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长沙市的腾讯网友:
早几天我的邻居买了一个男孩,才半岁,他很高兴.别人都去庆贺,我不想去,觉得他真丢人.为什么没人管?
来自上海市的腾讯网友想飞:
是到了立法惩处买方的时候了。我前几天看到电视上说的深圳的一个打工者4岁女儿丢失的报导,那里面孩子妈妈一张口眼睛就红了,孩子爸爸也已经疲惫不堪,而且家里为了找孩子也已经倾家荡产了,但是孩子还音信全无。我不敢想象他们以后怎么过?我觉的国家法律不惩处买人的一方,怎么说也行不通?立法严惩迫不及待了。还有呼吁大家以后都不要给乞讨孩子钱,尤其是残疾孩子,这样可以避免坏人购买或骗取孩子来当工具,而对于真的残疾孩子也有其父母或国家福利机构照顾。
来自郑州市的腾讯网友风吹不息:
以同谋论处 该杀则杀! 不能姑息 要是没人买 哪里来的人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