骂暴走团时,别忘了“公共体育设施”严重匮乏

要彻底解决“暴走团”问题,增加城市公共体育设施,或许是唯一的办法。 …[详细]

视频:临沂“暴走团”穿反光服再次上路 现叉车压阵

山东临沂“暴走团被撞事件”一再发酵。舆论近乎一致谴责“暴走团”违规占用机动车道。不过,问题的另一面也不应忽视:当下,中国的公共体育设施,确实严重不足。

现状:2014年“第六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的数据

1、中国人均体育场地面积非常低

根据2014年公布的“第六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所披露的数据:

截至2013年12月,全国共有体育场地169.46万个,场地面积19.92亿平方米。按照13.61亿总人口计,平均每万人拥有体育场地12.45个,人均体育场面积1.46平方米。

这个数据,同十年前,也就是2003年相比,虽然有所进步——每万人拥有的体育场地增加5.87个,人均场地面积增加0.43平方米①——但与其他发达国家相比,却存在着非常大的差距。比如:美国与日本的人均体育场地面积,分别为16平方米与19平方米,每万人拥有体育场地数量,均在200余个以上。

2、现有体育场地的“公共性”非常有限

对该次普查披露的数据,再作进一步的具体分析,还会发现一些其他的问题。

比如,据普查报告,全国体育场地的拥有分布情况如下:体育系统1.43%、教育系统38.98%、军队系统3.08%、其他系统56.51%。(见表1)

其中,体育系统、教育系统、军队系统的体育设施,普通民众并不能随便出入使用。

至于拥有分布占到了“56.51%”的“其他系统”,则是个神秘的存在——通常情况下,统计数据中的“其他”是较为零散、微末的部分;近6成被笼统归为“其他”而不做更具体的统计,颇为罕见。

惟据普查报告的注释——“社会其他行业(系统)所需管理的体育场地,以及难以划分管理单位所属系统的场地”,同时“由各级人民政府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直接代理或代为管理的体育场地,也被划到其他系统中。”—— 照此推断,所谓“其他系统”,至少包括了行政(如地方政府机构)及企事业单位(如国企)。这些系统的体育场地,显然也非普通民众可随意出入使用。

图:第六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数据(引自第六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数据公报)图:第六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数据(引自第六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数据公报)

其实,表1中的神秘的“其他系统”,由表2亦可以推知大概。

据表2,就数量而言,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单位,占比达到了55.3%,其中事业单位占比高达41.81%。就面积而言,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单位,占比达到了84.26%,其中事业单位占比高达58.75%。数量上占比44.70%的“其他单位”所拥有的面积比例仅仅15.74%。

也就是说,这些体育设施,大部分并不对普通民众开放,其“公共性”很有限。

图:第六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数据(引自第六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数据公报)图:第六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数据(引自第六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数据公报)

3、公共体育设施奇缺,计划到2025年达到人均体育面积2平方米

2012年,《中国青年报》曾对中国部分大中城市居民的健身情况进行调查,发现79.9%的受访者身边缺少公共体育设施,91.1%的受访者认为公共体育设施收费过高。普通市民可利用的免费公共体育设施普遍较少,因国际、国内重大赛事修建的大型体育馆,存在维护成本高等问题,很少对外开放;集中了主要体育设施的学校,出于教学及安全考虑,对社会的开放程度也不高;社区中的小型公共体育设施,则存在缺少维护、常被占用的情况。③

有一项针对河南省商丘、洛阳、信阳、焦作、许昌市民篮球运动的调查,结果显示,绝大多数人首选附近学校的篮球场,选择社区篮球场、单位篮球场、街头或室内公共场地及体育馆的人都很少,显示社区内公共篮球场数量严重不足。受访者中,62.3%的人表示仅有1个篮球场可供选择,大多数人能选择的公共体育设施都极其有限。④

在经济发达的上海,也存在道路都被市民拉网、划线打起羽毛球等现象。记者采访在道路上打羽毛球的市民,得到的回答是“附近没有可以打球、运动的地方,场馆收费要60元,只好自己创造条件”。有限的免费乒乓房从早到晚,都有市民打球,游泳池“像下饺子一样,不要说游,转个身都难”。⑤

