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要旗帜鲜明地反行政性垄断
长期以来,在自然垄断、经济垄断、行政垄断等垄断行为中,公众对行政垄断有着更为切身的感受,并恨之欲绝。尽管去年坊间曾传出反垄断法草案中“限制行政垄断”的条文被删掉的消息。但事实上,现在的反垄断法草案总则中明确规定:“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不得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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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望通过立法来反行政垄断还不现实
在一些发达国家,反垄断立法的主旨就是反市场垄断。立法主旨的单一性,缘自于这些国家没有普遍的行政垄断可反。但中国就不同了。国家体制转型未完成,各级政府既是市场规则的制定者,又在相当程度上直接或通过指定代理人或借助行政许可授权的形式参与市场活动,并从中获取法定税收之外的经营利润。这般局面下,反行政垄断如何反?让法律去反行政垄断,无异于让法律去“反”中国的特殊国情。[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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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希望反垄断法是部“干干净净”的法律
反垄断法十三年难磨一剑,根子并不在于立法技术的高难度。我们面临的垄断态势极具特色可以说是一个很大的理由;另外一个原因是立法者和民众对反垄断法的期望值太高。尽管理想很难照进现实,但我们仍然期望,正在审议反垄断法的人大常委们能以自己的智慧,让这部法律的争议更少一点,任务更轻一点,操作性更强一点,出台更早一点,成为一部“干干净净”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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