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把高温补贴当成“万金油”

7月份以来,全国各地陆续进入“烧烤模式”,一些地方甚至直逼40℃。关于高温补贴难落实的话题也再次成为舆论热点,公众的质疑多集中在补贴发放缺乏监督等方面。而事实上,高温补贴本身是否应该存在就值得商榷。 …[详细]

不合理:高温补贴合理性存疑,也有违企业自主

高温补贴是计划经济产物,合理性存疑

2015年7月,西安市西华门附近高温下的工作者,温度计显示当日地表温度接近40℃(来源:新华网)2015年7月,西安市西华门附近高温下的工作者,温度计显示当日地表温度接近40℃(来源:新华网)

高温补贴,并非一个新鲜词,早在上世纪60年代就已经出现在人们的生活中了。1960年7月1日,原卫生部、原劳动部、全国总工会联合制定《防暑降温措施暂行条例》,各地据此出台高温补贴规定。在那个时代,所有发工资的部门都归政府管,换言之,政府可以控制发放薪酬。虽然工资不多,但工资条却有长长的一串:卫生费,书报费,洗理费,到夏天的时候,也会有一项高温补贴。

时至今日,情况早已发生变化。在当今的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可以控制发放薪酬的范围大大缩小,上述逻辑行不通了。当然,行业自己制定自己的补助标准是可以的。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何兵就认为,高温补助在现实情境下应该取消——“高温补助,是一种稀奇古怪的工资核算方法。南方天热有高温费,北方冬天有取暖费,这都是计划体制下形成的不正常的工资体制,它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而且名目繁多,开句玩笑,可能神仙都不知道工资是怎么算的。”

企业有自主经营的权利,政府“勒令”企业发放高温补贴没有依据

既然对于绝大多数企业,高温补贴由企业向职工发放,列入企业成本费用。决定包括高温补贴在内的福利是否能够真正执行的,是企业和雇员谈判的结果,由劳动力供需博弈所决定。如同每个企业员工的工资福利待遇差别一样。简而言之,高温补贴发放属于企业的工资分配范畴。

而中国的《劳动合同法》、 《公司法》等均规定,工资分配由企业自主,政府并无充足理由进行干涉。如《劳动法》第47条规定,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政府“勒令”企业发放高温补贴,用行政办法越俎代庖,本身就是对企业自主经营权的非法干预。

不可行:规定缺乏可操作性,劳动者得不到也不会强求

具体实施层面上,有一些规定缺乏可操作性,例如室内温度谁来测量

2012年,国家安监总局等四部门对《防暑降温措施暂行办法》进行修订,制定了《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实现了制度的升级,而且在待遇、标准以及问责等方面,作出了更加详尽的规定,例如将适用群体扩展到保护各行各业劳动者。但在具体的实施层面上,还是有一些规定缺乏可操作性。

例如,根据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但以工作场所实际温度来确定发放高温补贴确有难度,室外温度还好,有据可查,但室内温度则不然。一家工厂不同的岗位和区域,室内温度完全不同。监察支队接到举报赶到现场,存在一定滞后性。据《南方日报》2012年报道,深圳市春风劳动争议服务部工作人员张冶儒介绍,在该机构收到的投诉中,室内高温补贴的发放比例较大。“不可能派专人守在哪儿实时测量。”

此外,中国南北差异大,比如在南方,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的天数和每天高温的小时数都会比较多,而在北方一些省份,可能一年中只有几天会达到如此高温,而且每天也就两三个小时。并且,同样的温度下,湿度不同对人体的影响也不同。

劳动者不想为了一点高温补贴跟老板关系搞差,得不到也不强求

另一方面,许多人并不主动争取高温补贴。高温无补贴,对于许多人来说已“习惯成自然”。

根据各地的高温补贴规定,员工在高温下作业却没收到高温补贴,可通过企业所在的村级劳动争议调解办公室争取合法权益,或拨打12333投诉。但是,真正去举报企业不发放高温补贴的员工一直都寥寥无几。2012年,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通过民意中国网等网络平台,对2793人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当遇到该发的高温津贴没发,仅5.3%的受访者选择找单位理论,2.8%的受访者选择到相关部门举报,0.6%的受访者选择向法院起诉,78.1%的受访者选择“忍一忍算了”。

