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用厕所不能再“男女平等”了

前日是第三个“世界厕所日”,该节日旨在通过全世界人民的努力,共同改善世界环境卫生问题。国内媒体也多聚焦在提高如厕文明、农村旧厕改造等问题上。事实上,男女厕位严重失衡问题同样突出。 …[详细]
女厕浩浩荡荡,男厕空空荡荡女厕浩浩荡荡,男厕空空荡荡

女性如厕难,难于上青天

女厕大多“拥堵”,厕所外排长队的情形几乎每个女性都曾遭遇过

说起如厕问题,人们往往羞于启齿。但这件羞于启齿的小事常常是生活中不能回避的难题。而女性如厕难问题,尤为突出。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公用女厕所外排长队的情形几乎每个女性都曾遭遇过。在学校,女生的课间休息,常常全用来等厕所,女厕浩浩荡荡,而男厕空空荡荡;在饭店、电影院、商场等场所,女士排队等着上厕所,厕所外,男士拎包百无聊赖等女士的情形也屡见不鲜;每到黄金周,各景区的女厕更是被挤爆,候厕队伍常常长达十几米,法制晚报的数据分析结果显示,各景区女性上厕所的等待时间普遍为男性的3至5倍,部分景区男女性上厕所的等待时间最高相差8.75倍。

内急之下,各种尴尬甚至极端的事件便出现了。女性抢占男厕所、内急当众小便或因插队爆发冲突等类似新闻不时见诸媒体,去年国庆黄金周,厦门鼓浪屿景区就发生了一名女游客上厕所插队遭其他游客拍砖头破血流的新闻。“要知道上个厕所这么难,刚才就不喝那瓶水了。”

因上厕所插队,一妇女在鼓浪屿被游客拍砖至头破血流 图片来源:网络因上厕所插队,一妇女在鼓浪屿被游客拍砖至头破血流 图片来源:网络

女性对厕位“刚需”更强,而现有厕位比例对女性不公平

遇到这种情况,多数人将原因归结为女性“磨蹭”,却忽略了男女厕位的比例问题。

男性和女性在生理结构上存在较大的差异,这种差异直接导致如厕方式和时间的差异。美国康奈尔大学曾计算出两性小便时在厕所中的平均停留时间,其中男性39秒(±6秒),女性89秒(±7秒),女性如厕时间是男性的2.3倍。而实际生活中,孕期或经期的妇女,上厕所更为频繁,所花时间更多。此外,一般小孩都跟母亲上女厕,又占用了部分厕位。因此,女性如厕需要更多的时间,也需要更多的空间。

但是,在现实情况中,对厕位“刚需”更强的女性拥有的厕位却更少。一般厕所是男女蹲位一样多,甚至女厕的蹲位还更少,但男厕还有小便位,总厕位就远多于女厕。2013发布的《全国九城市公共厕所男女厕位状况调查报告》选取了北京、天津、济南、兰州、西安、郑州、武汉、杭州、广州等9个城市的公共厕所进行调查,结果发现被调研城市男厕位全部多于女厕位。就算是比例最为均衡的北京,男女厕位比为1.22:1。各地的调研数据也同样不乐观。

为什么到现在我国还是男厕多于女厕?

没有人会怀疑“人有三急”的基本常识,同样不容置疑的是,在如厕这一点上,任何群体都应被无差别地予以对待。为什么到现在我国还是男厕多于女厕?

国家标准长期滞后,好不容易更新了,还是个“软柿子”

公厕,顾名思义是供出行在外的人使用。传统社会女性出行少,厕位“男多女少”似乎还说得过去,但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女性早已从“家庭人”走向“社会人”。反观我国的公厕标准,沿用多年的第一个标准《城市公共厕所规划和设计标准》规定,“根据使用情况的不同,男、女蹲(坐)位设置比例以1:1或3:2为宜。”这一以男性使用为主的设计理念严重滞后也缺乏基本人性关怀。

2005年12月《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实施,规定“公厕男蹲(坐、站)位与女蹲(坐)位比例宜为1:1—2:3,独立式公共厕所宜为1:1,商业区域内公共厕所宜为2:3”。且不说新标准男女厕位的比例是否能够满足需求(如2003年《国际厕所标准》就要求,公共建筑物内的女性厕所数量应该相当于男性厕所的2倍)。更关键的是,虽然这一标准对女厕所蹲位比例有倾斜,却并没有对其蹲位比或蹲位数进行强制规定,还是停留在建议层面,更不谈国家法律、部门规章的修正。

