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44期 2016-09-10

强制更换水表烦透国人,根源在水表产权不明

张德笔  

笔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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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前几天,有媒体报道,山东临沭一社区强制居民付费更换智能水表,并表示“如有不配合者将停电停水”,声势造得像强拆一样。近些年,各地都在推广智能水表,但往往都和强制、垄断、高收费相伴,引发了很多矛盾。矛盾的根源,全部指向了一点:水表到底属于谁?…[详细]

强制居民更换智能水表,不惜停电停水相逼

所谓智能水表,普通人可以简单理解成“插卡式水表”,它最大的改进是:你必须先付费,才能买水。而传统的机械水表都是先用后付费。这一改进,从结果上看,方便的并不是居民,而是供水单位。它可以杜绝掉一部分拖欠水费的人,也不用再安排人员去一个个抄水表了,所以供水公司一直在大力推广这种智能水表。

在推广过程中,由于要收费,居民的天然反应是:旧水表又没坏,凭什么让我自费换新的?所以就有不少人拒绝更换。但遇到强势的供水方,这种纠纷就变成了强制。

新闻中的小区,位于山东临沭县。小区建成9年,一直使用的是老式水表(机械水表)。但小区所在社区的居委会突然发了告示,说根据供水单位的要求,必须更换成智能水表,而且放狠话“不配合将停水停电”。

今年9月1日,山东临沭县振兴嘉园住户收到了这样的告示今年9月1日,山东临沭县振兴嘉园住户收到了这样的告示

如此霸道的换表,并不少见。2015年9月,石家庄市某小区业主被强制要求更换新水表,每户460元,在没有征求意见的情况下,自来水公司居然把所有业主的水表全部换了。这样的例子在内蒙古更是数不胜数,由于影响恶劣,内蒙工商局甚至对一家强制用户更换智能水表的自来水公司罚款75万。

在更换水表上爆发大量矛盾,根源是水表产权不明

相比于传统的机械水表,智能水表使用年限短、维修价格高。所以,问题的爆发,并不仅仅局限在第一次更换的投入上。之后的维护费,再更换费,全都是麻烦事。发生一次,业主就被惹毛一次。

据江苏省住建厅去年公布的数据,省内80多家供水企业,因寒潮共损坏了100多万只智能水表,因而带来的维修、收费矛盾频发。

所有这些争议背后,都有一个共同的源问题:家用自来水表产权归到底是谁的?

水表,属于计量用具,产权属于私人还是供水方,一直都是个难以掰扯清楚的话题。这一问题,至今尚无国家法律层面的明确规定。而且,在各省,还出现了不同的情况。在湖北,根据《湖北省城镇供水条例》,“结算水表用水端以前的供水设施(含水表),由供水单位负责维护”。根据“谁拥有,谁管理,谁负责”的原理,水表的产权应该属于供水单位。

但是,河北的情况又不一样了。请看下图:

《河北省城镇供水用水管理办法》第25条《河北省城镇供水用水管理办法》第25条

仔细对比你会发现,河北的规定与湖北相比,少了很关键的“含水表”三个字。所以,在水表的产权问题上,是说不清楚的。

大连的情况更加不同。根据《大连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建筑物墙外1.5米以内的供水设施,属于房屋产权人所有。所以大连的水表产权属于谁,关键看水表在什么位置。

综上,在水表的产权问题上,全国各地的规定相当混乱、各执一词。

现在,在水表产权不明晰的状况下,很多自来水公司和居民说,水表产权是你们的,所以换水表的费用也应该你们掏,维护的费用你们也得掏。他们如果能够拿出来一点钱来,那也叫“补助”,叫“惠民饮水工程”。

应该明确水表的产权属于供水单位

现实生活中,供水方往往会说,消费者要用水,才有水表,所以产权在消费者,与之相关的费用应由消费者承担。

但仔细一琢磨,如果水表产权属于消费者,那么,安装何种水表、谁安装,消费者也应有充分的选择权。可现实并非如此。你只有安装自来水公司提供的水表这一种选择。

产权这个东西,听起来很好,但有些产权不要轻易揽入怀,它更多意味着责任。水表产权归属的问题上,责任显然那应该更多地赋予供水方。

一个最简单的道理是,谁最需要水表上的数据,水表就应归谁所有、由谁维护和更新。另外,水表是供水方为了履行供水合同而必须提供的一种计量器具,与供水行为不可分离。供水方要计算售出水量的多少、确定消费者的付费义务,必须使用水表,否则,无法完成供水交易。配装水表,是其开展经营活动、成为公用企业的先决条件。消费者的义务是购水付费,其他事宜应由经营者解决。

况且,上文也提到了,全国都在推广的智能水表,方便的并不是居民,而是供水单位。所以,在水表产权问题上,应该倾向于产权属于供水公司。

提供公共服务的独占企业责权不明,不妨从水表、电表、气表、热表开始厘清

不仅是水表,电表和燃气表这一类计量工具,同样存在产权不明的情况。比如,很多省份的消协均认为,燃气公司声称燃气表产权属于住户的依据,仅为该公司单方面制定的合同,“约定产权是住户的”属于典型的霸王条款。

而强制更换智能电表引发的纠纷,一点都不比智能水表少。由于民众普遍认为安装智能电表后,电表跑得更快了(其实是更灵敏),所以抵触情绪非常大。

给居民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的公司,往往是独占企业,在这些巨无霸企业面前,消费者几乎没有选择的余地,责任可以无限大,权利可以无限小。现在,必须从水表、电表、气表、热表这四个计量装置的产权归谁作为切入点,厘清双方责任。

在中国,第一个挑战垄断行业不合理收费的沈洪嘉教授认为,电表、水表、气表、热表,是经营者为了向消费者计量收费而设置的,是为经营者服务的,其产权自然归经营者所有。

现在要去做的,可以有两点:1,由于没有国家层面的明确规定,各省在这4个计量工具的产权问题上表态不一,在有些省份,甚至出现了城市和农村完全相反的规定。应该终结这一延续多年的乱象。

2,退一步说,即使水表等计量工具的产权存在争议,目前的局面也是不可接受的。假如产权是供水公司的,那么消费者就不需要为这个水表花1分钱;假如产权是消费者的,那么除非国家强制要求报废,什么时候换、换什么品牌、找谁来换,都是消费者自己的事,和供水方无关。

提供公共服务的独占企业,不能把什么好处都占了。

下次如果再遇见有人强制让你更换智能水表,你就问他:这个水表的产权属于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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