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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距我国《劳动合同法》正式实施还有两个月的时间,在全国一些地方却出现了企业解约潮。就连我国IT行业的知名企业深圳华为公司,也加入到这场特殊的博弈游戏中,据公司要求,工作满八年的近一万名职工,在2008年元旦之前,都要办理辞职手续,然后再与公司签订一到三年的劳动合同。一部重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发展和谐稳定劳动关系”的法律,何以在实施之前就遇到了如此的尴尬?[详细] [评论]
  推荐文章:[裁员:一部新法引发的阵痛][不宜夸大对企业的倒逼意义][华为员工“主动辞职”真相]
  新《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或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上条件有一条得到满足的,都将自动赋予劳动者获得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权利。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者,单方面享有选择将来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除非劳动者严重违法违纪……[详细] [评论]
  55岁的张某是某银行的聘用人员,已经在该银行工作多年。一直以来,银行和他签的劳动合同都是一年期的。今年年初,张某与银行的劳动合同期满,银行与他不再续约。而新出台的法规鼓励签订长效合同,充分保障老职工的利益,这一点在新劳动合同法中得以凸显……[详细] [评论]
  现行的劳动合同制度主要由劳动法确立,劳动法迄今已实施了13年。虽然实践中国企劳动合同签订率远高于民营企业,但劳动合同并未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某些国企等级观念严重,人为地将劳动者分为正式职工、合同制工和临时工,不愿意与临时工签订劳动合同,或只签订短期合同……[详细]
  对劳动者来说,这一规定带来的利好消息是:签约时间势必延长:但也可能出现一种不好的局面:两次签约之后单位不再跟劳动者续约,用人单位两轮之后就大换血,十年槛缩短,对于想继续留在原单位的劳动者来说就不可能了……[详细] [评论]
   
“老三届”的人有不少下岗失业,贫困潦倒的。工厂倒闭了,天塌下来了,你的孩子上大学需要学费,你年老的父母需要赡养,你要重新找工作又发现自己无一技之长,年岁也不可能让你重新开始新的追求……[详细]
岁末被炒,无颜回家见亲人
   
陈小小是华为某研究所的一名工程师,99年大学毕业进入华为工作,差不多九年了。今天下午,她被部门老总叫去沟通了,谈的是“N+1”的事情,也就是网上流传的所谓“买断工龄”一事…[详细] [评论]

深圳一聘用10年教师被强制转校轮岗
让袁老师去松和小学教书,校方认为这是轮岗“交流”,如果不去就只能“走人”。像这样工龄超过十年的聘用教师,肯定会面临一个槛,因到明年,学校就要与我们签订长期合同…[详细]
  这个是一个市场问题,HR也是市场要素,企业老板有权按照法律规则,做出调整HR关系,规避法律风险,是大家完全可以理解的……[详细] [评论]
  法律准备期的裁员已经出现
  6月下旬,LG中国已经将旗下大批5~10年的员工辞退,环球资源则在8月下旬有了类似行动。8月,中央电视台集中清退了1800多名临时工作人员引起了公众关注,而随后不久着手清退代课教师也让深圳陷入了舆论的漩涡……
  华为赶制“主动辞职”买断工龄方案
  国庆过后,华为内部就在流传一个“N+1”方案,买断工龄,以应对明年即将实施的新《劳动合同法》:服务期限8年以上的员工工龄将被买断,公司一次性给予赔偿金,然后工龄清零,职工可以选择继续和公司签约或者不签……
  企业团体担心,一旦劳动合同法加强对雇主的要求,则企业可能要因此增加成本,而其在雇佣和解雇问题上的灵活性也会有所降低。同时对于一向被视为政府掌控企业工具的工会在立法程序中所扮演的主要角色也让他们心存忧虑…[详细] [评论]
  记者采访时,有不少员工对公司此举表示理解。此次集体辞职员工基本都如数再次与公司签约。也有少数员工在与公司进行充分沟通后自愿辞职并不再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其中多为老员工,拥有数量可观的公司虚拟受限股,在平衡各方面收益后做出离职决定…[详细] [评论]
  新劳动法的悖论,就是华为“逼”元老辞职这个事件本身!国家为了保护老员工,出台了新版的《劳动合同法》。但是,国家现在还没有来得及出台措施,防止企业雇主为了规避法律风险,在新劳动法生效之前,提前整批解雇老员工……[详细] [评论]
  政府是依法管理,企业是依法经营,都是以法律为基础,没有谁领导谁的问题,是构建在法律基础上的两大活动主体,这一条很重要。现在政府对企业的干预还是太多,导致政府官员自己也很累,连休息日都没有,但该干的事没有干,而且严重影响了企业的发展……[详细] [评论]
不宜夸大新法对企业的倒逼意义
  新《劳动合同法》固然维护了弱势劳工的合法权益,但更是旨在实现双方力量与利益的平衡、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即合作的、长期的,而不是对抗的、短期的劳动关系。新法要“劳资和谐”就不能“权责倾斜”,而是献计于劳资关系的天平而已……[详细] [评论]
  白领不要盲目相信拿到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是拿到了“铁饭碗”,这个“饭碗”也是有条件的。当员工“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和“与企业签订的服务期未到的情况下终止劳动关系”两种情况下时,企业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详细] [评论]
  我们现在遇到的问题是,在新《劳动合同法》从出台到实施,这段过渡时间,不得不面临“阵痛”,过渡性条款的设计并没能完全解决目前所发生的劳资状况,是需要法律在“施行细则”或司法解释中进行补充明确,还是制定出一系列临时政策,一切只能期待……[详细] [评论]
   

中法劳动法逆向而行
高福利高保障增加了法国企业的负担,雇用成本居高不下,而根据法国先前的劳工制度,企业在解雇职员时需要有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辞退证明,并且要说明动机,否则就会面临被职员告上法庭的可能,所以企业更不敢轻易招人,尤其缺乏经验的年轻人。
鉴于此,法国政府提出旨在平衡企业与雇员权利和义务的合同法,为企业松绑,让它们大胆地雇用青年人,为青年人创造就业机会…[详细] [评论]
在日本,他们的劳动用工法律环境同样十分严格,可是日本企业的劳资关系却非常和谐…[详细] [评论]
  如果你就是职场中人,是否想过若干年后,你会被企业突然解雇,即便你在这个公司工作了有十年之久,而且完全可以没有任何理由,因为离了你,地球一样旋转,公司一样运转。很快的,公司找到了替代你的合适人选,这时你会否发出“谁来雇我”的感叹……[我要发表感言]

相关故事:
[没有任何征兆,武学莲失业了]
[走出失落之痛,真的好难]

[我很优秀,但还是被裁了]

遭遇裁员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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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责编:马晓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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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品:腾讯网专题评论部  本期责编:马晓慧 订阅 收藏 点击查看更多往期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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