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37期 2018-01-15

打医生的女教师能不能评高职,该谁说了算?

刘文昭  

昭昭在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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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两年前,因为打医生没能落户上海的女教师缪某,最近又遭网友热议——这次,是因为她通过了上海的高级教师职称评审。不少人觉得,一个女教师竟然“把医生打到尿失禁”,毫无师德可言,根本不配评高级职称。…[详细]

“把医生打到尿失禁”的真相是什么

殴打医生,让人想到给医院施压,意图牟取不正当利益的医闹;打到尿失禁,让人觉得女教师下手真狠——这样的人怎么配得上高级职称?

缪某通过高级职称评审的消息,引发不满缪某通过高级职称评审的消息,引发不满

事情真的如此严重吗?让我们来看上海警方的调查:2015年9月26日,警方接到报警,经民警到场了解,一名女患者在急诊室内就诊时,与女医生发生口角并引发肢体冲突,过程中造成双方不同程度受伤。后经验伤,医生除鼻骨骨折外,双方无其他较重伤势。

这说明在警方看来,双方是冲突,都动了手,都受了伤。

涉事医生鼻骨骨折涉事医生鼻骨骨折

那“尿失禁”又是怎么回事?这取自当事医生发的朋友圈——当晚双方在派出所调解到11点无果,当事医生在回家的路上,感觉身体不适,又到一家医院就诊,“整个过程中,我全身冒冷汗,呕吐物和冷汗把我背部的衣服及床面全部湿透,小便把短裤都拉湿透了,在冷气下全身发抖。”

注意,“尿失禁”是医生对自己状态的单方面描述,而非警方的验伤结果。要知道,人在极度愤怒、恐惧、激动的情况下,都可能大小便失禁。

“尿失禁”和“打到尿失禁”,是一个概念吗?

当时,缪某所在学校的校长柏彬发表长文,恳请医生谅解,并表示将和缪某承担全部责任,但强调“……同社会上一些蓄意的伤医事件有本质区别,老师绝无任何伤医的动机,完全是医患看病过程中因言语矛盾不冷静而引发的一起冲突,属于非故意的偶发事件”。

上海文来中学校长的长文截图上海文来中学校长的长文截图

很多网友认为柏彬避重就轻,但柏彬的回应和警方的调查相符,倒是女教师“把医生打到尿失禁”的表述失真。

如果说在警方调查结论出来之前,用女教师“把医生打到尿失禁”还情有可原,2年之后还用这样的标题,就有些挑动情绪,收割流量的味道了。

“把医生打到尿失禁”成噱头“把医生打到尿失禁”成噱头

缪某有没有资格评高职,盯上她的人说了不算

虽然在警方的调解下,缪某和当事医生早已达成协议,但打伤医生的行为,教师的身份,让一些人在气愤之余,也盯上了缪某。2016年,缪某出现在落户上海的申办人员名单中,迅速有人指出缪某曾经“医闹”,不配落户上海。

编剧六六公开反对缪某落户上海编剧六六公开反对缪某落户上海

虽有法学家表示,“落户是公民的基本权益,不应当受舆论道德评价的影响”,但舆情汹汹,上海市社保局连忙表示将对相关情况进行复核。最终的结果是,缪某“因个人原因,自愿撤销”落户申请。

不让缪某落户的时候,也要强调“排毒不排外”不让缪某落户的时候,也要强调“排毒不排外”

此次风波,和当年的落户争议类似。1月5日,“21世纪人才网”上公布了一份“2017年度上海市中小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闵行)评审通过人员名单”,缪某在列。于是,又有人翻出了她的“医闹”史,认为“师德应该作为评职称的基础标准,应不予考虑。”

1月12日,闵行区教育局表示,缪某“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工作符合程序,当事人不涉及违反师德问题。

理由是,缪某未涉及《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中列出的10个问题:

