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75期 2017-11-14

反对网络暴力,但可以“对刘鑫除外”?

丁阳  

洋洋得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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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前天的今日话题《江歌母亲应该原谅女儿的室友吗?》引来了很多反对的声音,在很多人看来,舆论对刘鑫的态度称不上是网络暴力,或者说,就算是网络暴力,但也是应该的。对此,有必要再深入谈一谈。…[详细]

“我就暴民了,怎么样,起码我有良知。”

网络暴力,这个词只要是中国网民,就不会陌生。

就在不久前,中文网络还发生过一起明确无误的网络暴力——8月的南京火车站猥亵女童事件,哈尔滨理工大学毕业生李炳鑫(知名微博账号“差评君”)因与涉事男子长相相似而惨遭人肉,无数网友在找寻这个人,信息被扒了个一干二净。直到李炳鑫写了一篇长文说清楚来龙去脉,表示对网络暴力“苦不堪言”,人们才发现,找错人了。

对于这个案例,人们很自然地在反思网络暴力有哪些不对,检讨网络暴力有多可怕,甚至谈论法律该如何跟进。理由无他,就是因为这次对当事人施加的人肉、暴力,虽然冠以正义之名实施,但事后来看明显是错的。

然而,如果这些行动一直没有被证明是错的,一直在以伸张正义的名义进行,那又如何呢?

江歌案刘鑫遭遇到的,就是这种。

这是网络暴力吗?一些人不肯承认,认为这只是谴责坏人,伸张正义和道德。

一些人承认这是网络暴力,毕竟铺天盖地的谩骂和诅咒是明摆着的,还有人拨打刘鑫和家人的电话进行威胁和谩骂,但在他们看来,“用这个事件来谈网络暴力有点不合适吧。”“网络暴力用在刘鑫一家身上,就不觉得是暴力,而是正义。”“对网络暴力一直保持谨慎,生怕别有用心的人妖魔化当事人。可这一次,忍无可忍!”

还有一些人,对是不是网络暴力根本就无所谓。“刘鑫都没有死我们怎么能叫暴民呢?”“刘鑫死了我们就不暴了。”“我就暴民了,怎么样,起码我有良知。”

不谩骂诅咒刘鑫,就是没有良知;阻碍对刘鑫实施网络暴力,就是圣母婊。

理由全部都指向,刘鑫及其家人的所作所为,活该。

即便事实成立,这个理由能成立吗?

就算刘鑫真的很坏,就该让戾气遍布整个网络?

刘鑫恐怕真是一个很糟糕的人。感情处理得很糟糕,江歌被害的时候处理得很糟糕,如何应对江歌母亲处理得很糟糕,甚至在镜头前的道歉、请求原谅也处理得很糟糕。

从舆论公关的角度来讲,更是完败,刘鑫及其家人的那几句话,“你不撤回,我死也不会作证!”“是你闺女命短!”“我都已经知道错了,为什么你们还要追问!”不仅愚蠢,还非常冷血,几乎没有人愿意为刘鑫说话,论千夫所指的程度,可以说是近年网络上所绝无仅有的,而她甚至还不是杀人凶手。

刘鑫为自己做了很多辩护,强调自己是受害者,强调自己家人经历了很糟糕的网络暴力才气急败坏骂人。但是没用,人们先入为主的印象已经建立了——你刘鑫就是坏,而且坏透了。甚至认为刘鑫表现出来的各种糟糕,其实就是主观上的坏,“利用江歌为自己挡刀”“完全不认为自己有错”“就是认为江歌命短”“根本不想对江歌妈妈道歉”。

这种想法自然是存在疑点的,说到底,陈世峰才是杀人凶手……好吧,想说的话打住,不为她辩解,也许刘鑫及其家人就是那样坏的人。

但这真的可以构成谩骂和诅咒,让戾气遍布整个网络的理由吗?

这是让人心存疑虑的。举个例子,对刘鑫的一个指责是,江歌案过了100天之后,在今年春节期间,“刘鑫做了新的头发,换了美美的微信头像,在朋友圈发了笑容满面的自拍,她们一家人正在开开心心地过春节。”在一些歪曲的流传说法中,刘鑫是在江歌死后3天就做了上述事情,显得更为冷血。

这个指责的潜台词是,江歌因你而死,你必须无时无刻都处在愧疚、不安之中,哪怕过个春节也不行,做个头发也不行,发个自拍也不行。刘鑫再怎么错她也不是杀人凶手,这种要求是不是太过严苛了?

再看看刘鑫实际生活所面对到的,带有刘鑫全家人照片及身份信息的海报被张贴到其居住地,“我爷爷过生日那天、老家的大街小巷贴满了下面这样的海报、我爷爷出门买菜看到、然后满街跑着去撕、崴了脚……”这是她及她的家人应得的惩罚吗?

