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森林覆盖率为何差距这么大?

2012年,中国森林覆盖率20.36%;1995年,日本森林覆盖率已达到67%。 …[详细]
中国及周边国家森林覆盖率地图中国及周边国家森林覆盖率地图

近日,谷歌地图推出“全球森林监察”(Global Forest Watch)功能,可实时显示全球森林的覆盖情况。从上图可以看到,中国华北、东北、西北等很大面积区域呈现灰白色;日本则几乎全部为深绿色所覆盖。谷歌地图的这一新功能,很真实地反映了中、日两国森林覆盖率的真实情况。据中国官方统计,2012年,中国森林总面积1945422平方公里,森林覆盖率20.36%;据日本官方统计,1995年,其森林覆盖率已达到67%。那么,日本能够维持如此高的森林覆盖率,有什么值得我们借鉴的东西吗?

中国林业史上的弯路

据《中国可持续发展林业研究 总论》一书的统计,1949年前后,中国的森林覆盖率,华北约5%,东北高达45%,华东约为26-55%,中南约为17%,西南约为12-25%,西北约为1.7-1.79%。

照搬苏联的“大木头主义”,对森林的破坏很严重

1949年后,林业部门制定了“普遍护林、护山,大力造林育林,合理采伐、利用木材”的建设方针。但在实际操作上,出于经济发展需要,学习苏联模式,将木材生产作为了林业部门的核心工作。如林业专家彭镇华后来总结的那样,当时“一提到我们的森林如何评价,我们的专家就认为,单位面积内,还是这个林分,这块地,这个工程里头,产多少方木材,就一个指标,甚至木材的质量好坏都不考虑”。①这种仅注重森林的经济价值,照搬苏联“大面积皆伐,等待间隔皆伐,实行天然更新”的采伐政策,后来被称为“大木头主义”。②

除木材生产之外,大炼钢铁及开荒种田,也曾大规模砍伐森林。老家在广东台山永华村的叶惠明回忆,童年时村尾有座小森林,“真是佳木葱茏、绿荫遮天……里面许多高高矮矮的树,只有一条小路进去,光线暗”,但是1980年回乡发现,“该处已成光山,仅有萋萋荒草”③。广西1958年因烧炭、炼钢等砍伐的木材达1750万立方米,是国家当年从广西采购木材数量的10倍之多。

从1957年~1960年,国营林场从419处增加到1960处,防护林遭到严重破坏。如西南地区的嘉陵家、涪江、沱江流域的森林覆盖率,从28%减少到60年代的3%—5%;河南省东部防护林被破坏80%;甘肃省的防护林被砍掉22.4万亩等等。1973年—1976年,全国森林覆盖率12.7%。伴随森林破坏而来的是一系列水土流失及自然灾害。

虽然林业部当时也曾要求“每年完成的更新面积相当于上年的采伐面积,其中人工更新面积要相当于上年的皆伐(指将林区内树木全部砍除)面积”。但这个目标实际上很难实现。1979年普查发现,在122个林业局中,有55个更新量不及采伐量,更新欠账86万平方公里。另外,这一时期的造林主要以“用材林”为主。1955年完成的2565万亩造林中,有55%,即1420万亩为“用材林”;至1974年,全部造林中的“用材林”更是达到75.5%——这些树木本身即系为砍伐而种植,对总体森林覆盖率的回升,作用非常有限。④

通过谷歌地图“全球森林监察”,查询到的中国森林覆盖率情况通过谷歌地图“全球森林监察”,查询到的中国森林覆盖率情况

作为“硬任务”的木材生产,重要性序位一直高于作为“软任务”的营林造林

1976年后,中国林业渐趋正常。1979年,农业专家刘遒维提交了名为《长江有变成第二条黄河的危险》的文章。他认为如果再不积极植树造林,保持水土,将会对长江领域的生态环境造成不可挽回的伤害。随后,中国爆发了一场以“森林的作用”为主题的大讨论,并引起了高层的注意。⑤1984年,中国开始实施《森林法》及其他一系列森林法规,将林业工作重点,逐步转换为植树造林、扩大绿化。

但具体操作上的转型极为困难。1980年森林工业总投资259亿元,营林业投资仅36.3亿元,前者是后者的7倍之多。国家对林业部份的投资,仍然呈现三七开(营林三,森林工业七)的畸形格局。1981年~1997年,中国木材需求缺口平均每年增长10%左右,森林的采伐速度自然也没有能够放缓。木材生产作为“硬任务”,其序位也始终高于作为“软任务”的营林。如1982年全国造林1.2亿公顷,成活保存面积不足1/3;这一成活部分中,不能成林者、成林不能成材者、成林又能成材者,约各占1/3。

真正改变中国人森林保护观念的事件,是1998年特大洪水。此后,国家开始大力推行“封山植树,退耕还林”。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退耕还林工程等“六大林业重点工程”出台,规划范围覆盖了全国97%以上的县。⑥

2003年,国家发布《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希望在2010年使森林覆盖率达到19%以上、2020年达到23%以上,2050年达到26%以上。据谷歌“全球森林监察”(Global Forest Watch)所显示(见上图),该决定的短期目标可以说基本实现。

日本可供借鉴的经验

日本1897年即颁布有《森林法》,开始关注森林的保护和可持续利用。但自30年代开始,砍伐量急骤上升,曾长期远大于种植量,如1941~1945 年, 日本有360万公顷的林地被砍伐,约占其林地总面积的15%。二战结束后,日本开始实施森林恢复政策。