第四条主要涉及教师有无体罚学生、性侵、学术造假等职业道德问题第四条主要涉及教师有无体罚学生、性侵、学术造假等职业道德问题

然而,一些人并不买账,他们认为老师的校外道德也很重要,也有专家也赞同这种观点,认为可以让教师委员会、家长委员会、学生都参与到师德标准的制定。

专家的说法没错。如果各方都同意,把不能跟医生起冲突,不能跟公务员起冲突,不能跟程序员起冲突……起了冲突也绝不先动手等等,写进师德评价体系都可以。

但问题是,按照现行的师德评价标准,缪某合格,教育局也认为其合格,那缪某获得高级职称又有什么问题?要知道,“法不溯及既往”原则(少部分犯罪例外)是现代国家一项重要的法治原则。这项原则是指,一项法律制定生效之后,它只能约束此法律生效之后所发生的事项,有关机关不得以此为依据重新处理此法生效以前的事项。

理由也很简单,一是为了社会秩序的稳定,如果法可以溯及既往,就意味着以前依据旧法所建设起来的法律关系都可以随时被新法打破,那社会就没有稳定可言了;二是为了保障公民人权,即公民行为的合法性是根据行为时的法律来评判,如果法可以溯及既往,那就意味着公民今天的一个合法行为,明天可以被认定为违法行为来加以追究;三是为了让人们对自己的行为结果有预期。

法律如此,一个高级职称的评定规则,更应该如此。

如果有不良行为就要一棍子打死,医生又何以自处

还有人认为,无论如何,打伤医生都属“不良行为”,对于这种行为不能轻易原谅:

如果有道德上的“不良行为”,就要“一棍子打死”,恐怕很多医生都不敢同意。

2017年4月,《肿瘤生物学》杂志一口气撤下107篇造假医学论文,论文全部出自中国学者之手,涉及524名中国医生,规模创纪录。相关部门认为,学术造假严重违反职业道德,且“严重损害了我国科技界的国际声誉和广大科技人员的尊严”。

不少网友觉得大批论文被国际期刊撤稿丢了中国的脸不少网友觉得大批论文被国际期刊撤稿丢了中国的脸

造假人员受到的惩罚堪称“史上最严厉”:有的医生被追回相关奖励,有的被免去职务,有的被行政记过,有的被通报批评……不少医生还被取消晋升职务职称资格,有的是7年,有的是5年,有的是2年。

可见,违反职业道德的医生,取消晋升职务资格是有期限的,并没有被“一棍子打死”。原因也很简单:每个人都应该有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每个人的罪与罚应该相适应。如果没有违反职业道德的缪某都要被“一棍子打死”,这些医生又该受到什么样的惩罚?

一边拒绝道德绑架,一边用道德绑架别人,不地道

近年来,一些医疗自媒体渐渐崛起,并主动为医生发声。有人谴责医生学术造假,它们会说现行职称晋升体系不合理,医生既要看病又要发论文,没时间搞研究;有人谴责医生开药多,它们会说现行医疗体制不合理,医生也要创收,是医院逼的;有人谴责医生态度不好,它们会说医生人数少,工作量太大,不可能永远笑脸相迎……

总之,医生也是有血有肉有情绪的人,不要用“白衣天使”的虚名,对医生搞道德绑架。它们的观点虽有偏颇,但也让人看到了问题的另一面——做医生不易,医疗体系亟待改革。

不过,一些医疗自媒体的另一种倾向,就让人看不懂了:在他们笔下,穿白大褂的就能代表医生,跟一个医生发生冲突或纠纷,就是医闹,就是没良心——“只有等他躺在病床上等待医生的时候,他才会明白良心道德是什么”。

可笑的是,它们认为缪某不能评高职的理由,恰恰是他们反感的道德绑架——“德高为师,身正为范;言传身教,为人师表;立君子品,行光明事”……教师应是“道德完人”,打了医生,就是道德低下。

部分网民评论部分网民评论

这个时候,他们怎么不说教师也是有血有肉有情绪的人,不要用“心灵工程师”的虚名,对教师搞道德绑架?

如果教师的公德标准现在不好定,那么还是先看她是否遵守了职业道德,她过审是否符合规则。否则,挥舞着自己厌恶的道德大棒打别人,既不地道,又显得很L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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