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政府是依法管理,企业是依法经营,都是以法律为基础,没有谁领导谁的问题,是构建在法律基础上的两大活动主体,这一条很重要。现在政府对企业的干预还是太多,导致政府官员自己也很累,连休息日都没有,但该干的事没有干,而且严重影响了企业的发展……[详细] [评论]
- 不宜夸大新法对企业的倒逼意义
- 新《劳动合同法》固然维护了弱势劳工的合法权益,但更是旨在实现双方力量与利益的平衡、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即合作的、长期的,而不是对抗的、短期的劳动关系。新法要“劳资和谐”就不能“权责倾斜”,而是献计于劳资关系的天平而已……[详细] [评论]
-
白领不要盲目相信拿到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是拿到了“铁饭碗”,这个“饭碗”也是有条件的。当员工“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和“与企业签订的服务期未到的情况下终止劳动关系”两种情况下时,企业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详细] [评论]
-
-
我们现在遇到的问题是,在新《劳动合同法》从出台到实施,这段过渡时间,不得不面临“阵痛”,过渡性条款的设计并没能完全解决目前所发生的劳资状况,是需要法律在“施行细则”或司法解释中进行补充明确,还是制定出一系列临时政策,一切只能期待……[详细] [评论]
|
|
|
|

中法劳动法逆向而行
|
| 高福利高保障增加了法国企业的负担,雇用成本居高不下,而根据法国先前的劳工制度,企业在解雇职员时需要有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辞退证明,并且要说明动机,否则就会面临被职员告上法庭的可能,所以企业更不敢轻易招人,尤其缺乏经验的年轻人。
鉴于此,法国政府提出旨在平衡企业与雇员权利和义务的合同法,为企业松绑,让它们大胆地雇用青年人,为青年人创造就业机会…[详细] [评论]
在日本,他们的劳动用工法律环境同样十分严格,可是日本企业的劳资关系却非常和谐…[详细] [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