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车司机中有刑满释放人员又如何

近日,有一些媒体披露了“专车司机中有刑满释放人员”的新闻,不用看具体内容,光是这个标题,其背后的歧视意味已经溢于言表。今天的专题,不想去争执专车到底应不应该接纳刑满释放人员,而只想讨论,给刑释人员的就业制造障碍,对个人、社会的收益,是正还是负? …[详细]

相比于制度上限制,思维的歧视让有前科的人更难融入社会

法律上的明确规定,只限制了一小部分刑满释放人员的再就业问题

监狱,不仅是惩罚人的牢笼,也是改造人之场所。只惩罚而不改造,这是死刑立即执行要做的事。除此之外,一个人犯罪后,法律的惩罚只能就犯罪事实本身,正所谓“罚当其罪”。当处罚期满后,他就与你我一样,享有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权利。

监狱不仅要惩罚人,还要改造人。监狱不仅要惩罚人,还要改造人。

在所有这些权利中,最迫切的是劳动权。但现实世界并非如此,出于各种考虑,对有前科的人员,在就业方面一直存在制度性的限制。比如《公务员法》、《律师法》、《公司法》分别规定了有刑事犯罪记录的人,不得被录用为国家公务员、不予颁发律师执业证书、不得担任董事等高管。

除了一些较为特殊的职业,再无法律明确规定要剥夺刑释人员的劳动权。而且,把话说得难听一点,即使是没有法律规定,刑释人员能够从事上述几个职业的机率也是比较低的。这样看来,似乎制度上的限制对他们就业的影响不是很大?

思维上固化的歧视,让更多的刑释人员很难再找到工作

我们并不身处一个靠明确规则运行的社会,而是置身于一个人情、潜规则盛行的文化中。这种氛围最大的坏处是,直接导致了现实生活的复杂性,以及我们很难清晰判断某起事件的最终走向。

具体到刑释人员就业问题上,按理说,如果法律并未限制他们从事某一种职业,即使最终被媒体曝光,这也无妨,因为法无禁止即许可。如果公司因为舆论压力而随意解雇他们,自然要冒着吃官司、面临巨额索赔的风险。但在国内,这类事件往往如何收场呢?

2012年,河北人小赵来到北京一家物业公司当管理员,由于表现出色还被公司提拔。但就在当年,小赵突然遭到公司解雇。他去找经理理论,经理用一种奇怪的口气问他:“你难道不上网吗?”原来,小赵在6年前,因为盗窃罪被丰台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这份判决书在2012年不知被何人公布到网上,公司看到后毅然辞退了他。可是,在小赵和公司签订的劳动协议中,并无“无犯罪记录”这一条款。

这种歧视,相比于制度上的明文限制,更有威力,因为你不知道它何时何地会发作。北京市监狱管理局曾对2209名刑释人员进行过专项调查,其中有63%的人找不到工作。这一群体的失业率,比北京城镇登记失业率高出20多倍。

他们难以融入社会的代价,由你我共同承受

刑释人员确实有比较高的再犯罪率

对于刑释人员的再犯罪率,我国司法部门一直守口如瓶。目前唯一被披露过的官方数字,是2004年司法部公布的“在重大恶性刑事案件中,刑释人员重新犯罪的占到了70%”。那么,若不仅仅是“重大恶性刑事案件”,刑释人员再罪率有多高呢?

比较可靠的全国性数据,来自北京师范大学教授吴忠宪。他曾于1992年至2006年间在司法部预防犯罪研究所任职,据他研究,上世纪80年代,中国重新犯罪率大概维持在7%至8%,21世纪初期上升到了13%至14%。

这一研究虽然较为可靠,但距离当下比较遥远。最近的一份相关研究来自北京地区,2014年北京市监狱管理局发布数据,称通过长达三年的追踪(2011年至2013年),认为北京市的重新犯罪率为5.89%。

而学界普遍认为,中国总体的犯罪率基本维持在千分之四上下。综上,不论是采信3个数据中的哪一个,都显示了刑释人员确实有比较高的再犯罪率。

促使他们再犯罪的首要因素,恰恰来自就业市场的歧视

被电影爱好者捧上神坛的《肖申克的救赎》里,有一经典桥段,服刑人员布鲁克斯在监狱里度过大半辈子后,终获自由。出狱后努力在超市打工,甚至他在每次上厕所前一定会先向经理报告,“没有得到上司的许可,我连半滴尿都不敢撒出来”。但最终还是没法适应监狱外的世界,选择在旅馆自缢。