2014年10月出台的《关于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其目标是在2025年实现我国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平方米。

成因:自80年代以来,“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标准一直比较低

中国的“公共体育设施”如此匮乏,有一些历史原因。

1、80年代之前的情况

“公共体育设施”这个概念是舶来品。中国近代最早的“公共体育设施”由来华外国人修建。1848年,英国人在上海租界修了跑马场。汉口、天津等地租界,稍后亦普遍建起公园。1902年,京师大学堂修建了室内、室外体操场;清华、燕京、协和、辅仁等有西方背景的学校,也先后有了正规运动场。进入民国,始有“公共体育场”的出现。如北京青年会设室内体育馆,有健身房、篮球、乒乓球、吊环、单双杠等;先农坛体育场是能容纳1.5万人的大型室外场馆。青岛、济南、开封、沈阳等地出于承办华北运动会的需要,也建有较为现代的体育场地。⑥

有统计显示,民国时期全国体育场地共4982个。

1949年后,为支持中国体育代表队参加国际比赛,陆续在北京、武汉、重庆等大城市修建体育场地。至1957年,共新建体育场地28462个。

随之是一段“体育大跃进”时期。按照“在5年内每乡要有2个体育场、1个体育馆和1个游泳池的标准”的目标,体育场地数量骤增。从1958年至1965年,新建各类体育场地49900个。不过这些场地绝大部分质量很差。知青下乡期间,各地农村也曾为知青赶修了一批篮球场、乒乓球台、排球网等,如四川温江县158 个大队,即建球场200 多个。⑧

2、80年代之后的情况

80年代,“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略入正轨,但标准很低。1980年颁布的《城市规划定额指标暂行规定》中,“公共建筑用地定额中包括0.6~0.9平方米/人的体育运动用地,其中市级、居住区级和小区级的体育运动用地分别为0.2~0.3平方米/人。”

这个暂行规定,成为此后很长一段时期各省市城市规划的指导文件。如1984年山东省下发的《全省公共体育设施规划、建设座谈会纪要》规定:“在居住区和小区规划中,必须按国家建委一九八O年颁发的《城市规划定额指标》中运动场的定额执行。居住区:运动场1-2处、每处用地面积4000-10000平米,千人指标200-300平米。小区:运动场,每处用地面积2000-3000平米,千人指标200-300平米。”

据统计,1981~1995 年间,全国新建体育场地403347 个(含新建、拆建的体育场地)。

2005年颁布的《城市社区体育设施建设用地指标》规定,“城市社区体育设施可根据需要设置在室内或室外,室外用地面积与室内建筑面积控制指标应满足以下要求:人均室外用地面积0.30~0.65平方米,人均室内建筑面积0.10~0.26平方米。”依然是一个很低的标准。该标准沿用至今。

自80年代至今,大型运动会成为新建高质量体育场地的重要契机。如上海为承办第八届全运会,新建、改建了38 个体育场馆;广东为筹办九运会,新建、改建、维修了122 个场馆;北京奥运会总计37个体育场馆,其中新建11个,改建11个,临时9个,京外6个。⑨

图:能够在有限的空间内容纳尽可能多的运动参与者,是“暴走团”与“广场舞”在当下风行的重要原因之一。图:能够在有限的空间内容纳尽可能多的运动参与者,是“暴走团”与“广场舞”在当下风行的重要原因之一。

注释

①《第六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数据公报》,《中国体育报》2014 年12 月26 日;②李国、孙庆祝:《新世纪以来我国体育场地发展变化的实证研究》,《西安体育学院学报》2016年第2期;③张利:《我国公共体育设施的发展及改革路径研究》,《中国体育科技》2017年第2期;④李振亚:《河南省城市群众参与篮球运动的现状及影响因素研究》,福建师范大学2011年;⑤刘建:《公共运动场地不足成城市管理新难题》,《法制日报》2014年8月23日;⑥郝勤、张新:《体育赛事简史》,人民体育出版社2013年,第150页;⑦孙葆丽:《中华人民共和国开基创业时期的群众体育》,《北京体育大学学报》2002年第1期;⑧⑨郭敏等:《我国体育场地建设的发展历程及其启示》,《北京体育大学学报》2009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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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津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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