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提高个税起征点不是好事

昨日两会最受关注的热点,是财政部长楼继伟提的“简单提高个税起征点不公平”。在很多人看来,个税作为一种与工薪阶层到手收入密切相关的直接税,其起征点就应该随着工资水平同步增长才对。这么做到底有什么不好呢? …[详细]

财政部长今年的讲话,几乎等于堵上了提高个税起征点的路

目前的个税起征点,准确说来是工薪所得税起征点,是3500元,这是2011年制定的标准。之所以有这么个起征点,理由是考虑到民众获取收入后有很多生活基本支出,因此不适宜对民众的所有工薪所得都进行征税。那么,五年过去了,随着生活开支成本和工资的提升——事实上,按统计局的数据,城镇单位就业人员的平均工资增速在10%左右,五年可以增长1.6倍——不少人原先不用交个税的,变得要交个税;原先只用交几十几百块的,变得要交几百几千块。

在这种情况下,提高个税起征点的呼声这两年就越来越多了,不少专家学者乃至委员代表都认为个税起征点应该提高到5000元。所以,今年两会财政部的记者会上,继去年之后再次有人提出个税起征点的问题一点也不奇怪。

以往随着平均工资提高,个税起征点总会上调(图片来自互动百科)以往随着平均工资提高,个税起征点总会上调(图片来自互动百科)

不过,财政部长楼继伟这次的回答却有些出人意料。去年两会时,楼部长其实就说了“简单地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并不公平”,不少人还觉得只是“打太极”或时机未到。但今年楼部长不仅重申了“不公平”的观点,还作了更多了解释和阐述,更是明确表明“在工薪所得项下持续提高减除标准就不是一个方向”。

“不是方向”,就是告诉大家“此路不通”,别想了,简单提高个税起征点就不在我国财税部门改革施政的计划范围内。提高个税起征点,到底有哪些不好?

楼继伟部长在答问时明确表示,简单提高个税起征点“不是方向”楼继伟部长在答问时明确表示,简单提高个税起征点“不是方向”

目前的起征点让不少城市中产阶层肉痛,提高起征点不是没有理由

不妨先来看看提高个税起征点还有哪些理由。

在很多城市中产阶层看来,首要的理由是税负太重。我国税制是以间接税为主,包括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等等,这些是大头,占到我国税收收入的一半左右。间接税的特点是可以转嫁,在人们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时候,已经为这些税买过单了。以所得税为代表的直接税,国家收的大头也是企业所得税。这些税种工薪阶层感受不深,但经过多年的普及,许多人已经了解到自己其实是交过很多税的。交完这些税后,扣完社保、扣完生活基本支出、以及老人、孩子所需要的费用,还要把那么几百上千块钱作为个税上交给国家,无疑是让人很有些不满的。在很多人看来,提高个税起征点缓解压力很有必要。

我国2011年税收结构,个税占6.75%,比例虽然不高,但对很多城市中产阶层依然肉痛我国2011年税收结构,个税占6.75%,比例虽然不高,但对很多城市中产阶层依然肉痛

另一个主要理由是,目前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并没有很好地体现出累进效应,即越富的人应该缴纳更多个税。证据就是个人所得税越来越成为“工薪所得税”。众所周知,拿工资、薪金的,只是打工的,即便有些企业高管薪水很高,那也终究是少数(据税收年鉴,适用于最高一档即45%税率的120万以上年收入者,贡献了工薪所得税总量的约15%)。真正赚大头、拉开居民收入差距的,应该是那些拿财产性收入,吃股息、赚红利的人。

但从目前的趋势来看,工资所得税在个税中占比越来越高,目前已经达60%以上。分省市来看,北京、上海等城市中产阶层占比较大的地方,工资所得税甚至已经占到80%以上。而这些地方的很多富豪显然并没有为他们的财富增长付出太多税收代价,这既有税制设计的问题,也表明富豪们的避税手段比较强。

要想让工薪阶层感到公平,提高个税起征点是个立刻奏效的办法,而且已经有先例。2011年个税起征点从2000元提高到3500元的时候,第二年工资所得税总额立刻同比下降了8%,其在个税总额中的占比也下降了3%。

然而从全国整体角度来看,提高个税起征点确实很难说是公平之举

那反对简单提高个税起征点有哪些理由呢?如楼部长所言,这么做确实同样不公平。

在问答实录中,楼部长提到了其中一种不公平,“一个人的工资五千块钱可以过日子过得不错,如果还要养孩子,甚至还要有一个需要赡养的老人,就非常拮据,所以统一减除标准本身就不公平。”这里的不公平,是基于不同的人生活基本支出成本不同而言的,养育老人、小孩的人,理所当然应该予以税收抵扣。

