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看女医生"等我下班再死"

这两天,一个标注为“此汕头女要火了”的微博被网友疯转。事件主角是汕头市某医院内三科医生李某,她因为微博上让患者“等我下班再死”等言论,被网友称为“冷血医生”。…[详细]

在被网友们“人肉搜索”和被媒体广泛报道之后,李某承认微博确为自己所发,并发出道歉信,向公众致歉。而医院也对她进行了最严厉的处罚——除调离临床岗位、停止处方权外,李某现已被调至医院洗衣房工作。…[详细]

 

网友们在这次事件中分为了两个阵营,一方谴责,一方却表示同情。到底应该如何看待这位女医师的言行不当呢?

 

 

今日话题
焦点一:道德之争
医患关系始终是个“老大难”问题。

正方观点1:女医师没医德,这也是医疗行业的普遍弊病

有位网友说:“白衣天使,以前是个光辉的称号,一如教师,是灵魂的工程师。现在,神马都不是了。为了这个曾经的称号默哀一分钟。”这也是许多网友的共同态度。这个女医师的事件一出,不少人都提到了曾经很轰动的“因医生‘偷菜’致婴儿死亡事件”。…[详细]

有评论认为,看病越来越难、越来越贵,表象所折射出的正是医疗行业职业道德的深层溃烂。正是基于这样的环境,该微博才引发舆论哗然。…[详细]

正方观点2:这折射出普遍职业道德的沦落,是社会之恶

不少人都认为,其实大家的愤怒并非针对李某个人,而是她代表的社会之恶。

我们必须承认,中国当下的诸多职业,毫无伦理可言,不是说职业人缺乏伦理,而是这种职业被剥离了最起码的道义与悲悯。譬如医生收红包,城管打人,法官判葫芦案等。某些时候,他们并不想这么做,然而,他们心灵的温度敌不过行业规则(潜规则)的硬度,道德的召唤敌不过权力的摧折。不是人冷血,而是职业冷血,社会冷血。正因后者的冷血造就了李护士的“等我下班再死”。她对职业无爱,对所服务的对象无爱,她只爱自己。私欲横行,是职业伦理的最大危机。…[详细]

所以有评论认为,我们需要反思的,是什么样的社会土壤才培养了李某的冷血。…[详细]

反方观点:李某只是说了实话而已,不必挥舞起道德的大棒

在腾讯网相关新闻中,被顶得最高的一条评论是:“虽然这个护士(注:李某最初被报道为护士)有错,但是我觉得网友也够无聊。她工作态度确实不好,不过所谓对死人的敬畏,那纯粹胡扯,这种整天接触临终患者的护士,和我们普通人对死亡的态度不可能一样的,就跟你要求一个打扫化粪池的人,和我们一样,看到粪便就恶心么?……这是不可能的,毕竟天天接触的人,就会麻木。所以她的问题,跟普通人一样,就是上班偷懒,工作态度不认真,不过说到工作态度不认真,这就不是他(她)的问题了。绝大部分人都有这毛病。所以大家还是体谅点,她已经吃了教育了,没必要网络打死人,实际上她也不是李刚的女儿,也没犯罪。”一共有2万多人支持。

不少人都认为,这是医生这个职业的特殊性,没有必要挥起道德的大棒,更没必要将个人的行为联系到整体。更有人说这是这位医生的言论自由,别人管不着。…[详细]

焦点二:处罚之争
院方对女医生的处理异常迅速。

事后医院反应迅速,李某几乎没了再当医生可能

在这件事情上,院方的处理无比爽快,事发第二天就在网站上贴出了“郑重声明”,其中第三条是:鉴于该事件对我院造成的不良影响,医院已停止李丛琳同志处方权并调离临床岗位。

随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该院副院长说,“这是医院有史以来就类似事件做出的最严厉的处罚。”被问及李某重新回到原岗位的可能,这位副院长回答:“可能性不大,基本不可能了。…[详细]

有人拍手称快,也有人认为李某受到了不公正对待

医院这次迅速而严厉的处罚受到了争议。有人拍手称快,认为这样没有道德的人,就不配做医生。这样的一条跟帖,在腾讯网有1万多位网友支持。

但是也有人认为,批评可以,但是这样的行政处罚太严厉了,说不过去。对医生而言,没有比受到停止处方权更严厉的行政处分了;就医院来说,对一个医生处以停止处方权的处罚等于使出了杀手锏,行政处罚权可谓使到了极致。一般而言,医院只会对那些造成严重医疗事故的医生才会处以这样的“极刑”。该医院之所以这么迅疾的出台处理意见,盖因为李医生的言论给医院抹了黑,触怒了院领导,院方非如此不能挽回影响,赢得网友的理解。李医生显然遭到了不公正的对待。…[详细]

到底该如何看待这起事件
该医生微博截图

先看医生李某到底都说了什么做了什么

左图为这位李姓医生引起轩然大波的三条微博。再次依次来看这三条微博:

1.“事实证明,我的RP(人品)实在是太好了呀~昨晚家属无数次要求拔掉输液管让病人安心而去,我一再拒绝,硬是把她的生命延续到了今天,在我下班的时候她开始吐血,估计也就是这几个小时的事了,反正不关我事了,我下班了,噢耶耶耶。”

点评:这条微博被提起得比较少。有人说,这位医生没有拔掉输液管是负责任的表现,当然,不拔掉输液管显然也是符合中国医生的执业守则。但是也有人说,这其中反映的是中国的“安乐死”难题,鉴于这又是另外一个宏大的哲学命题,且不是大家争论的重点,我们暂且不表。

2.“测试人品的时刻到了,有个病人的血氧在往下跌,半夜极有可能要起床收尸……这大冷天的,我暖个被窝也不容易,您就等我下班再死,好不?”