虽然走出了监狱,但《肖申克的救赎》里的布鲁克斯还是选择了自杀虽然走出了监狱,但《肖申克的救赎》里的布鲁克斯还是选择了自杀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平认为,人在被进行长期的失去自由的军事化管理后,在突然获得自由时,会不知道如何自处。这个时候就需要外力帮扶,如果此时再找不到工作、断了经济来源,会让他们走向再犯罪的道路。

根据福建省监狱管理局2012年公布的数据,重新犯罪的刑满释放人员中,有59.2%的人无法找到工作,而失业带来的经济压力,也让侵财类犯罪在重新犯罪中高居榜首。

有人会说,找不到工作不一定就是被歧视了,有可能是他们自己好吃懒做。可事实并非如此,2013年发表的一篇论文,对内蒙古1298位刑满释放人员进行了调查。这些人中有80%拥有最佳的就职年龄(16至34岁之间),90%的人有很强的就业意愿,但针对刑释人员而给50家内蒙劳动密集型企业发放的调查问卷显示,有87%的用人单位不愿意雇佣他们。

检验一个社会的成色,很大程度要看它对各类人的宽容度

“宽容?你倒是宽容了,谁保障我的安全?”

相信类似上面这种疑问,一定会出现在今天专题的读者评论中。在这里,我们不妨先做一个解答。按照司法部的说法,中国每年平均有40万左右的刑释人员回归社会。首先要承认,在任何社会这都是一个无法被摒弃的群体。既然无法逃避,就需要直面这个问题:你歧视他们,相比于你不歧视他们,哪种结果更糟糕?

可以从两个角度回答这个问题。第一,我们各级政府一直把安置刑满释放人员就业作为政绩来宣传,经常搞各种专项就业招聘会,呼吁企业对他们“不抛弃、不嫌弃、不放弃”,还要给愿意接受他们的企业以奖励。被安置的职业大多以制造业、服务业为主。制造业面对的工友多、服务业面对的客户多,比如,政府把刑满释放人员安排去做“空调安装工”,这是单对单、上门服务的工种。既然你担心安全问题,政府安置的你就不担心了?现在有一批刑释人员,不占用纳税人的钱,不劳政府操心,自谋生路(如开一个专车),你说要不要支持?

政府为刑满释放人员安排就业,很多在他们还没出狱就已经进行政府为刑满释放人员安排就业,很多在他们还没出狱就已经进行

第二,恰恰是为了你自己的安全,才需要以宽容之心对待他们。上文已经说过,相比于其他群体,刑释人员确实更加危险。但你的歧视,会让他们变得更加危险。你是愿意身处一个危险的环境,还是身处一个更危险的环境?对于有犯罪前科的人,如果仅仅因为他们的过去,就被永久假定为“反社会者”,切断其回归社会的道路,这不仅是对他们正当权利的侵害,也是给自己埋下不安定的种子。

以上,都是从自利的角度谈该如何对待刑释人员。

从公义角度看,文明社会最大的标尺是宽容

一个社会的文明程度,有不同维度的考量。但如果只能选其一,应该是宽容。因为宽容的背后,站着的其实是自由、互助、平等。有了这三点,可以解决很多争议性问题,比如宽容涉及的两个最敏感议题是:宗教和言论自由。因为这两个议题而爆发大量矛盾的地区,基本处于文明社会的死角。

那么,什么样的人最需要被宽容?强者显然不需要,单纯的弱者也不需要(人性自然心生怜悯),最需要宽容的,其实是兼具弱势性和危险性的人群。而刑满释放人员,按照官方的定义,他们就是“兼具弱势性、风险性的社会特殊群体”,如何对待他们,恰恰也是社会文明程度的写照。

结语

如果媒体热衷报道“某某行业中有刑满释放人员”,这个“某某行业”一定涉及到中国绝大数行业。你难道支持让他们从所有行业消失,一辈子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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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德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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