科学家们建议对目前市场上的转基因产品继续进行监测,但他们已认定这些产品可以放心食用,另外他们认为对更新的、更加复杂的产品可能需要采取进一步的食品安全措施。人们认为食用当前存在的转基因作物及其食品是安全的,检测其安全性所采用的方法也是恰当的。这些结论反映了国际科学理事会(2003年)所研究的科学证据的共识,而且与世界卫生组织(2002年)的观点一致。若干国家的管理部门(尤其是如阿根廷、巴西、加拿大、中国、美国和英国)应用其国家食品安全程序对这些食品是否增加人类健康风险进行了评估。迄今为止,在世界各地尚未发现可验证的、因食用由转基因作物加工的食品而导致的有毒或有损营养的情况(转基因科学评审小组)。数以百万计的人食用了由转基因作物加工得来的食品——主要是玉米、大豆和油菜籽——但未发现任何不利影响(国际科学理事会)。…[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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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驴和马交配生产来的是骡子,而骡子丧失了生育能力,你琢磨下转基因食品害处多大吧” 事实:不管是传统食物还是转基因食物,在进入人体后,其中的基因物质(化学成分都是核酸)经过消化道都被破坏分解成小分子。这样的一个消化过程,与“驴和马交配”有任何可类比性吗?…[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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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黑土地基本上全部沦陷,都种上了转基因大豆!” 事实:这个观点的原话是:“金龙鱼的转基因食品成本极低,在中国的倾销彻底摧毁了中国农业的大豆产业链,东北原来的非转基因大豆基本上被摧毁了,现在的黑土地基本上全部沦陷,都种上了转基因大豆!我们每天喝的豆浆基本上都是转基因大豆制成的!”。 实际上,目前全球77%的大豆都是转基因大豆,中国市售的品牌大豆油几乎100%使用转基因大豆。但转基因大豆根本没被中国批准种植,哪来的“黑土地都种上了转基因大豆”?至于转基因大豆摧毁了非转基因大豆的产业链,这有什么不正常吗,火车和汽车不也摧毁了马车的产业链吗。 |
市售大豆油几乎100%使用转基因
郭成林这样的谬误其实很泛滥 上面这五个谬误,并不是郭成林的独创。正如郭成林的辩护律师所言,“郭成林谈到转基因食品对人体的潜在危害、中国大豆产业链的崩溃不是危言耸听,而是被众多专家学者和平民百姓普遍认可的观点”。虽然,所谓“普遍认可的观点”都是错的,但“普遍认可”还是事实,的确有很多素养不高的专家学者和不知情的平民百姓敌视转基因,编造和传播关于转基因的谣言。郭成林如果仅仅是其中的一个编造和传播者,那么显然不构成犯罪,如果这也构成犯罪,那需要抓起来的人可就太多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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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便给企业造成损害,只要没有主观恶意就不构成犯罪 郭成林的错误批评中点出了企业的名字,给企业造成了损害,但要符合“损害商业、商品信誉罪”,必须证明他不是“误伤”,而是有目的的想搞臭这个企业的名声,即在主观上首先是“蓄意的、恶意的”。 |
“商业五毛”网络成潮
真的仅仅是批评吗?那也太巧了 其一,包括鲁花在内的几乎所有食用油品牌,都使用转基因大豆,如果郭成林针对的是转基因,为何单把金龙鱼拿出来大加鞭挞?其二,2010年8月,郭成林所就职的北京赞伯营销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与山东鲁花集团签订了《营销策划咨询协议》,鲁花集团委托赞伯公司进行鲁花坚果调和油营销整合服务,支付180万元人民币,赞伯公司指派郭成林负责此项目。随后的9月15号,郭成林的批评贴文就发表了。这个背景给“单把金龙鱼挑出来说事”提供了合理解释。 其三,鲁花自己也用转基因大豆,但鲁花的主打产品是花生油,转基因技术在花生这种作物上根本还没有应用,所以花生油自然都是非转基因的。因此鲁花打“基因牌”是对自己有利的,事实上鲁花正是这么做的。它多次着重宣称自己的花生油“非转基因”,虽然这种营销手段既掩盖了鲁花自己也用转基因大豆的事实,又在逻辑上毫无必要——因为花生油当然是非转基因的,但用来混淆消费者的视听是行之有效的。其四,网上有不少类似“叫老妈封杀金龙油,咱贵几块钱用鲁花”的帖子,突出金龙鱼的“外籍”和“转基因”身份,很像是“商业五毛”的手法。…[详细1] [详细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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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认定是“商业策划”,那么对个人、公关公司、企业都应依法严惩 如果郭成林这个帖子真的是“商业策划”,那么这就是第二个“蒙牛诽谤门”,这就不仅仅是郭成林本人涉嫌犯罪,他所在的公关公司和雇佣他们的企业也难逃干系。对这种无耻行径,理当严厉打击。…[详细] |
尽管郭成林一再标榜自己的爱国情怀,但是用造谣传谣来“爱国”,倒是有点“爱国贼”的意味。如果他假借爱国名义违法犯罪,那就更是“贼上加贼”。这样的人,怎么还能得到乌有之乡、中华网等“爱国网站”的大力支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