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跪,是近期的新闻热点词汇,与之前“高三学生集体下跪”“千人跪倒市长”相同,这次的下跪,同样令人倍感不适。
在福州某酒楼,一名女服务生,当着福州某高校一名女教师及一群在校大学生的面,当众下跪。此前,女服务生没有听到女教师召唤,未及时送去一包纸巾,令女教师很不高兴,以不买单相要挟…[详细]
很多人在谴责这位教师,更多的人同时在同情服务员。的确,这件事乍看起来很好评价,但究其细节,还有一些事情值得我们挖掘和思考。
1.某售楼单位的18名工作人员聚餐,吃饭过程中,对饭店方的服务态度不满,18名聚餐的男女拒绝买单,愤然离开饭店。…[详细]
在本次案例中,饭店不仅不帮顾客搬桌子,而且竟然有烟头直接飞进了餐盘,这可比“不送纸巾”问题大多了。但最后,他们还是在警方的调解下,把饭费交了回去。
2.一行7人找了个路边饭馆,结果这家饭店服务态度极差,先是服务员骂人,后是大堂经理处理问题时采取无所谓的态度,饭菜没有吃好,反而“吃”出了一肚子的气。…[详细]
从细节来说,这两个案例当中的服务员和饭店,表现可要比王云云差劲多了,但无论服务态度如何,该交的饭钱总还是交了的。
套用第二个饭店的徐经理的话:服务不周跟买单是两码事,顾客不能因此不买单。
如果新闻内容没有问题的话,那么女服务员在服务上确也存在瑕疵,才会“授人以柄”。这在某种程度上是对女教师消费权利的一种侵犯。女教师较真并无问题,问题只出现在手段和方式上。
法治社会,构成消费关系的双方一旦出现矛盾,可以通过法律程序来解决。服务员本可以不跪的,她的鞠躬已对工作失误进行了道歉。如果女教师得理不饶人,甚至撒泼耍赖,服务员和酒店方可以报警。
大学女教师对自己的消费权利相当了解,但却维权过度,甚至逼迫别人牺牲尊严来维护自己权利;而女服务员过于怯懦。她的这种权利放弃,纵容了另一方过度索取权利的行为。在这种一强一弱的心理斗争中,女服务员只好用下跪来息事宁人…[详细]
女教师和女服务员都在维权,但她们的底气显然不一样,原本在中国就是强者好维权,弱者难维权。本应是一碗水端平的权利,实际上却由阶层强弱决定。维权的难易,决定了一个的过度,另一个的不足。
王云云说,按酒楼规定,服务员对应所招呼的包厢,要是出现逃单或不埋单的情况,服务员要全额赔偿。“当晚他们来了2桌人,消费近3000元,而我一个月工资只有1100元,才工作几个月,怎么赔得起?”
还是举个例子:服务员去洗手间,结果客人跑了没付钱,谁来负责?…[详细]
如果的确是由于员工的原因,导致单位受到直接经济损失,那么可以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进行赔付,但要注意的是:劳动部印发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6条规定“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也就是说,在王云云一个月工资1100的情况下,让她全额赔偿这顿饭钱,是不符合《规定》的。
“只有分工不同,没有高低贵贱之分”,这一对不同行业劳动者关系的描述中透露着的平等精神永远不会过时,但不过时并不意味着会被广泛接受,而且,有一些人虽然嘴上接受,内心却仍然对一些行业存在深深的偏见。因为在他们看来,不同的人因为职业的不同而分属不同的社会阶层,一些人处于上层,必然受人尊敬,一些人处于下层,可以被人肆意轻侮。
这个社会最悲哀的是弱者,因为在中国这样一个金字塔的社会里,上面的人总是习惯性地无视下边人的尊严。欺凌也是一层一层累积的。
今天,女教师处在女服务员的上层,而明天,她没准又因为处在别人的下层而被羞辱。每个人与其他人打交道的方式、语气,基本取决于双方所处的阶层…[详细]
鲁迅写道,“勇者愤怒,抽刃向更强者;怯者愤怒,却抽刃向更弱者。”、“他们是羊,同时也是凶兽;但遇见比他更凶的凶兽时便现羊样,遇见比他更弱的羊时便现凶兽样”;因此,它们是“凶兽样的羊,羊样的凶兽”。
有学者认为:“千差距,万差距,缺乏公民意识,是中国与先进国家最大的差距。”秦晖教授曾表示:“就中国没有Citizen而言,实际上我们都是农民”。…[详细]
即是说:女教师在与女服务员交流时,就没打算说“人话”,对方如果不“下跪道歉”,她的这顿火就按捺不下去,她对服务员的“下跪”,是有某种潜意识的期待的。而女服务员在与女教师交流时,也发现说“人话”没用了,联想起在社会上的所见所闻、自己的人生经历,干脆“下跪”吧,没准这么一示弱,那边就高抬贵手了。…[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