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教育要租教室不只是笑话

近日,人民日报在采访互联网教育企业时发现,不少做“互联网+教育”的企业都会碰到审批障碍,这已成为一个共性问题。然而,这些障碍并不是相关监管部门“吃拿卡要”造成的。 …[详细]

互联网教育企业要配备线下教学用地,很可笑

互联网在线教育打破了空间限制,学生、老师都在线上互联网在线教育打破了空间限制,学生、老师都在线上

在人民日报经济周刊刊发的《在线教育为何还要租教室》一文中,记者采访了互联网教育企业“沪江网”。作为在线教育行业的领军网站,沪江网目前注册用户超过8000万人、付费学员超过300万人,却至今也没有拿到上海的网络教育资质。因为它无法达到地方监管政策的要求——配备线下教学用地和负责人具备教学资格并从教5年以上。

正如沪江网联合创始人于杰所说,做互联网教育的创业者,懂技术,懂经营才是关键,“又不需要创始人来做校长,来教书”;至于配备线下教学用地更是无理,在线教育的优势正是其突破教育的空间限制,不论身在何方,学生、老师都可以在线上上课、听课。现行政策却规定你在线下必须有教学用地。于是乎,网络教育学校白白租教室派不上用场。

这种可笑的背后,是行政审批的种种僵化

说起行政审批落后,大家往往会想到相关监管部门管理低效或“吃拿卡要”,今日话题往期专题《痛斥完奇葩证明,现在该谈谈年检了》等也曾剖析过这些问题,但这项政策还有其他的短板。

原有的政策法规跟不上监管对象新形势的发展,给后者拖后腿

沪江网遭遇审批尴尬,拿不到网络教育资质,监管部门确实是以政策法规行事。《上海市民办非学历教育院校(机构)审批和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学校需有不少于300平方米的办学规模,其中教学用地不少于2/3”、“负责人应当具有五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并且,这份文件还是脱胎于《中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其他地方也有类似规定,如深圳就规定,面向社会招生的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教学场地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

对于传统的民办教育机构,这样的规定不可说没有意义。而互联网教育企业虽然是传统民办学校的衍生,但出现与传统的民办教育不一样的特征,仍然按照审批传统民办教育机构的政策来审批,申请单位除了要浪费金钱请根本派不上用场的教学场所,还要再“租”个校长,显然是不合时宜的。事实上,在上述政策法规出台之时,中国互联网教育企业还寥寥无几,近年来也没补充修订。换言之,这些审批管理办法都是滞后的,跟不上新形势的发展。

甚至存在有新事物出现时,用针对其他事物的规定来约束它

近年来,融入目的地进行深度体验的“慢旅游”成为旅游“新宠”,民宿(泛指利用自用住宅空闲房间,以家庭副业方式经营,提供给旅客的住宿处所)也如雨后春笋般发展。然而这些高速发展的民宿,却基本难以拿到合法身份——营业执照。并非民宿故意不办证,只是国内尚无针对民宿的管理办法出台,大多数地方以酒店标准对其进行审批。而民宿显然不同于酒店,消防、卫生等条件也无法达到酒店的相关标准,于是,相关经营许可办不下来,民宿只能在灰色空间运营,三天两头被有关部门“执法”。

大量民宿真实存在着,却随时面临处罚大量民宿真实存在着,却随时面临处罚

基层部门之间“互不买账”,不联动的审批体制常让申请者办不成事

目前,中国基层政府行政权力的行使,基本是以部门为单位的。部门与部门之间,正如全国政协常委田岚所说,常常“互不买账”。以参加小客车摇号为例,为确定参加摇号的个人和单位具有申请资格,申请摇号的个人和单位需要到公安、国税、地税、民政、司法、财政、人力社保、商务、工商、质监等上十个政府相关部门“验身”。因为各部门之间的信息并不共享,“横向上不搭界、纵向上不沟通”。

