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可能成为第一个把上网成瘾列为临床精神疾病的国家”。[早前报道]
来自不同方面的激辩一直持续到现在。首先是那些游戏迷和资深网友接受不了,利益攸关者更是火冒三丈,在学术或专业层面,争议同样存在。
但仔细搜索、比较各家网站新闻才发现,这场口水战原本就不该打——
1、专家从来没打算说,天天上网就都是精神病;
2、即便有网瘾,也没那么可怕。
●对网络有强烈渴求或冲动;
●减少或停止上网时会出现周身不适、烦躁、易激惹、注意力不集中、睡眠障碍等戒断反应;
●为达到满足感而不断增加使用网络的时间和投入的程度;
●使用网络的开始、结束及持续时间难以控制,经多次努力后均未成功;
●固执使用网络而不顾其明显的危害性后果,即使知道网络使用的危害仍难以停止;
●因使用网络而减少或放弃了其他的兴趣、娱乐或社交活动;将使用网络作为一种逃避问题或缓解不良情绪的途径;
●平均每日连续使用网络时间达到或超过6个小时,且符合症状标准已达到或超过3个月。
戒网瘾一个疗程花费近3万元
世界卫生组织规定,一些心理与行为方面的障碍表现,都可以归入精神疾病的范畴。既然如此,把网瘾归入精神疾病并无不妥。真正该做的,一是停止对于“精神病”之类的口水话题乐此不疲,二是回到可操作的层面上来,严防以社会利益为名侵害个人合法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