刘鑫及其家人的信息被发到海报以及被公布到网上,很多网友打过去进行谩骂刘鑫及其家人的信息被发到海报以及被公布到网上,很多网友打过去进行谩骂

网络暴力之所以可怕,是因为有两个特点。

一个是“群体极化”。所谓“群体极化”,按美国学者桑斯坦的说法,是指“团体成员一开始即有某些偏向,在商议后,人们朝偏向的方向继续移动,最后形成极端的观点。”比如本来只是倾向“一些老人为老不尊”的年轻人,在看到网上有这么多人持相同看法后,对自己的看法就变得更自信、更激进了,形成一种思维定势,凡是类似事件,比如“让座纠纷”、“摔倒纠纷”,就“一定是老人的错”。

另一个是“无远弗届”,被网络暴力攻击的对象,其在虚拟空间的一举一动会被扒光,任何一个举动都可能被拿着放大镜审视,被怀揣着恨意解读,甚至现实空间也遭遇各种恶意对待。

这种可怕,不会因为行动号称“正义”而有所改变。而且,万一这不是“正义”的呢?就算是“正义”的,谁来决定这种惩罚、报应的程度就是合适的呢?再进一步,为什么要把公众的道德感和正义感,聚焦在一个道德缺失的普通人身上呢?

是的,网络舆论这样对待刘鑫,并不是没有正当理由

回应上述诘问的,会是一串反问。

“我们不这么做,那该怎么做?”“陈世峰有法律可以制裁,刘鑫呢?”“法律惩戒得了门外的凶手,却拿门内的凶手毫无办法 ,就该放任刘鑫一直对江歌母亲避而不见,放任她美美的自拍?”

对本文这种“为刘鑫叫屈”的姿态还会有一串斥责。

“江妈妈一开始跟刘鑫沟通,遭到回绝,拉黑名单甚至被刘鑫父母威胁辱骂,这个时候,为刘鑫叫屈的人在哪里?”“江妈妈走投无路,求助微博,发动网友,这才迫使刘鑫露面,这个时候,为刘鑫叫屈的人出什么力了?”“有没有人给个让刘鑫出来,让刘鑫认错的更好的解决办法?有,请说出来论证可行性;如果没有,为刘鑫叫屈的人闭嘴。”“从来都不觉得人肉、网络暴力好,但对于江歌母亲来说,女儿被杀,她的室友一直不出现,甚至还网上回应威胁?她能怎么办?对于刘鑫这样的人,网络暴力,就是为其而存在的。”

还有人从其他角度极力论证用网络舆论审判刘鑫的必要性——“法律对于‘刘鑫’们毫无办法,因为她们手里不曾握过真正的刀。但是大众的恐惧不会容忍这种社会氛围的蔓延。人们网络暴力刘鑫,冲她撒气,谩骂她,不仅是对刘鑫这一个人,而是对那些尚未表露本性的‘刘鑫’们形成震慑。”

但一个好的人心法庭,需要每个人理解“尺度”的重要性

话糙理不糙,得承认,这些说法有其道理。谁也不能说,只要有现实的法庭就好了,人心的法庭毫无存在的必要。人心的法庭,就算不许表达出来,也是拆不掉的,毕竟“人人心里都有一杆秤”。舆论若不能“制裁”道德败坏的人,那舆论还有什么意义?

但不容否认的是,人心法庭往往是靠不住的,甚至比现实法庭更容易出现冤案,网络暴力还带来附加的坏处。人心法庭想要避免种种问题,就必须向理想化的现实法庭去学习,学习什么是程序正义,学习证据怎么采集,学习怎么让被告充分进行表达。

不存在于现实中的人心法庭,怎么实现这样的目标?无他,每个人提升自己的法律知识和法律素养,理解为什么要尊重程序正义,理解为什么不能未审先判,理解为什么要非法证据排除,理解为什么要有法庭质证,而不仅仅诉诸于朴素的道德感和正义观——是的,道德感和正义观非常重要,但人们不能仅仅满足于此。

迈出这一步,最基本的一点,就是要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言行负责,充分理解“尺度”的重要性。这个尺度虽然不好掌握,但一定是存在的,可以通过更多社会讨论形成共识。

比如,人们可以关心乃至去追查明星出轨,谴责其对社会风气的影响,但不应当侵犯私人空间获取其隐私。比如,人们可以谴责一些老人“碰瓷”,但却不应当一竿子把所有老人都定义为“为老不尊”。又比如,人们大可为医患矛盾中的不公正现象拍案而起,但应当切忌把所有医生都视为收回扣的,凡是病人家属就视为医闹。

保持克制,并不代表就是冷漠,缺乏正义感,这两者是可以同时存在的。在南京火车站猥亵儿童事件出来之时,你可以强烈谴责当事人,甚至有条件可以去寻访蛛丝马迹,但当你听说有个叫李炳鑫的人因为据说长得很像被当做涉事者。你就应当克制去人肉他的想法,不要加入网络人肉大合唱之中。而当你听说了江歌案时,你也可以去谴责刘鑫的行为,但不必去人肉和散播其身份信息,不必去谩骂和诅咒。有一家媒体在报道中把刘鑫化名为“梁洁”,这就是一种值得赞赏的克制尺度。

这种尺度,并不难以掌握。而谴责与谩骂诅咒之间的区别,影响却会非常深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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