各地高温补贴标准(来源:中国税网)各地高温补贴标准(来源:中国税网)

“只要不欠薪就好,不想为了一点高温补贴跟老板关系搞差。”成了绝大多数劳动者的心声。

于是,绝大多数劳动者没有领到高温补贴,甚至从未听说过高温补贴

高温补贴政策已执行了半个多世纪,今年,随着夏季高温期来临,人社部等四部门再次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发放高温津贴。三令五申,高温补贴对于广大劳动者来说,仍然只是天边的一朵云。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发布之后,“大谷打工网”针对北上广深等基层打工者领取高温津贴的情况开展了调查,其发布的《2012年夏季基层打工领域高温费调查报告》显示,在北京、上海均有过半数的人没有拿到高温津贴。广东地区情况更糟糕,广州超过七成的基层打工者明确表示未拿到高温补贴,东莞有82%的受访者表示没有收到高温补贴。

不仅没成普通劳动者福利,还造成了一些恶劣后果

高温补贴成了国企发钱的理由,吹空调的拿补贴,晒太阳的没钱拿

什么样的劳动者会在高温天气下工作?大街上挥汗如雨的建筑工环卫工、头顶烈日穿梭在大街小巷的快递员送水工、在温度高达50℃炉边“蒸桑拿”的厨师帮工……而他们,恰恰领不到高温补贴,《2012年夏季基层打工领域高温费调查报告(东莞)》显示,按照行业分布,89%的餐饮行业受访者称拿不到高温费,其次是快递行业,占86%。在建筑行业和保安物管行业,只有不到三成可以拿到高温补贴。

另一方面,根据人社部发布的信息,高温补贴在国有大型企业如银行、铁路、通讯以及机关事业单位等得到了落实。这些部门的白领一边享受着夏日里空调的凉爽惬意,一边领着高温补贴。“单位不是没钱发,而是愁找不到名目。”某电力央企工作地李某向《每日经济新听》记者透露,“我们单位员工每月都有报销任务,即1500元地超市购物和1000元地汽车油票,完成任务就等于报销了2500元。”炎热的天气为他们提供了最好的发钱借口,高温补贴当然要敞开了发。

此外,同一高温,同一单位,正式工的高温补贴能够领取,临时工却未能享受同等福利。

劳动者因高温作业伤残、猝死的悲剧时有发生,高温补贴可能使情况更为恶劣

根据医学常识,气温超过37℃时,人长时间在户外劳动或处于酷热之中,极有可能中暑,严重时还会威胁生命,引发安全事故。有统计数据表明,7、8、9三个月的安全事故占到全年事故的三成还多。

对劳动者工作环境的关怀,应该是为他们创造更安全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例如鼓励其避开高温作业,或者要求企业购置工具、设备、防护服等改善工作环境,这才是对劳动者更实在的保护。一些劳动者因高温时间被要求工作而导致伤残、猝死的悲剧,在媒体上常常出现,2011年厦门6天之内连续4名工人因高温作业猝死。发高温补贴,却可能使这一情况更为恶劣。对于收入本就不高的一线劳动者,就算企业下发高温补贴他们也常常舍不得用去购买消暑物品,都是存起来或者寄回家,却有可能为了这不多的钱,延长在高温天气下作业的时间。

近年来,因高温作业而猝死的悲剧并不少见近年来,因高温作业而猝死的悲剧并不少见

结语

每月数百元的高温补贴能够买到什么?矿泉水?风扇?清凉油?可以肯定的是,能够买到的这些东西,与高温下辛勤劳动的人们所受的辛苦之间,是难划上等号的。如何真正保障高温环境中工作者的权益,与其赋予高温补贴本不应有的重要地位,不如将工作的重点放到保障劳动者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的措施制定与监管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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