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潜规则造出“生病”的房子

在国人心中,有房子就有了家,有家就有了安全感,所以即便“望房价生畏”,也从未阻挡国人买房的热情。而现实中,买来的房子却并不一定是一个安全的避风港,有些甚至还隐藏着诸多安全隐患。 …[详细]

事故意外暴露出的建筑业潜规则

近年来,发生过不少塌楼事件。这些楼盘多建于上个世纪80、90年代,那时期中国经历了修楼“大跃进”,偷工减料、标准低下是诱因,这些楼盘进入了“质量报复期”。 然而,让人意想不到的是,近十多年来的新建筑一样存在各种潜规则,北京暴雨等突发事件,又让这些潜规则浮上了台面。

2015年里短短两个月内就发生了五起塌楼事件,老楼进入了“质量报复期”,而新楼的潜规则问题也盛行2015年里短短两个月内就发生了五起塌楼事件,老楼进入了“质量报复期”,而新楼的潜规则问题也盛行

历次意外事故暴露出民用建筑偷工减料的各种问题

在2012年,北京“7.21”暴雨过后,很多先前以“品质”著称的楼盘却经不起考验,纷纷出现渗水等情况。比如,京华时报的报道《北京多个知名楼盘暴雨中沦陷 房屋质量令人忧》中写道,“记者联系到了家住沿海赛洛城、网名为‘晓明说’的业主邰先生。回忆起事发当天的情形,邰先生依然心有余悸。他指着掉落的墙皮说,暴雨后房子就已出现渗水,没想到第三天早晨墙皮都掉下来,足有两张A4纸那么大,一下就吓醒了。邰先生家住顶层,暴雨虽已过去两天,但墙体依然有渗水情况。事实上,房子至今还未到5年的防水保修年限。”

2010年11月15日上海静安区高层住宅大火事故现场2010年11月15日上海静安区高层住宅大火事故现场

上世纪90年代起,中国开始通过对住宅内或外墙加贴保温层的方式节能。然而一些意外的楼盘大火却又暴露出节能材料的问题。除了材料本身的标准存在争议之外,使用劣质材料的潜规则也是个大问题。如刊登在中国化工报的《国务院下令彻查违规使用有机保温材料》所言,据了解,近年来有机保温材料引发的几起重特大火灾事故,全部是违规使用和违章操作所致,其中深层次的原因就是建筑行业低价中标的潜规则在作怪。据保温材料业内人士反映,中标企业所报的保温材料价格往往只有达标产品的一半,这样质次价低的产品无法确保安全。聚苯乙烯、聚氨酯泡沫塑料作为合法的保温材料,只要严格按照国家标准生产、使用,完全可以满足相应的建筑阻燃要求。

8月12日发生在天津滨海新区的严重爆炸事故中,邻近爆炸中心有多个住宅小区,这些小区里的居民楼遭受到了爆炸的强烈冲击,一片狼藉。值得注意的是,很多受伤的居民都是被瞬间爆破的玻璃划伤,而这一点也引起公众对开发商是否按规定安装了安全玻璃的质疑。

2004年初发布的《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明确规定有在十一种情况下必须使用安全玻璃,其中包括7层及7层以上建筑物外开窗、面积大于1.5平方米的窗玻璃、玻璃底边离最终装修面小于500mm的落地窗等。遇爆碎成一块块均匀小颗粒的才是好玻璃,而碎成片状能扎进墙的那是普通玻璃,很容易划伤人。

爆炸结束后,小区楼道内随处可见插入墙壁的玻璃爆炸结束后,小区楼道内随处可见插入墙壁的玻璃

数据显示,距离爆炸中心1200米的某小区建筑年份是2009年,这意味着这个项目理应符合前述规定,对应部位应使用安全玻璃。但不论是从现场图片还是视频里,都可以看到众多散落的玻璃碎片有着锋利的形状,这明显是普通玻璃。

每个环节都可以催生潜规则

拿地贵,便压缩成本,地产商推卸不了责任

一般认为地产商不可能把质量给做坏,这对他们建设品牌没什么好处。不过,现实并不如此。对此,一些熟悉业界的人士道出了真相。全经联研究院副院长陈宝存表示,2009年后,地价飙涨,导致土地成本上升。而2010年后,劳动力成本、建筑材料成本都在上涨,但2010年4月调控后,房价却在下行。因此在成本上涨和房价下行的挤压之下,房企的利润空间进一步压缩。与此同时,受调控影响,开发商资金链日趋紧张,开发商对建筑的预算成本开始下调。低预算之下,偷工减料行为开始出现,而房屋建设过程中以及交房环节的监管机制不健全,为类似做法也提供了管理漏洞。项目建造过程中的偷工减料带来的最大后遗症就是交房后的房屋质量问题。江苏华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陈艺在其微博中也宣称:调查显示,如果房价下跌15%,70%的房企将无利润可言。基于此,2010年调控后不少房企在楼盘主体建成后,通过在一些辅助材料上减工减料,从而降低成本投入,“创造”利润空间。(据每日经济新闻《北京知名楼盘暴雨后现质量门 开发商被指偷工减料》)

