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晚,北京朝阳警方兵分四路突查天上人间、名门夜宴、花都、凯富国际等4家豪华夜总会,当场查获有偿陪侍小姐557人。4家夜总会被勒令停业整顿6个月 …[详细]

 

“天上人间”,这个在注册时寓意“爱好、激怒、热情”的商标,其影响力早已超越了夜总会本身,而如今忽然“落幕”的消息又给大家带来了困惑与不解。

莫非,真如南唐后主李煜的《浪淘沙》中所说——“流水落花春去也,天上人间”?

“天上人间”的发展历程

曾经的默默无闻

最早,“天上人间”由一家名为长泰歌舞厅的公司经营,规模较小,经营状况也并不好。

1996年,一个叫覃辉的四川人接手了“天上人间”,覃辉用来接收“天上人间”牌号的新公司“长青泰餐饮娱乐有限公司”也于1999年成立。

覃辉早年曾从铁矿石进口的生意中赚了钱,后来又从股市里捞了一桶金,但在其所有业务线中,“天上人间”是最稳定的印钞机 …[详细]

什么因素促使“天上人间”举世皆知

先来看一组数据,在某著名生活类网站上,“夜总会、俱乐部”一类中,“天上人间”以126个评价稳居第一,而传说中的“北京四大俱乐部”的评价数加在一起也才只有104个。

不可否认,“天上人间”在民间基本代表了“纸醉金迷、美女如云、高深莫测”之类的含义,其坐落的黄金地段和长城饭店的招牌也为其吸引客源起到了极大帮助,但这并不是其火爆的真正原因。

简单地说,比“天上人间”更高档的场所有没有?有。比“天上人间”的女孩更美的场所有没有?有。比“天上人间”后台更硬的场所有没有?有。但我们为什么只记住了,或者说只知道“天上人间”?

因为“天上人间”对外开放,任何人只要花钱买门票就能入场,但里边的高档消费上千元又不是人人接受得起,于是各类真假传言自然涌现。至于那些真正的“豪权私邸”,你连进都进不去,怎么会知道呢? …[详细]

“天上人间”的实际作用

连连攻陷高官

2005年,原中国建设银行行长张恩照出事后,“天上人间”老板覃辉身上的光环渐次剥离,一个“行贿者”的面目渐渐清晰。

张恩照先后收受贿赂419万元,其中,覃辉排在行贿者第二位。更富有戏剧性的是,覃辉第一次向张恩照行贿的地点,就是“天上人间”夜总会停车场。在那里,覃辉向张恩照行贿1万美元。 …[详细]

2008年,北京首都机场集团原董事长李培英被捕,其受贿总金额的七成,就来自覃辉。 …[详细]

“天上人间”与“红楼”的异同

看过覃辉一次次攻陷高官的举动,我们不难联想到另一个凭娱乐场所攻陷高官的能手:“红楼”主人赖昌星。

从本质上来讲,“天上人间”与“红楼”都是“权钱交易”“权色交易”的关键场所,因此二者有许多相同之处。

但“红楼”不对外开放,属于专业私密会所,而“天上人间”属于公共娱乐场所范畴。

更本质的区别是,“红楼”本身不产生经济效益,赖昌星甚至使劲往里“赔钱”,就是为了提高服务水平,把高官们伺候得更舒服。“天上人间”则完全不同,覃辉旗下的其它产业都运营的不甚理想,这个夜总会是他最坚实的收入来源,也是其贿赂金的来源之一。

“红楼”是腐蚀权力的“终极武器”,而“天上人间”则更像是为贿赂做准备的“跳板” …[详细]

中国式生财术

在1999年以前,30岁的覃辉还是不求闻达的地下工作者,他的“天上人间”夜总会赫赫有名,他本人却隐姓埋名。但从这一年起炒股票、坐庄,初识资本市场魔力后,他的全部光荣与梦想归结到资本市场,从收购长丰通信起便踏上了资本运作的不归路。

2002年,他收购长丰通信,花去1.8亿元、注册星美传媒3.2亿元、其控制的友通公司注册资本3.1亿元、在北京投资1.6亿元建立影视基地。2003年,出资4400万收购星美国际、又花了8000万元收购阳光卫视。2007年,收购《中国商情杂志》等,同时投资做长城宽带,以6.6亿元换来相应股权 …[详细]

这么多钱,是从哪来的呢?答案是:银行贷款及非法筹资。

由此,我们可以看到一个很古老的“中国式生财套路”——商人贿赂官员、官员发放贷款和批文、商人拿到贷款和批文就奔向资本市场,赚了就赢了,赔了也是国家的钱(覃辉已经让建行增加了3亿不良资产)……

“天上人间”的非正常倒掉

栽于“严打”

2010年2月26日,在北京人大会议上,原北京公安局副局长傅政华荣升任北京市公安局局长。 …[详细]

接下来,从4月11日起,北京警方开展了名为“411”的打击卖淫嫖娼专项活动,首日就抓了174人,到今天,共抓获了1132人 …[详细]

新官上任三把火,无可厚非。但这种“严打”式治理究竟有多少实效,“严打”过后反弹如何,类似的例子实在太多,不再赘述。

关于“有偿陪客”和“消防不力”的思考

新闻中说:朝阳警方透露,天上人间等4家夜总会因存在有偿陪侍,在消防安全上也存在隐患,按照相关处罚规定均被勒令停业整顿6个月。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十四条明确规定:娱乐场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得提供或者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陪侍。

说白了,天上人间这次出事,并不是坊间“以讹传讹”般的“涉黄”,而是这个界限、意义都不明确的“有偿陪侍”。从这个意义上讲,全国所有的娱乐场所都基本可以取缔了,谁都不是大晚上出来义务劳动的。当然,“红楼”这种不以“营利为目的”除外。 …[详细]

2002年时,北京警方就已经“地毯式”“突查”过天上人间的消防问题,当时的服务小姐可是“对答如流”啊,后来2009年的时候,全国又因为夜店层出不穷的火灾展开过专项治理。怎么到了今天就“消防隐患”了呢?…[详细]

结语:

“天上人间”不只是一家夜店的名字,更是一种特殊的社会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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