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45期 2017-07-06

怎样拒绝成为“完美受害人”

郭墨墨  

与君共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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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章莹颖绑架案的最新庭审消息披露中,一个细节引起了中国读者的关注:6月27日,犯罪嫌疑人克里斯滕森在参加为章祈福的公开活动时,曾向人描述提及“最完美的受害者的特征”到底应该有哪些,并称在同一晚上,他还在物色可能的下一个受害者。 有中国网友急切的发问:“最完美的受害者”的特征是什么,普通人怎样避免伤害?这是一个需要搞清楚的问题。…[详细]

什么样的人拥“完美受害人”特征

克里斯滕森作为一个少见的极端人格犯罪中的嫌疑人,他是怎样想的,未经调查,无法判断。甚至有可能我们永远也搞不清楚,他到底是怎么想的。

克里斯滕森克里斯滕森

但是通过对一些警务工作经验总结,结合犯罪学中的被害人学研究结论,仍然可以为读者提供一些参考。

暴力犯罪受害人自身容易招致犯罪侵害的被害因素,一般包括:

1,虚弱。老幼妇残,群体中的弱者,是所有掠食者优先选择的对象。

2,财色外露。财和色,就是受害人的广告。

3,特殊生活方式。社会边缘人,特殊工作者、厌恶庸常生活热衷冒险的人,她们是性工作者、拾荒者、流浪者、夜场黑保安……,她们的世界和一般人的世界不一样。如果你经常出现的场所时段和一些犯罪高发的场所时段高度重合,那么受害概率必然会高得多。

4,喜欢挑事,主动惹祸。基于自身特殊的性格因素,比如鲁莽、残暴、粗心。

5,隐忍。比如在性犯罪中受害人的隐忍,导致加害一再发生。

6,缺少防范意识,对社会和人性阴暗面缺少认知,把自己的安全轻易托付别人。比如《天下无贼》中王宝强饰演的傻根。

《天下无贼》中的傻根,是经典的被害人形象《天下无贼》中的傻根,是经典的被害人形象

如果说这世上真有“完美受害人”的话,那并不是指虚弱到无力反抗的人,而应该就是指那些毫无防范意识的人。

拒绝成为“完美受害人”,个人应该从哪里做起

犯罪青睐社会中的弱者,尤其是意识上的弱者。对于普通人来说,让自己表现的比别人更强一些,更警惕一些,检讨社交和生活方式,就足以大大降低成为受害者的概率。

首先应当认清现实,树立防范意识

有犯罪学理论认为,人的一生中有三次机会成为受害人,其中有一次可能危及生命。这当然不是什么实证研究的结果,而是从经验出发的认知。这个认知有一定计量和统计的基础,并不夸张。也就是说每个人随时都可能成为犯罪的受害者,成为受害者只是个概率问题。

消灭犯罪是社会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变态凶手是以一定概率出现在生活中的;等待救援往往耗尽生命,这些是生活的真相,也应该成为常识。但承平日久的人们经常忘记这点,树立防范意识,就是要克服无知和盲目乐观情绪。

根据美国警方统计,95%以上的犯罪行为事先没有具体对象。(《当你与罪犯擦肩而过……》郑三炮)换而言之,罪犯是在随机寻找侵犯的目标。什么样的目标?更容易的目标。

对于弱者来说,防身术不如防范意识靠谱对于弱者来说,防身术不如防范意识靠谱

常见的误解是,你只有比罪犯更强壮更能打才行,要学防身术,要带防狼喷雾、甩棍。实际这都没什么用,被随机选中的弱者,不可能寄希望于自己的反应和力量。真正能够有效保护自己的工具,就是你大脑中的防范意识——知道存在风险,提前规避,让自己不成为目标。

不要让自己看起来是人群中的弱者。你的身体语言,衣着打扮无时不刻不在暴露自己的防范意识和能力。让自己显得干练,健康,得体。最重要的,时时表现出警惕意识,让暗处的觊觎者知道自己不好对付。