工程层层转包,压缩成本,质量难以保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八条明确规定“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但实际上,层层转包的现象,几乎存在于每一个大型项目中。

据财新网对上海大火事故的调查,当时发生火灾的大楼原本在进行一项简单的外墙保温工程,但这项工程却被层层转包、分包。其中总承包商为静安区建设总公司,但具体的施工单位为上海佳艺建筑装饰工程公司,而上海佳艺又将整个项目肢解转包给三个不同的施工单位。本来总承包资金为3500万元,上海佳艺这一环分得1200万元,再下层的施工单位所得更少。利润空间被压缩,下层转包商只能通过降低用料成本、缩短工期来获得更大收益。

一幢正在贴外墙保温层的楼房一幢正在贴外墙保温层的楼房

而第一财经对建筑安全玻璃使用的调查指出,转包中施工方“偷工减料”几乎是无法避免的问题,包括在建筑过程中,使用的钢筋没有达到国家标准而达到地区标准就可以通过;在装饰过程中,使用相对便宜的材料“以次充好”。

层层转包导致工程造价层层被盘剥,最后各个环节出现问题、建筑问题不断就不奇怪了。在去年九月份“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情况发布会上,建筑市场监管司司长吴慧娟表示,据统计,所有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中,40%左右都存在着违法发包、转包、分包、挂靠等行为。

监管缺失加剧了建筑市场中的潜规则乱象

工程转包的“潜规则”已经是公开的秘密,要说有关机构对此一无所知肯定是自欺欺人,但为何法规明明“禁止转包”却作用甚微?是否存在权力的敛财运作,从而监管者对建筑市场乱象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依旧可以从财新网对上海大火的调查中找出问题的答案。当上海佳艺已经在《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但已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建筑企业名单》榜上有名时,它竟依然能在两年里项目中标42次,这实在值得怀疑。因为工程之所以层层转包,除了有巨大的获利空间外,还有一部分原因是存在权力干预转包。手握发包权的单位负责人私下约定将部分工程分予“关系户”,而这个“关系户”很可能在中标后没办法履约,只能进行转包,转包获利的一部分则变成了贿赂款。

官商之间可能存在的利益关联,导致了政府对建筑市场的监管不到位,存在失职行为。而当事故发生时,某些官员却常避重就轻,急于寻找替罪羊。例如,上海火灾发生后的第二天,上海官方公布事故原因调查结果,称是无证电焊工违规操作所致,因而迅速拘捕了三名电焊工。直到国务院事故调查组成立,才认定事故的间接原因之一,是静安区政府对工程项目组织实施工作领导不力,之后对两名官员撤了职。

建筑市场上每个环节都存在潜规则建筑市场上每个环节都存在潜规则

台面上的规则不明确,也容易被钻空子

在对建筑市场的规范上,还有很多不明确的地方。有时候,虽然企业合法合规地进行了建设,但结果却不是我们想要的。

以对安全玻璃的使用为例。国家规范明确了安全玻璃的使用范围,实际上并不是所有的玻璃都必须是安全玻璃。比如,规定“7层及7层以上建筑物外开窗”“面积大于1.5平方米的窗玻璃”必须使用安全玻璃,但开发商在设计环节,已经避免了这一可能,现在的住宅,一般不会采用外开窗,而且窗户在设计时,一般单扇也不会超过1.5平方米。甚至会出现同一个窗户内同时使用普通玻璃和安全玻璃的情况。

不止如此,由于《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对“外开窗”没有明确的解释,因而行业内对“外开窗”的定义也存在不同看法,一般认为外开窗指向外开的窗,但还有意见认为,只要是建筑外墙上开的窗都属于外开窗。如此,开发商在执行中就有很大的灵活性。

目前,解决问题主要靠事故倒逼规则,可多数时候还是没做好

我们的住宅看起来“正常”,而一旦发生事故和灾难,却很难经得起考验,各种“病症”都表现出来,建设中各个环节的问题也会暴露出来。虽然没有人会希望好端端地发生一场事故,但很多时候,确实是当事故发生后,我们才能意识到问题的存在,也才会去直面这些问题,并想办法去解决。

期待问题解决之后,每个人住得更放心期待问题解决之后,每个人住得更放心

几场大火,“烧”出来了“史上防火最严”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已于2015年5月1日开始实施,以下简称《建规》)。在此之前,对外墙保温的防火设计要求处于空白。《建规》的产生耗时三年,经历了三个版本的变化,在具体的规范制定上,主管部门公安部和批准部门住建部经历了充分的讨论,并借鉴了欧洲高层建筑的防火规范。但仍需要注意的是,目前大多数情况下,在事故倒逼问责与反思的阶段上都没有做好。而这个阶段正是打破“潜规则”的突破口,问责越深入,打破“潜规则”的难度越小,甚至可以做到让“潜规则”不攻自破。这之后才有可能去完善制度监督,否则又会进入“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从而出现新问题的恶性循环。

结语

“我希望一场大火可以照亮潜规则下的一切阴暗角落,但是没有问责的哀悼是廉价的。这样的噩梦不会结束”,一位网友在上海大火事故后如此写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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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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