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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什么不愿意向灾区捐款?”这个问题看似简单,其实却极难解答。
  在簇拥到募捐箱的熙熙攘攘的人群背后,还有着数量更庞大的国民,他们或是走到募捐箱前但又犹豫地走开了,或是已经下定决心不会为灾区捐款。他们的心态,绝非可以简单地归结为“道德水平不高”这样简单。
  我们的专题,就是在听到不愿意捐款者流露心声后开始的……
 
整个办公室都听见了,我说我自己都养不活
  我的公司对我很有意见,说我这个刚毕业的学生很可怕,没有道德,不善良。不捐款还理直气壮。因为老板女儿在收钱问我要捐多少的时候,我说我不捐。她就扯大嗓门问为什么不捐,我说我自己都养不活。整个办公室都听见了。我在公司是年龄最小的,唯一的80后。现在,我已经离职。[详细][评论]
母亲的本能反应:五十也不捐
  前几天电话回家,父亲讲到单位号召捐款,本来父亲想捐五十,再给母亲捐五十,但因为母亲坚决反对,最终只能捐自己的那份。我猜测母亲只是因为生活不宽裕而做出的最直接的本能反应。电视里,哀悼日的第一天,一位天安门前的女士抓住CCTV主持人的手,泪流满面地塞给主持人几百元后,立即以更大的热情转身加入了撕喉“中国加油”的行列。想起这个的时候,我特欣赏母亲。[详细][评论]
韩寒:险些捐5000元留笑柄,我宣布捐款0元
  当时我就想先捐款5000元,因为我的卡在外地取现金的权限只有5000。现在想来,幸亏没有在第一时间捐5000,要不然现在还不被人笑死。捐了钱还留下一生的污点。其实我觉得这个风气不是很好,感觉就像喝喜酒送红包一样。其他少于这个标杆的人很容易被人觉得小气或者道德出现问题。为了避免给建立作家车手捐款标杆添砖加瓦,我个人宣布我以我名义的直接向相关部门捐款为0元。[详细][评论]
   
地震当月,北京某法院法官为一场欠款纠纷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一方说:“你即使把钱还给我,我也不会要,我要把它捐给灾区”;而另一方也不甘示弱:“如果把这钱捐给灾区,我现在就把钱给你”。这时,法官表态说:“好,既然一方表示要钱,一方表示还钱,且双方一致表示把钱捐给灾区,那么调解达成。”最后,一方把钱交给了法院,法院则以当事人的名义捐给了灾区。这件案子也就圆满结案。这一回,情感战胜了法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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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共捐了多少钱:
有人要求你捐款吗:
类似捐款有几次:
这种时候,你捐了多少钱:
自我感觉捐多少合适:
给自己捐出去的人民币写封嘱托信:
   
梭罗

这里是山东一个小县城。

第一次:5.12地震之后,单位让全体员工捐款。并根据职位高低设置了捐款最低限额。

二:2天后,党员再捐一次。名义是特殊党费。

三:几天后,工会组织,单位的所有正式职工(签有劳动合同的)捐一次。

四:(通知还未下达,是听灵通人士说的)全部职工要再为灾区人民捐一次,这次是给灾民捐口粮。 很惭愧的是,我只捐了一次,而且捐的不多。二、三我条件没有满足。四还未实施。

我同事捐了3次了。[评论]

不攀比 不强制
  西方的慈善捐款是一种自发的也是很隐私的行为,通常不会出现单位或集体号召捐款的现象,个人的捐款不会公开,人们也不会彼此询问捐款数额。事实上,1999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第四条明确规定:“捐赠应当是自愿和无偿的,禁止强行摊派或者变相摊派……”[详细][评论]
捐款若像消费一样攀比,人人都可能被歧视
  我们所有人便会陷入一个功利主义的伦理困境中,即:当我不屑另一个人所做(比如捐款)比我少的时候,我几乎肯定面临着第三个人对我同样的不屑甚至鄙视。任何人的钱,购买力都是相同的,我不敢讥笑姚明捐款占收入的百分比不如普通人,因为姚明若是尖刻一点,反问我:那你为什么一年收入那么少呢?我会无地自容。[详细][评论]
为何不把慈善变成税
  税要由政府判断。比如打仗要征税,说明社会成员购买政府的服务某一时间涨价了;而慈善是个体判断,张三是不是应得到李四的帮助,要李四自己想。本质上,这是购买和白给的区别。白给可以给,可以不给,税是必须完成的购买行为。给不给两便的事,最后变成必须购买,就是抢了。[详细][评论]
最后吃亏的是谁
  慈善这个社会资源,其总量是相对固定的,不可能因为舆论压力而无限放大,这次的捐款超过了自己的心理预算,甚至超过了能力范围,那么今后舆论压力没有这么大的时候,可能就会少捐一点,达到慈善总量的平衡。当然,最坏的结果是,这些被逼捐者已经厌倦了这种没有尊严的慈善。[详细][评论]
强迫捐赠是要吃官司的
  曾在美国执业20多年的律师、现在中国法律人才市场任咨询专家的David Atnip介绍,强迫捐赠行为在美国属于对自由权利的侵犯,可以向律师求助诉诸法庭。很多美国企业在公司内部均设置有员工争议解决机制。员工可以通过工会组织主张自己的正当权益。如果学校里的学生被迫进行捐赠,学生可以向学校管理委员会提出抗议,媒体也可能对这种行为提出强烈谴责。[详细][评论]
慈善要靠税制成全
  在西方,与个人慈善行为关系比较密切的法律问题基本上都体现在税收制度方面。很多企业和富豪之所以能够大方地捐赠,其中重要的一点是从避税考虑。比如,在美国,当善款的数额超过应缴税收的10%,可以减免10%的税款;在中国,这个比例只有3%,而且在实际操作中并未落实。[详细][评论]
透明的平台为王
  地震并没有改变社会运行机制,我相信很多企业家面临的问题,还是此前媒体一再讨论的慈善困境,一个更好的运作平台,以及更多元的慈善渠道等等。遗憾的是,目前慈善机构运作不够透明、缺乏监督,使得公众不信任。企业和个人所捐的善款很多下落不明,基金会丑闻也屡见不鲜。[详细][评论]
  Q Q  
你能理解不捐款的行为吗?
不能
个别情况可以理解
你认为有多少人捐了款?
30%左右
50%左右
70%左右
你捐款了吗?
捐了
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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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责编:东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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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捐者的千万种心态就像一个个结,纠缠在前进的社会的心里。化解这些心结,是一个无比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真正解开这些结,不是一朝一夕之功,却有着比简单的赈灾募捐活动更加深刻的意义。解开这些结,力量的施加应该直接指向造成这些结的社会、体制和文化的根源。只有一一解开它们,中国才有真正意义上的慈善、文明、强大与和谐。[详细]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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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司法不力,不论立法立得多科学,人们感受不到科学,都无意义
出品:腾讯网专题评论部  本期责编:东来 订阅 收藏 点击查看更多往期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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