检讨生活方式与社交圈,重视和回归家庭

犯罪学中的生活方式暴露理论由美国犯罪学家亨德兰等人创立,该理论认为不同的生活方式蕴含不同的被害风险,经常和具有犯罪特性的人交往的人,暴露在危险情景中的机会越多,被害的可能性越大。

实证研究也证明,出入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时间与频率和被害率成正比。而以家庭为活动中心的人被害风险最低,较少以家庭为活动中心的人,被害风险最高。所以,安全这件事上,家庭真称得上无与伦比的避风港。

这两年开始流行的夜跑,在宝鸡女教师夜跑被害案之前,很多人还意识不到其中风险这两年开始流行的夜跑,在宝鸡女教师夜跑被害案之前,很多人还意识不到其中风险

重视安全距离,保护隐私不要轻信

今天,网络让陌生人社交变得便利;电商、外卖业空前发达,传统生活场景一再受到冲击,人们在不知不觉中让渡了自己的私密和安全空间,传统社会中的安全距离变得模糊。

个人信息应当得到如同私宅一样的敏感重视,有多少可以让人知道,让哪些人知道,应该要心中有数。

如今不要说网上的陌生人,就是身边共事几年的同事,你也很可能对他家住哪,下班干什么,一无所知,这已经是城市生活的常态。那么对于一个弱者来说,要建立起这样的认识,你身边的那些所谓熟人,其实只能算半生不熟,你可不能轻易把安全托付。在性犯罪中,正是这类半生不熟的熟人作案占了大多数。

了解一些犯罪的规律

国内犯罪统计表明:

暴力犯罪,通常7-8月是发案率高峰,2月份是低谷。这和夏季人们的户外活动增加,酒精消耗增加有关。

性犯罪,春夏季较高,冬季较少,最多发生在6,7,8月。

而财产性犯罪大部分发生在冬季,统计表明,12,11,1,2月。2月以后开始下降。原因嘛,贼也要过年。

懂得警惕一些特定时间节点,如节假日、单位发薪日前后、年终薪酬、钱款结算前后;警惕特定场所,如车站、旅游景点等。

对人身安全构成极大威胁的入室盗,车辆盗抢等案件,要明白它们的风险,懂得相应的防范手段(请点击查看)。

掌握本地犯罪信息,知道哪些区域时段,哪些类别案件高发,需要经常关注本地警方在网上的信息发布。

具备战士的决心和意志

总有不得不走的夜路,总有不得不出现的危险场所。对于弱者,提倡斗智不斗力,但遭遇生命威胁别无选择的情况下,有战士意识的人,更可能生存。

危急关头寄望救援是不现实的,那往往会耗尽生命,应果断行使无限防卫权,为生命而战。

社会和家庭可以为“完美被害人”做些什么?

“完美被害人”在现实中经常承受重复被害。

周遭亲人、朋友的不良反应和态度;拖延和不人性司法的折磨;原单位工作,原生活状态的无以为继,都可能导致被害人的自暴自弃,自我毁灭,甚至转变为犯罪人。

所以,家庭和社会的温暖仍然是“完美被害人”逃脱被害命运的重要屏障。

新闻资料图:大学报到新生新闻资料图:大学报到新生

社会应当提供有效的安全信息。当前的地域差异、城乡差别巨大,使得不同地域间人们对于安全的认知也有天壤之别。大城市的初来乍到者,如果得不到有效的安全提示,经常可能还没出火车站就被骗。马上高校开学季,很多家长自己都没出过远门,更谈不上对孩子在异地的安全能有所指导。

应该做到有告诫和有控制。对于热衷出入娱乐场所的人,不能简单否定其生活方式,粗暴干涉,而应当尽到告诫义务,安全提示。同时控制酒精,打击毒品,甚至通过减少一些消费场所的玻璃瓶,改为塑料瓶,都能起到一定效果。

认清生活的现实,树立防范意识,降低恶性犯罪发生在自己身上的概率,拒绝成为受害人,应该是每一个人的必备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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