如此一来,对于地方政府来说,扩建女厕变成了一个可有可无的事

既然国家并没有将男、女厕位比例1:1.5设为明确且硬性的标准,对地方而言,这一标准自然缺乏强制力。迄今为止,除了重庆、珠海等将男、女厕位比例1:1.5的要求作为强制性执行条款纳入地方专项条例当中,再无其他地方如此实质性地跟进。扩建女厕变成了一个可有可无的事儿。

这并不难理解。对很多地方政府来说,扩建一座公厕并不是“那么简单的事”。在规划布局早已定型的老城区,想增加或改变公厕的布局,当然难;而新城区的规划布局虽然还未定型,但公厕只是公益设施不产生经济效益,自然也没有动力去布局规划。即使为了响应中央的“厕所革命”,对于男性占有绝对话语权的城市规划设计部门、规范制定部门和建设管理部门等来说,女性如厕难也不是个很重要的问题,极易被忽略,因为实在没有切身体会。

2012年,几名女性志愿者在广州城管委前摆马桶阵,吐槽男女厕位比例 图片来源:南都网2012年,几名女性志愿者在广州城管委前摆马桶阵,吐槽男女厕位比例 图片来源:南都网

在商业建筑结构设计时,商家出于自身成本等考量,也不愿增加女厕的面积和厕位

国家没有强制标准,地方部门也没有动力去布局规划,商家更不愿增加女厕的面积和厕位了。

对于商场、饭店等经营场所,厕所是属于房租结算的面积内。也就是说,厕所面积越大商家营运成本越高,同时还挤占了营业面积,以商场为例,五十平方米出租给商家搞经营,月租金可达五万十万,搞个厕所,只有付出没有回报。所以,出于成本效益的考虑,商家是恨不能连厕所都不要。并且,相对于男厕只要增加站位来说,女厕要增加就是一个坑位,不管是占地面积还是造价都高出不少,商家自然更不愿意增加女厕的面积和厕位了。而一旦建筑结构成型,再想增加或改变厕所的布局,就会变得难上加难。

关爱女性,增加公用女厕的面积和厕位,政府应当有所作为

重新定义合理的公厕厕位比例,并将其作为强制性执行条款加以落实

社会在发展,女性也早已从“家庭人”走向“社会人”,从女性的角度重新审视城市公厕建设,满足女性最基本需求、改善女性的生活质量自然是应有之义。在美国、日本、法国、德国、新加坡等这些具有先进理念的国家和地区,皆立法以提高女性卫生间比例。

在美国,有12个州于上世纪90年代初通过了保证“如厕公平”的法案,这些法案要求兴建更多的公共厕所,并将女厕所的数量增加两倍。其他州陆续跟进,并为年轻父母提供“父母房”、为女性提供豪华专用洗手间、女士优先上厕所等方式体现新世纪对女性的尊重和关怀。台湾地区在2006年也修正了“建筑技术规则”,明确规定车站、学校、电影院的“男女公厕比例为1:3”,还规定未来新建筑都要依照规定办理,否则拿不到建筑执照。

当然,这个比例究竟是多少?并不是简单一刀切的,除了应与女性对城市公共空间和公共设施需求的日益增长保持动态平衡,还要考虑到该公共场所男女客流量的比例。这就需要城市规划设计部门、规范制定部门和建设管理部门等,根据社会的发展及时作出修正。

除了硬监管,政府还可通过掏钱回购、增加无性别厕所等方式保障女性的如厕权

对于规划布局早已定型的旧城区而言,地方政府应考虑掏钱回购一些中心地段的商业或办公物业,加以增量利用改造,建设公厕。2009年,韩国首尔市推出了“幸福女性”计划,投资1278亿韩元打造一个“女性感到幸福的都市”,其中一个项目就是回购老城区经营场所的物业,以增加女厕所的数量。

“厕所开放联盟”也是有益尝试,即利用社会公厕和其他单位的厕所满足日益高涨的公众如厕需求。这一模式已在济南实行,具体办法是,城管局牵头组织市区沿街单位建立联盟,通过相应的政策补偿措施,鼓励他们对外开放厕所。

无性别公厕,背后是女性的厕所烦恼 图片来源:网络无性别公厕,背后是女性的厕所烦恼 图片来源:网络

除此之外,还可考虑适量增加无性别厕所的办法。作为一种采用单体隔间式设计、不分男女皆可使用的厕所,只要厕所的安全设施过硬,无性别厕所其实是解决女性如厕难的途径之一。任何性别的人士只要发现轮候时间较长,同时不介意男女共享厕所,即可转用无性别厕所。

结语

上厕所的问题看似微不足道,实则是人们对一座城市的基本需求及社会公共服务的底线,要比斥重资砸来一个“XX文明城市”来的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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