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峰能代理火车票吗

由于要求代理温州、绍兴的动车票,动车追尾事故死者陈碧的未婚夫杨峰在很多网友的评价中从“有情”变成了“无耻”,而他则在微博上解释说,他想推动一种新的事故赔偿方式。因为事故造成的伤害是永久的,那么赔偿也应该是永久的。…[详细]

那么,杨峰为何对代理火车票如此感兴趣,火车票代售点究竟有多大的利益可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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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峰的“胃口”有多大
一票难求,因黄牛作祟

火车票代售本身利润不大

“每天铁道部门销售出的火车票约400~500万张,每张票加5元手续费,再乘以目前机票在线预订的平均比例30~40%,一年下来至少是30亿的市场”,某旅游网站CEO的这个估算在网上流传甚广,但这是全国的总数,单个的代售点其实远没有这么赚钱。

据有关人士估算,一个火车票代理售票点前期硬件投资约3至4万元,只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国家规定的文件,以及固定的营业场所和销售人员,都可以申请办理代售点,总成本大约十万元左右。也因此,火车票代售点在大型城市星罗密布,一般较大的宾馆酒店商务中心都有火车票代售服务。但据从业人员介绍,一般代售点很难赚钱,火车票代理不能擅自加价,每张票只能多收五元钱代理费,而这五元钱的收入还要和铁路部门分成,因此很多宾馆设置代售点更多是出于方便宾客的考虑。…[详细]

杨峰要的是“批发”

除了利润单薄,代售点难以赚钱的另一个原因是大量的黄牛票。按照目前以省为单位的火车票源分配方式,大约票源的20%是基本固定的分配到各地方火车站售票窗口(以免地方火车站无票可买),其余80%的票源存放于大数据库中,任何一个站点和代理售票点均可出售存放于此大数据库中的车票。而那些“有门路”的票贩子往往会在出票第一时间大量囤积紧俏线路的车票,导致车站窗口只有配额的20%车票,而一般售票点则根本无票可卖。票贩子可以非法的囤积车票并抬高价格,而售票点囤积车票一则违法,二则每张票只有5元钱利润,囤积车票显然并不划算。

熟悉机票代理销售的杨峰应该是深谙此道,因此他提出的是温州绍兴两地动车票代理权,并非只是要求申办几个成本十来万的代售点,而是要求一种特许经营模式,要么是由他(或者和其他动车遇难者亲属一起)垄断温州绍兴两地的动车票销售,要么是在动车票中为其划出一定比例的“配额”——而根据他“有多少能力就做多少个”的说法来看,也许更接近于后者,也就是划出一部分火车票由其独家销售(等于是从铁路部门“批发”火车票),这样就可以避免票贩子拿票的侵蚀。…[详细]

分销还可以获取多种收益

此外,即使杨峰代理的车票仍然只加价5元进行销售,从车票中能获取的利益也远远超过五元钱。携程、艺龙等网络购票网站一直在向铁路部门申请火车票在线分销,但一直没有得到回应,目前这类旅游网站的火车票销售模式仍然是网络代购,而非票务代理,也就是说,顾客在网站下购票订单之后,由网站的业务员去售票窗口买票——大家排队他也得排队,别人买不到他也一样买不到——再快递给顾客。

旅游网站为何不以区区十余万元的成本申请代售点进行票务代理?原因正如我们第一部分所讲,代售点自己不能囤积车票,只能卖一张出一张票,即使旅游网站申请票务代理,紧俏的车票仍然会被票贩子第一时间截留。但如果铁路局接受杨峰的提议,那么杨峰获得的就是这些旅游网站渴求已久的分销资格,他根本无需销售车票,直接把代理的车票打包卖给旅游公司便足以获利。因为动车用户身上蕴藏着更大的商业价值——其中有接近50%的旅游用户,而这部分旅游用户可以极大地拉动宾馆预订、旅游度假相关业务的增长。杨峰获得的绝对不仅仅是5元钱的代售利润,而是火车票之外的商业价值。…[详细]

但双方都不是“谈判对象”
杨峰索赔难获法律支持

杨峰的方案有其合理性

在现行火车票销售模式下,乘客一票难求,旅游网站想提供卖票服务,票源却被黄牛党用违法手段把持,最后大量乘客只能购买高价票。而如果杨峰的方案得以实现,那么他就成了一个合法的“黄牛党”,他无需提价就可以获得利润,旅游网站可以开发车票的附加值,乘客也可以在购票上获得方便,铁路部门的利益也并不受损。

在当前黄牛党在法理情理上都很难合法化,而铁路部门又不放开在线分销情况下,这很可能是一个多赢方案——当然,更好的方案是铁路部门直接允许旅游网站分销火车票,而不是让杨峰作为“独家代理”,这样在他们之间还可以形成价格竞争,乘客得到的实惠更大。…[详细]

但铁路部门无权谈判

通俗来说,杨峰要求的是“私了”。杨峰说,他想推动一种新的事故赔偿方式。因为事故造成的伤害是永久的,那么赔偿也应该是永久的,而这也被很多网友抨击为“无耻”和“打感情牌”。其实双方自愿的“私了”并不无耻,而恰恰是最成功的赔偿,因为这样的赔偿是双方都满意的,而“依法赔偿”可能双方都不满意。

只不过,杨峰显然忘记了铁路部门不仅仅是企业,还是一个政府部门,政府部门必须依法行政,法律未授权“私了”,铁路部门就无权接受其私了的提议。…[详细]

杨峰也不是获赔对象

杨峰和死者陈碧并无法律上的夫妻关系,他们还没有领取结婚证。尽管杨峰认为,他和陈碧有结婚照,有孩子,已经正式订婚,也摆过喜宴,构成事实婚姻,但目前法律已经不承认、不使用事实婚姻这一说法,此外,目前的法律也不承认尚未出生的“人”,从法律上来说,作为陈碧未婚夫的杨峰并非赔偿对象,尽管他是陈碧腹中死去的胎儿的父亲。…[详细]


如果要代理车票就是无耻,那么难道不要赔偿才是高尚?唯一的问题是,双方都找错了谈判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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