中山大学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教授陈天祥研究基层治理多年,2012年他就曾发表文章指出,中国条块分割的审批体制造成了“信息孤岛”现象,制约了审批效率的进一步提高,也增加了企业的交易成本。

事实上,这种各自为政、不联动的审批体制带来的问题远不只是审批效率低下,当企业经营的业务涉及两个甚至多个行业,常常办不下来。《谁在拖“互联网+”的后腿》一文这样写道“(互联网+教育)不仅实现了教育行业与互联网的对接,更实现了很多其他行业与教学服务的对接,比如金融业可以通过沪江网做金融在线教育。但是接入教学服务的公司种类庞杂,有些行业归属不清,工商注册部门与教育主管部门不能有效联动,导致办学资质难以申请。”

这种审批体制拖慢经济发展,还让普通民众吞苦果

这种审批体制严重影响和制约了中国经济的活力和效率。以上文提到的民宿为例,根据学者黄邦恩的调研,截至2014年8月15日,厦门共有民宿1000家,拥有客房数达到10000间,按照全年平均60%住房率、每人平均消费150元计算,该产业仅在厦门的年产值可达5亿元。但千家店万间房仅130家证照全。其余无证经营的情况下,绝大多数民宿随时面临处罚风险,包括负责人被处以5~15天的行政拘留,如此一来,拖慢了整个民宿产业的发展。

而代价还会转嫁给普通民众。这并不难理解,一个好的商业模式、服务产品,是能极大地满足民众的需要,而审批的种种僵化落后,延后甚至剥夺了它们被民众使用的机会。企业遭受的罚金,也会分担在普通民众的购买产品或服务的费用中。

释放社会资源和市场活力,行政审批改革的动作还应加大

过去两年,国务院相继取消和下放了800多项行政审批事项,提前兑现本届政府“在任期内削减1700多项审批权三分之一”的承诺。据统计,仅2014年,中国就先后取消和下放了7批共600多项行政审批事项。单从数量看,清理审批事项成绩显著。但行政审批政策僵化,落后于社会发展和创新的问题依然突出。

行政审批的繁琐程序一直被诟病行政审批的繁琐程序一直被诟病

市场创新快,会不断带来很多新的商业模式、新的服务产品,原有的政策法规没有与之相关的规定。监管部门迅速研究新形势,出台新政策、新法规,是应有之义。事实上,当政策法规还来不及调整时,也不是无能为力。可以借鉴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深圳、海南等经济特区为突破计划经济体制框架,所采用的特事特办的方针,只要不违背国家的大政方针即可为,允许试验。正如国家行政学院公共行政教研室主任竹立家所说,“很多改革就是从先行先试中破题的。”

至于审批部门各自为政,不能联动的问题。建立一个信息共享的政务平台,在一个平台上把多个职能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集中起来,进行数据共享,从以往一步步走的串联式审批,变成了各部门齐步走的并联式审批。事实上,关于行政部门建立信息共享平台的呼声已有多年,技术条件也早已满足,却一直未广泛推行。可学习一些域外的经验。

例如加拿大联邦政府为了实现“一个项目,一次评审,且必须在明确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在2012年3月开始的环评审批制度改革中,将以往40多个政府审批部门和组织缩减至一个由环保署牵头管理的跨部门协调工作组(小组只有3个机构,分别是加拿大核安全委员会、国家能源委员会和加拿大环保署),负责设计执行联邦政府的环评审批;制定联邦环评目录;合并关键环评许可程序,建立统一的环评审批时间表;设定合规标准和高额强制处罚标准;合作开发原住民磋商统一流程。

结语

行政审批的种种僵化,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某些监管部门一直在沿用以前的工作套路,有些“规定”甚至带有计划经济时代的印记。如今,各个领域的形势都在不断发展,如果各种规定过于陈旧,办事人员机械套用以前的工作模式,类似“在线教育要租教室”的笑话不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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