用各种财政优惠政策,鼓励林主造林、育林;政府出资购地,兴建保护林涵养水源

1946年,日本政府颁布《森林资源造成法》,允许造林者以造林总成本的一半数额来购买政府发行的造林债券, 政府则在造林后以票面价值回购这些债券, 亦即对造林成本给予一半补贴。该法效果一般,于1948年终止。1950年,政府颁布《造林临时措施法》,要求林地所有者必须在5年之内在政府分给的林地上造林, 否则, 政府可另找第3者进行分成造林, 并裁决造林方和所有者之间收入分成的合同。亦即强制林地所有者造林。次年,农林水产省建立造林财政系统,向造林者提供低息贷款和优惠的税收政策,减轻其经济负担。进入80年代,政府的财政补助重点转向天然林的培育和保护,对因禁止皆伐天然林的林主进行财政补偿,对培育天然林的林主免征固定财产税、财产实际所得税等。⑦

自50年代开始,日本政府大规模兴建保护林,由政府出资,购买重要河流水源附近林地,,以利水源涵养。据统计,日本各种防护林,在1955年时只有250万公顷,1965年扩大到409万公顷,1979年达708万公顷,1984年升至834万公顷。⑧

通过谷歌地图“全球森林监察”,查询到的日本森林覆盖率情况通过谷歌地图“全球森林监察”,查询到的日本森林覆盖率情况

多种少砍,木材需求的70%依赖进口

日本的战后重建,以及60、70年代的经济高速发展,都对木材构成了巨大的需求。自60年代开始,日本选择自国外大量进口木材。主要进口国包括美国、加拿大、俄罗斯和印尼、马来西亚等东南亚国家。大规模的进口,使日本森林的轮伐期(指两次砍伐同一片森林的间隔期)得以延长至60~100年。⑨

二战期间,日本曾侵略过很多东南亚国家。战争结束后,日本以“经济开发借款”等方式,对东南亚国家进行“援助赔偿”。这种援助往往带有保障对日木材供应的条件。如1945年菲律宾的森林覆盖率约为60%,20 世纪50~60年代,菲成为日本重要的原木进口国,1969年其森林覆盖率下降至约33%。与之对应的,则是日本减少了森林的砍伐量。2005~2011年,日本全国每年主伐面积7~8万公顷,间伐面积52~55万公顷,年均采伐森林约4000万立方米。同期,日本年均森林蓄积量约6700万立方米。因砍伐量小,林业在日本产业中所占比例极小,2014年仅占GDP的0.1%。2014年,日本全国使用木材约9000万立方米,其中只有1900万立方米木材是本国生产,约70%依靠进口。⑩

森林资源私有化程度高,并不一定就会导致森林资源的破坏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森林资源在日本,有58%为私人所有,约92万户家庭有1公顷以上的森林财产。如前文所述,经营林场周期长、收益慢,为鼓励私人种树,政府给予了很多优惠政策。比如依照法律给予经营者林业补助金或林业专用资金贷款(无息或低息),用于植树造林或修建林道等;从事林业者,还能获得15个相关税种的减免,如森林财产继承税只有4.8%。

中国在20世纪80年代,也曾实施过一次“集体林权改革”,将林地经营权下放给农民。但最后农民不满意,承包林地不积极;政府也不满意,认为农民拿到林地就滥砍滥伐。改革归于失败。

其失败原因,主要有三:

1、国有森工企业的抵制。"1985年,国家决定开放南方集体林区木材市场。这项冲击了国有木材公司既得利益的改革遭到了林业主管部门的强烈抵制。抵制这项改革的主要做法就是通过各种途径反映集体林区出现的乱砍滥伐,给中央造成集体林区将趋于无林化的印象。"2、国家没有能够提供相应的基础设施。林区普遍路况很差,且路况越差,农民承包意愿就越低;一般林农也无法获得足够的运输工具。“中央派出的调查组观察不到木材价格上涨引发的农户节约使用木材的行为,却能观察到堆积在路边待售的木材。当时运材汽车奇缺,将木材运出林区的难度是很大的。大量木材堆积在路边,确实会给调查人员带来如此下去森林将被砍光的感受。”3、税费过重,扼杀林农积极性。当时一份对海南省琼山市的调查表明,“木麻黄的售价为230元/吨,9种税费合计110.66/吨,扣除采伐、装车成本50元,运输成本50元,林农所得19.34元/吨,仅占木材销售价格的8.4%”。(11)

2010年,世界部分主要国家森林覆盖率变化(联合国粮农组织)2010年,世界部分主要国家森林覆盖率变化(联合国粮农组织)

注释

①彭镇华:《中国城市森林建设的理论与实践》,成都《林业园林简报》第19期;②《王长富学术论文选集》,东北林业大学出版社2002年,第264页;③叶惠明:《暮春吟》,香港天马出版有限公司2013,第178页;④张建龙主编:《现代林业统计评价研究》,中国林业出版社2013年,第42—57页;⑤李成刚:《1979,中国第一次生态意识大普及》,见《经济记忆(上)》,中国经济出版社2015年,第316—322页;⑥朱永杰:《可持续发展的管理与政策研究》,中国林业出版社2005年,第211、212页;⑦刘青,《战后日本森林资源变化中政府的影响》,《公共管理学报》2006年第3卷第1期。⑧柴禾:《日本林业值得借鉴的六个方面》,《河南林业科技》1981年第1期;⑨刘春发:《日本林业经营的现状与问题以及其对中国的启示》,《林业经济》2015年第5期。⑩《国外林业技术考察报告选编 1978至1982年(下册)》,林业部外事司主编,第426页。(11)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中国农村经济形势分析与预测 2009-2010》,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0,P223-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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