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28期 2017-03-12

如何看待渐渐流行的“在家上学”,是好的吗?

刘文昭  

昭昭在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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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过去,如果孩子不愿上学,家长只好软硬兼施逼其就范;现在,家长则多了一个选择——“在家上学”。最近几年,国人对“在家上学”的讨论越来越热,“在家上学”也从名人的偶尔为之变成了不少普通人的实践。什么是“在家上学”?它又应不应该被禁止呢?…[详细]

“在家上学”渐渐风行

“在家上学”是指处在义务教育阶段的适龄儿童不去学校,在家接受教育,由父母或家庭教师授课的受教育形式,小规模私塾、微型学校等形式都属于“在家上学”。

中国“在家上学”的孩子总数不多,但增长很快。21世纪教育研究院发布的《中国教育发展报告(2014)》显示,2013年“在家上学”的孩子约2000人;今年2月,该研究院课题组的调查显示,2016年“在家上学”的孩子至少达约6000人。据调查者王佳佳副教授计算,自2013年初至2017年初,中国实践“在家上学”的人群规模年均增长约30%。

然而,中国《义务教育法》规定,“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这表明义务教育的实施主体是国家,并不包括公民自行实施义务教育的情形;“在家上学”也难以满足《义务教育法》对教育方针、教育教学的诸多规定,因此严格来说,“在家上学”并不合法。在实践中,也有父母在家教学,法院判定其违法,让孩子返回学校的先例。

而国外的一些经验表明“在家上学”也可以是高质量的

在家上学,被越来越多的国家所接受。以美国为例,20世纪70年代以前,美国很多州也规定,“在家上学”非法,但到了1993年,美国的50个州已全部承认“在家上学”合法。

此后,美国“在家上学”的人数迅速增长。美国教育部发布的《美国家庭教育:2012》显示,美国在家上学的儿童从2003年的109.6万,增长到2012年的177.3万(占适龄儿童的3.4%),10年增长了68%,超过了此前的估计。

美国“在家上学”合法以后,参与人数的增长速度很快美国“在家上学”合法以后,参与人数的增长速度很快

“在家上学”获得公众的认可,和其教育质量较高有关。美国多项研究发现,“在家上学”的学生学业水平超过了接受公共教育的学生。如2008年的一项研究发现,在标准化成就测试中(一项衡量学生掌握知识和能力的测试),11739个“在家上学”的学生平均成绩比公立学校的学生高37分。

在美国的SAT和ACT考试中(两者都是美国大学的入学考试,俗称“美国高考”),“在家学习”学生的表现也不逊色。一项基于1999年分数的调查显示,在ACT考试中,“在家学习者”的英语和阅读领先于全国平均水平,分别为(23.4分:20.5分和24.4分:21.4分),但数学成绩落后一些(20.4分:20.7分);不过,在SAT考试中,“在家学习”学生的数学成绩扳回一局(535分:511分)。

“在家上学”的支持者认为,从投入产出比的角度看,他们已经大获全胜。“在家学习”的每个学生每年花费为500-600美元,而公立学校的学生花费为9000-10000美元,如果他们能获得政府的资助,“在家学习”学生的成绩优势会更明显。

在社会化上,“在家上学”的学生也表现不俗。2003年的一项研究显示,接受在家教育的儿童成人后,有71%参与社区服务活动,88%加入某一社会组织;而同龄的接受公共教育的儿童成年后,在这两项上的参与比例分别为37%和50%。

随着教育水平越来越高,是否在家上学可以成为强制义务教育的一种模式?值得好好考虑

过去,强制性的学校教育成为国家推广义务教育的唯一手段,有其必然性。在十七八世纪,欧美各国逐渐意识到普及教育对国家发展的重要意义。不过,当时普通人没有多少受教育的意识,需要政府强制;学校教育成本低、效率高,是提高国民整体受教育水平最优途径,因此,普及学校教育成了各国通行的做法。

从十七八世纪开始,欧美开始普及义务教育,图为美国早期公立学校情况从十七八世纪开始,欧美开始普及义务教育,图为美国早期公立学校情况

但到了今天,是否还应把学校教育作为义务教育的唯一形式,就很值得商榷。有学者指出,义务教育法的目的是保证所有儿童都接受教育,但不是指他们必须用某种特定的方式接受教育。义务教育法是针对那些不管自己小孩教育的人而制定的,而不是为那些有能力教育自己的小孩,并使小孩达到公立学校同等水平的家长制定的。

另一方面,现行学校教育的弊端越来越明显:针对所有孩子平均水平制定的教育计划,无法对孩子因材施教;教育理念单一,也无法满足家长的需求。21世纪教育研究院的调查发现,中国孩子“在家上学”的主要原因是家长“不认同学校的教育理念”和“不认同学校的教学方式”。有69.4%“在家上学”的学生家长在教学内容上做了改变,有81.34%选择了不同的教学方式。

在这种情况下,让“在家上学”补充公共教育就显得非常必要。实际上,“在家上学”在美国合法,学生人数不断增加,不仅满足了很多家长和学生的愿望,还让一些公立学校感受到了压力,间接推动了美国学校教育制度的革新。

在中国教育“拉美化”的背景下,更须尊重“在家上学”的权利

在美国,什么样的家庭最爱“在家上学”?答案是中上等收入家庭。据美国能源署估算,年收入低于20000美元以下的贫困家庭,“在家上学”的比例为0.8%,年收入在10万美元以上的富裕家庭,比例为1.6%。相比之下,年收入为2万至5万美元,比例为2.3%;年收入为5万至7万美元以及7万至10万的家庭比例最高,均为3.0%。

美国近几年家庭收入中位数变化美国近几年家庭收入中位数变化

在家上学受中上等收入家庭青睐,除了宗教和教育理念的原因,还有更现实的考虑——公立学校便宜,但教育质量差;私立学校教育质量好,但价格高,中等收入家庭不一定承受得起。但中等收入家庭父母的受教育水平较高,于是“在家上学”变成了很多中等收入家庭的次优解。

目前,中国城市中等收入家庭也面临着差的中小学不想去,好的中小学去不了的窘境。最近,北京大学中国教育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王蓉指出,在有的拉美国家,好的高等教育是公立的,政府对这些机构采取高补贴或免费政策,社会中的优势群体先在私立中小学接受优质基础教育,继而获得优质低价的高等教育服务。与此同时,弱势群体却接受着较低质量的基础教育服务,很难获得好的高等教育机会。

她认为,在中国的不少城市中,最好的初中学校几乎是民办学校的天下,家长中流行的是“初中不读民办,高中、大学就进民办”,优质的民办初中使公办初中逐渐沦为“鸡肋”,陷入尴尬境地,也是优质基础教育资源过度集中,离普通人越来越远的表现。

有学者认为,要想实现教育公平,需要公立学校不断改革,满足高收入家长的个性化需求;改变以成绩和升学率为主要指标的学校评价体系;还有学者认为,需要财政加大投入,像日本和德国一样,尽快实现义务教育均等化。

如果短期内做不到,那么可考虑允许“在家上学”。中国受过高等教育的家长越来越多,网上也有丰富的教育资源,国外还不乏成熟的经验,中国家长“在家上学”的成果可能比美国家长的还好。

更均等化的基础教育或者允许家庭“在家上学”是两个必要的选择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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