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官员告政府,谁在胡闹?

因政府许诺的110万“招商提成”未兑现,江苏原海安县经济开发区招商产业四局副局长刘正(化名)近日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而在讨论此次官司孰是孰非之时,有一点非常关键的因素很多人似乎忘记了,“招商提成”这种奖励政策压根本身就不该有。 …[详细]
海安开发区海安开发区

政府用财政拨款重奖招商在全国到处可见

此次官员与政府的对簿公堂,将海安经济开发区的“招商提成”政策摆上台面

一个原招商局的副局长,将当地政府告上法庭,这样的对簿公堂几乎让所有人大出意外。不过事情很简单:2011和2012年,时任江苏海安县经济开发区招商产业四局副局长的刘正,分别从浙江引进了总投入1.5亿元和10.8亿元的两个民资项目。按照当地政府公布的招商引资奖励政策,刘正认为自己应获得招商提成累计110万元。而当地政府以其所引进的企业在税收等考核指标未达标,拒绝予以奖励。

不管这些企业是否真的未达标,随着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海安经济开发区拿“提成”诱惑官员的招商奖励政策摆上台面。澎湃新闻记者从一份海安经济开发区2011年招商引资考核办法文件上看到,“引进总投资1亿元,且注册5000万元以上的民资项目,奖励引进人10万元”,而该区管委会2012年“双招双引”考核办法的文件中显示,“引进总投资10亿元、且注册3亿元以上的民资项目,奖励引进人100万元”。

这种对招商引资实行奖励的方式在全国到处可见

招商引资热是目前各地发展的共同现象,毕竟要扩大经济总量,寻求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需要招商引资。各地拼手段、拼政策,像海安县经济开发区这样发出招商引资悬赏令当然并非个案。

颁布类似的招商引资“悬赏令”是各地政府的通行做法颁布类似的招商引资“悬赏令”是各地政府的通行做法

以“招商引资奖励”为关键词在互联网上搜索,可以看到,从西部的宁夏、青海到中部的江西、湖北、河南、再到沿海发达省份广东、浙江、江苏等,绝大多数地方都推行了《招商引资奖励办法》,对成功引进项目的“功臣”,论功行赏,且奖励额度优厚。有的地方还出台“老板考察牵线奖”,湖北大冶就规定谁能邀请世界500强企业董事长来考察,每人次由当地财政奖励1.2万元。而这些奖励办法不仅是针对社会机构和个人,政府部门和政府工作人员也在列。

但这种招商奖励方式却值得商榷

对公职人员发放“招商提成”,让官员既当官又发财,显然不合规定

按招商引资数额的一定比例来奖励有关的党政干部确实是近年来全国不少地方引资的“高招”之一。如浙江省的一些地方曾规定按引进外资比例的千分之三奖相关官员,即引进外资100万美元,就能获得3000美元的奖励。但这样的奖励不仅有瓜田李下之嫌,更违法。

这个道理很清晰。既然选择了公务员的岗位,拿的是财政支付的稳定工资,就得干一些“劳神费脑“的苦差事,包括引进外来资金,不能让国家和群众重复“支付”。虽然我们不否认公务员工作突出应该奖励,但根据《公务员法》,奖励是以荣誉表彰为主(也是日后升迁的重要砝码),即使予以奖金,从各地的情况来看最多不会超过年工资的45%,绝非动辄几十万甚至几百万的巨款。

根据《公务员法》,“提成”不能算是正当收入根据《公务员法》,“提成”不能算是正当收入

更何况,中纪委早在2001年出台的《党政干部因引进资金项目按当地政府政策获取奖金等物质性奖励问题如何处理的答复》中明确表示,“为发展地方经济积极作出贡献,是党政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的职责和义务,不应获取额外报酬”;党政干部“不应适用地方政府对引进资金、项目的物质奖励政策”。换句话说,不管地方政府是否出台了招商引资奖励政策,作为党政机关的领导干部没有资格和权利拿政策规定的“招商提成”。

即使没有“公权自奖”,高额奖励也多给了与政府有千丝万缕关联的机构或个人

即使政府的高额奖励未将政府部门和政府工作人员纳入其中,没有“公权自奖”,但梳理近年来各地奖励招商引资中介机构或中介人的新闻,不难发现,这些获得高额奖励的中介机构或中介人,大多背景神秘,与相关主管部门有着千丝万缕关联。