点评:这一条微博也是被骂得最多的,医生将自己的心理活动公布在了微博这个公开的平台。

3.“今晚来上班收到的最好消息!亮点在最后2行,病人2:10PM宣布临床死亡~今晚可以睡个好觉!明天可以出游了!”这条微博其实比第一条更值得诟病,因为显得对病人的死亡“兴高采烈”。

点评:被忽略的是,在下方还有照片,照片上是病人的医疗记录,虽然没有名字,但是也难免有泄露病人隐私的嫌疑。…[详细]

总结起来,这位医生有可能违反职业伦理的地方在于:1.在微博这个并不私人的言论平台,没有表现出对病人死亡应有的尊重,也可能伤害到病人家属的情感,因为她的微博被病人家属看到的可能性不是没有。2.上传了病人的治疗记录,有涉嫌泄露病人隐私之嫌。但是具体到医疗行为本身,这三条微博看不出来,而医院方则表示“她平时没有突出表现,也没有被投诉过”。

关于道德:让我们先来评判这位医生有无尽到职业责任而非道德

学者秦晖曾经写过一篇文章,里面说,教师是“人类灵魂工程师”、医生是“白衣天使”这类说法作为一般褒扬之语,或者作为学生对教师、患者对医生的感谢之语是可以的,但当真认为教师、医生这类职业比其他职业更 “神圣”、其从业者必须具有比平常人更高的“道德”,就很成问题。职业可以有合法、非法之分,可以有要害的或一般的之分,但确实很难讲合法职业中还有什么“神圣”与否的区别。用老百姓的话说“你就是干的这一行”,在法理上这实际上是一种契约性责任:你不入这一行,没人能说你就是道德低下,但你既然愿意入这一行,就必须尽这一行的责任,这在本质上不是“奉献”,而是履约。你履约了就应该得到约定的报酬,但这并不意味着你在道德上就必然高人一等。你不履约,人家会指责你不称职,甚至会解除契约即解雇你,但也没理由在道德上把你说成恶魔。 …[详细]

所以,我们首先需要考虑的是,这位医生的做法是不是符合职业责任。作为医生,最基本的是尽到救死扶伤的责任,这位医生显然不存在在救治行为上的消极和失误。但是她在公开的言论平台里所发表的“内心独白”当然有可能被病人的家属看到,伤害病人家属的感情,这一点有悖职业责任。而将病人的治疗记录拍照上传,则无疑存在泄露病人隐私的嫌疑。同时,我们也有理由怀疑,一个没有耐心的人,是否适合从事关系他人生死这样的要害职业。

在搞清楚了这位女医生的职业责任后,我们当然也可以评判她的道德,但是有道德不意味着尽责,不道德也不意味着不尽责。职业责任和个人道德是两码事。

关于处罚:医院的处罚连相关法规都没有遵守,当然需要质疑

医院对医生所作出的处罚,应该符合相关的政策法规。在2007年,卫生部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中,规定了医生应该遵守的医德,其中包括尊重病人的人格与权利;为病人保守医密,实行保护性医疗,不泄露病人隐私与秘密。该办法也规定,对于不认真遵守医德规范者,应进行批评教育。对于严重违反医德规范,经教育不改者,应分别情况给予处分。

同样是在卫生部公布的《处方管理办法》中,规定出现以下情况之一,医生会被暂停处方权,(一)被责令暂停执业;(二)考核不合格离岗培训期间;(三)被注销、吊销执业证书;(四)不按照规定开具处方,造成严重后果的;(五)不按照规定使用药品,造成严重后果的;(六)因开具处方牟取私利。而这位医生的情况显然不符合这六条,所以医院收回其处方权的决定实在太过随意,有悖相关的行政法规。…[详细]

澳大利亚也有过相似案例,当事医生被医疗委员会警告

碰巧去年九月,在澳大利亚就发生了这样的事情。有一些医生在facebook上泄露了病人的隐私,并且一位医生还做出了侮辱性的评论,嘲笑了病人的不幸。结果,该地区的新州医疗委员会对这名医生提出了警告,并告诫其它医生不要在社交网站上泄露病人隐私。

委员会告诫医生说,在互联网上,即使是私人性质交谈,也会给医生和病人带来意想不到的负面影响。而即便一些网站设有隐私保护系统,这些保护措施也并不是万能的。委员会还提示医生说,为病人保密并不仅仅只局限于不透露病人的姓名上,因为病人们的隐私信息——即使是以匿名的形式呈现——也同样会令大众感到不舒服。值得一提的是,这些医生的facebook其实并不是公开的,有医生加了病人为好友,所以才会被病人发现。委员会呼吁医生在网上发表任何有关病人的言论之前先好好思考一下这样做的后果,免得到时没有后悔药吃。

澳大利亚发生的事情和汕头女医生的事件有一定的可比性,当然也给了我们一些不同的看问题的角度:1.对医生的警告或者处罚是由专门的医疗委员会来进行。这样更为公正。2.很多人都把微博等新媒体当做自己的“私域”,所以为所欲为,而没有意识到这里已经是半个“公共场所”。如果是“公共场所”就一定要注意可能引发的后果。澳大利亚的这个医疗委员会也由个人及全部,但不是在反思医生群体的恶,而是告诫别的医生不要草率行事,要三思,防患于未然。3.宏观的反思和指责不如具体地关心病人可能受到的伤害。毕竟,事件中最重要的是医生和患者的关系。…[详细]


这名医生的言行当然轻率,但是当我们在对她进行道德审判前,不妨具体先看看她说了什么,做了什么,违背了什么职业责任、契约。而医院的行政手段显然不能为了“开脱”自己而制造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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