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克林顿、萨科奇、卢武铉……,这些政客都是律师出身,事实上在国外,律师们的用武之地不仅仅限于司法领域,他们在社会事务管理方面发挥着重大作用。尤其是美国,一半总统是律师出身,参议员中的比例更高达60%。
但是中国的律师,不要说进入政治领域,就是在司法领域日子也不好过。究其原因,律师是擅长“说理”的人,这种特长在中国并不受待见…[详细内容]
剑桥大学讲师刘瑜:在电视里看到英国议会开会的画面,太“恐怖”了。议员像“大学生辩论赛”一样交替起立发言,针尖对麦芒;台下可以随时叫好或者起哄。这对政治家的口才、思维速度、知识量、政策熟悉程度,尤其是心理素质,考验实在太大了。
显然这样一种阵仗,和法庭辩论类似,考验的是“说理”能力…[详细]
BBC有个电视节目叫“提问时间”,每周邀请几个政客,在台上弧形排开,台下则坐着黑压压的几百个普通观众。他们干什么呢?提问。观众则象答辩中的导师们一样,可以尽情“开火”。它实在太考验官员的神经了:你要有随时可以拿出道理和数据来说话的专业技能…[详细]
显然,政客所需要的这种技能,正是律师的专长。经过法庭上的“说理”磨练,律师实在太有当政客的优势了。印度学者麦德胡卡发现,与印度侧重口号和人身攻击不同,美国大选辩论总是针对具体的政策及其效果,而律师的法庭辩论正是有针对性的法条分析,政客行为方式恰好是律师行为方式的翻版,所以美国政客多为律师就不奇怪了…[详细]
华裔学者徐贲指出,中国的公共舆论充斥着“逻辑谬误”和“宣传手法”,缺乏基本的说理能力…[详细]
我们可以用“不靠谱”来形容这种特点。而做过新闻评论的人知道,律师写的评论文章是相对来说最“靠谱”的。这次李庄案的辩护律师陈有西写的“李庄案系列文章”,让人感觉超凡脱俗,就在于几乎每句话都是精细的说理。
我们的公共生活中并没有让律师在上面辩论或演讲的舞台。我们的选官制度,是从体制内的公务员队伍中提拔,律师作为体制外的人员,并不进入选拔的体系。这种选拔侧重的是上对下的考察,考察的也不是你的“说理”技能。我们选代表,也不需要你有“说理”能力,因为开会并不是让你去“说理”的。
当民众质疑武广铁路开通后13对普通列车停运,乘客是否“被高速”,铁道部发言人的回答是“每天从广州出发至武汉的普速列车仍有27对”…[详细]。这样的回答就不符合“说理”,因为仍有27对运营逻辑上并不能否定“被高速”。但官员习惯于这种答非所问的回应,因为这样说了你也没办法。甚至会“说理”还是种反面素质,不如打官腔更安全。所以律师的技能不是政界所需要的。
中国古代的讼师,从事的职业和现代的律师差不多。讼师在官府控制之外教唆老百姓争个人的权利,这是历代讼师最大的“罪过”。
据说讼师的祖师爷是春秋时代郑国的邓析,此人辩才举国无敌。而与邓析同时代的郑国相国子产是个改革家,他铸刑书——即出台成文法,是个创举。但最后子产却把邓析杀了,因为他受不了邓析这样的人拿他出台的法律来对付官府…[详细]
2007年4月3日,沙河市中院审理一起刑案,律师李庄作为辩护人,认为公诉人出示的1000余页侦查卷中存在伪证、诱供等问题,并发表了措词严厉的辩护意见,惹恼了在座的当地公安机关领导。当日中午庭审结束,李庄被沙河市公安局警员强行带走,限制人身自由5小时…[详细]。另一桩案子,李庄向一位警官声明:“法律规定,审判阶段律师会见不被监视”,请他出去,但警官明确表示:“甭给我讲法律,其实我也不想来,但领导安排我参加你们的会见,我只听领导的”…[详细]
陈有西律师:我为某副县长辩护时,他说请不请律师无非一个程序,没有用的。因为他们在台上时,法院院长都是可以叫来训斥的,有些大案法院判前他们早研究定好的。知道了这些运作模式,在他们眼中律师又有什么用?辩不辩还不是一样?象中青报说的95%刑事辩护是没有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