往期专题中介绍过简政放权的红利被一些“红顶中介”蚕食,事实上,这些“红顶中介”或“红顶商人”也插足了各地招商引资领域。它们可分为三类:第一种是审批部门直接下属的事业单位或者主管的协会;第二种是原来为政府的机构,后因体制改革变成企业,但仍具有政府的属性;第三种是表面上与政府无关联的市场化机构,实质却由与政府有关系的人控制。如退休领导注册的皮包公司。

不管是哪一类,这些中介机构或中介人都是打着市场旗号、行权力之实,由它们穿针引线的招商引资行为,也并非是在市场机制下的规范严密运作,实现利润最大化。但作为招引的“功臣”,它们会被论功行赏。2010年湖南媒体就报道了这样一则新闻:称经长沙市商务局会同市纪委监察室、市财政局严格审查,使18个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嫁”进长沙的招商引资“红娘”们,得到了市政府的奖励,奖金总额为894.466万元。当然,虽然大奖特奖,有关方面并未公布这些招商中介的身份。

更不用说重奖招商的作法还会滋生一系列恶果

尽管招商引资会促进一些地方的经济发展,但这种片面追求政绩和对重赏奖励的做法,会使得一些地方在招商引资的过程中,置法律法规、经济结构、市场需求等等条件于不顾,盲目引进项目,乱减税,乱出让,强行征用土地,强制实行拆迁,类似的案例已经屡屡见诸报端。

四川雅安市原市委书记徐孟加用1.2亿国家资产换500万元贿款,招商引资成贪腐“外套”四川雅安市原市委书记徐孟加用1.2亿国家资产换500万元贿款,招商引资成贪腐“外套”

这种“逼疯式”的招商重数量不重质量,捞到篮子里就是菜,造成了各类资源的浪费、经济结构的失衡、生态环境的恶化,也刺激一些官员冒险利用手中掌握的权力资源,在土地、税收等各方面竞相“优惠”,不惜引进高耗能、重污染项目,甚至弄虚作假,滋生出诸多腐败现象。而政府在招商引资过程中急于求成的心理,也容易被一些犯罪分子利用。造成地方政府招商受骗相当普遍。招商变成了“招伤”。

事实上,政府不仅不应重奖招商,还应从招商引资中淡出

招商引资本应该是市场行为,政府不应该直接插手

说到底,地方政府部门重赏招商之风盛行,是因为很多地方把招商引资作为政府工作的第一要务。而政府在招商引资中的这种重要角色是由特定的历史条件决定的。改革开放初期,市场经济尚未建立,企业不具备独立招商引资的能力,社会中介组织力量也极其微弱,在此情况下,不得不由政府充当招商引资的主体并施以直接的行政干预。可以说没有各级地方政府的主导作用和积极干预,许多地方的招商引资和对外开放不会有今天这样的成就。

事实上,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招商引资属于竞争性领域的事务,其商业行为的特质决定了应该交给市场主体按照商业规则和市场规律去运作。各地方政府对于外来投资的相互争夺几乎演化成了各地区之间无序的恶性让利竞赛。政府直接插手具体的经济事务中,越俎代庖地去谈项目、拉投资,既是对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和公平竞争机制的干扰,同时也带来了政府职能的扭曲,滋生了腐败等恶果。在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日益完善的今天,它的消极作用确实也不断显现。

在欧美等发达国家,招商引资一般是由商会等民间机构来组织完成的,政府与商会、企业之间的关系非常清楚,决不会越俎代庖,更不会因为招商引资、发展经济而造成监管身份的模糊、错位和丧失。

在中国,行业协会与政府部门的关系,长期以来都理不清在中国,行业协会与政府部门的关系,长期以来都理不清

招商重奖之风当刹,还要严惩各种不负责任的政府招商行为

正如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研究员尹韵公所说,“按目前国情,完全禁止地方政府官员招商并不现实。”但要刹住招商引资的虚假浮夸风,我们并非无能无力。

除了创新官员政绩考核机制,首先可以考虑的做法,是改变地方政府在一级土地市场的垄断供应地位,使官员无法轻易“零成本批地”,毕竟土地出让的审批权,对于地方官员来说,是他们进行招商引资的本钱;还需要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使政府按照市场经济要求,尽可能多地退出对经济直接参与的领域,重在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此外,还要严惩各种不负责任的政府招商行为。

结语

重奖招商这种伤害市场和法治的土政策,早该寿终正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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