这其实还可以理解为一种国家奖励,因为如果这个人不管老人小孩,就要由国家来负担了。很多国家的个税制度都有“奖惩效应”,例如有“婚姻奖励”、“生育奖励”、“单身惩罚”等,方法就是给予额度不同的个税抵扣,奖励的多抵扣,惩罚的少抵扣或不抵扣。实质就是用经济手段来引导不同的行为。如果简单提高个税起征点,那就等于无视不同家庭的差别,起不到应有的“劫富济贫”作用。

另外一种不公平,存在于工薪阶层中收入相对较高的人与相对较低的人之间。必须承认,目前对个税感到肉痛、对提高个税起征点发声最多的群体,主要是集中在一二线城市、而且是工资较高的人群中。以北京为例,按目前的个税起征点和社保、公积金费率,大约要4500元以上的税前工资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而即便税前工资达到了官方公布的6463元的北京市平均工资,所需要缴纳的个税也就47元,还只是一个无关痛痒的数字。能达到这个数字之上的,只有少数人,感知到几百、上千元个税负担的,就更少之又少了。2011年提高个税起征点后,税务部门做过测算,缴纳工薪所得税的职工比例从28%下降到8%以下。即便近年有所回升,全国近4亿城镇就业人口中,恐怕也只有3000万人左右要交个税(按去年财税专家贾康提供的数字是约2800万)。

换句话说,继续提高个税起征点,仅对3000万职工有好处,而且相当一部分人好处很有限。而90%以上的职工是完全捞不着好处的,甚至还可能因为国家少了几百甚至上千亿个税收入,从别的地方又增加了负担。

个人所得税的税基人口如此之低,并不是一个正常的现象。大部分国家的规律是,除最贫穷的人不纳税外,大多数人都要缴税。美国是一个以所得税为主的国家,个人每月的基本免征额换算过来也就3100元人民币左右,3亿多人口,约1.6亿人缴纳个人所得税。我国香港地区,以低税知名,薪俸税(即工资所得税)占政府税收的比例也很低,但缴纳薪俸税的职工比例依然达到46%。

在现代税收理论中,扩大个人所得税税基是有积极意义的。作为一种感受痛切的直接税,个税由于是“被迫交的”,所以人们对于政府如何花掉这些税款格外敏感,有助于推动预算公开、责任政府、财政审计等规章制度的完善。如果再大幅提高个税起征点,会让缴纳个税的人变得更少。

个税改革任务艰巨,考虑家庭负担来征税不容易,但的确是方向

如前所述,不管个税起征点提不提高,我国个税制度都面临着很大的问题。那么尽快深化改革就是唯一的道路,其实方向已经确定,即由目前的分类税制转向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税制。在对部分所得项目实行综合计税的同时,会将纳税人家庭负担,如赡养人口、按揭贷款等情况计入抵扣因素。当个税制度能更精确地针对个人具体情况来征收时,税收的公平性肯定会增加。

个税改革考验我国税务部门征收能力个税改革考验我国税务部门征收能力

但这种做法确实有难度,对税务部门收入和计征体系要求很高。目前制度下,按照收入征个税不涉及退税问题,但如考虑家庭负担,就可能要先行扣缴,然后年度报税后再综合退税,这就增加了工作难度。另外,赡养老人、子女教育支出如何确定是个很大的问题,是否有可能有人会借此避税也是需要考虑的。不少人对我国税务部门是否有能力完成这些工作表示怀疑。不过,方向的确是这样的。可以按照楼部长所说,“先做一些比较简单的部分,再随着信息系统、征管条件和大家习惯的建立,逐渐把它完善化。”

另外,有些深层次的问题单靠税收制度改革是没有用的。比如改革后可能会发现,城市中产阶层主张的各种抵扣,甚至超过了他们打算提高的起征额度,而这些主张可能都是有道理的。换言之,这个国家的所谓高收入阶层,都要花很大价钱才能满足看起来安心的“基本生活服务”,那么更穷一些的群体,享受到的是怎样的服务呢?若不能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税收制度怎么改可能都只是个无底洞。

结语

从财政部长的讲话来看,指望提高个税起征点是不现实了,而且简单提高个税起征点确实未必是好事。但基于城市中产阶层的切实痛点,个税制度改革应迅速实行,用抵扣的办法缓解人们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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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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