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歌,一个号称“不作恶”的公司,最近不但“盗窃”中国作家的作品,而且态度“傲慢”、“无礼”。
中国舆论,一贯对盗版呼吁宽容,甚至声称盗版有理,面对谷歌的“侵权”却群起而攻之,似乎一夜之间就变得十分尊重版权。
这么两件反常的事同时出现,经验告诉我们:要保持怀疑…[详细]
| 谷歌侵了什么权? | ||
[这种行为算是侵权吗?]
一部作品出版时,出版社作家自己还要掏钱宣传书里重点内容,无论把书放到任何地方,恐怕给出一点摘要简介都是必要的,网上书店售书时如果没有摘要简介,作者和出版社就不怕卖不出去?所以之前在中国没听见有谁说这是侵权,究竟是大家没发现,还是压根就不认为是侵权?…[详细] |
| 谷歌是搞霸权,还是依法办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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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醒悟”过来的中国作家,马上去找谷歌讨说法,结果谷歌反应冷淡,只是拿出了那份和解协议说就按这个办。中方当然不满:我可没和你签什么协议,你拿份美国签的协议就要我照办,也太霸权了。但有趣的是,依照法律,谷歌和美国作家达成的这份和解协议,只要美国法院通过,那么凡是加入《伯尼尔条约》的成员国公民都要受其制约。谷歌还真是按法律办事,所以有恃无恐…[详细]
[谷歌不具备搞霸权的资格] 中国作家当然郁闷,自己根本不知道这么个劳什子协议,却“被参加”了。这真是有点霸权,但要知道,这些条款只是谷歌的主张,作为一家公司它有这样的权利,而没有强制你去遵守的权力。最终强制你的是美国法院的裁定,谷歌不是权力机关,不具备搞霸权的资格。 |
抛开意气之争,谷歌的条款堪称丰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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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夸大的“侵权”和被弱化的赔偿]
单看中国的报道,你八成以为谷歌把中国作家的书放到网上供人阅读,而只给60美元的赔偿。而事实是,谷歌只提供了几行字的摘要,为此它要付出最低60美元以及几乎每行字最低5美元的赔偿,试问在任何别的网站,你想过要为此索取1毛吗?更重要的是谷歌还给你63%的图书收入分成,用过Google Adsense的人肯定知道,Adsense广告收入是很可观的…[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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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语: |
| 直到现在,中国作家们还认为这是件“60美元就想把人打发了”的事情。建议他们亲自去谷歌图书看看,特别看下上面的协议,会发现完全不是自己想的那样简单。 |
| 辩论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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