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学家因“小姐开不了发票”被处分冤不冤

近日,媒体曝出消息,“中国性社会学研究第一人”潘绥铭因科研资金使用不明而遭处分,甚至被迫退休。但舆论给予的反应,不是叫好,而是同情,整个行业也跟着抱怨中国科研经费报销体制。 …[详细]

对潘绥铭个人而言,这个处分挨得确有委屈

潘绥铭的研究领域产生的特殊费用,确实会和现行科研经费报销制度存在冲突

在中国“性社会学”这个领域,人大的潘绥铭教授被奉为“头牌”,他遍访中国“红灯区”,采访千余“小姐”、“妈咪”,以至潘教授自我调侃“被问的最多的问题是我自己嫖不嫖”。由于一直以来江湖名声比较好,故圈内学者听闻潘被处分一事,多数“感到很惊讶”。

翻看科技部近日发布的万字长文《中共科学技术部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其中提到潘绥铭的地方是“发现5所大学7名教授弄虚作假套取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资金2500多万元,其中涉及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潘绥铭承担的由卫生部牵头组织实施的‘艾滋病和病毒性肝炎等重大传染病防治’重大专项有关子课题。”“目前,共依法依纪查处了8人,潘绥铭被行政处分。”

在这份《通报》中,并没有说明潘绥铭是如何“弄虚作假套取资金”。“因采访小姐开不了发票而被处分”这个解释,是来自澎湃新闻的说法(信源是“接近潘绥铭教授的人士”)。而人大另一位教授周孝正也认为“课题经费报销规矩太多,到农村偏远地区的调查,尤其像潘绥铭教授研究所涉及的对地下性工作者情况的调查,无法开具完备的发票,只能想别的办法。”

这种因研究课题特殊而带来和现行科研经费报销制度冲突的问题,在潘绥铭教授身上可能是真实存在的。

一个人所共知的潜规则是,在中国高端会所和浴场找小姐,是可以开成住宿或餐饮的发票的一个人所共知的潜规则是,在中国高端会所和浴场找小姐,是可以开成住宿或餐饮的发票的

在潘绥铭的作品《存在与荒谬》中,已经交代他采访性工作者主要的方式就是以“嫖客”的身份和她们聊天。对性工作者而言,最值钱的是时间,按“钟”收费,采访小姐会产生费用也是自然。既然会产生费用,就存在一个如何报销的问题。首先,潘绥铭教授的研究对象主要分布在“红灯区”,是偏低端的性工作者,这和能开发票的高端浴场、会所不同,本来就无法给潘老师开发票。其次,如果确实开不了发票,还可以在报销明细里,走“劳务费”的形式,但性工作者属于对个人信息敏感的人群,她们非常不愿意在这样的劳务单上签字。

在某大学内部的一份科研经费报销规范中,可以发现对于“社会调查”这项开支,需要委托调查公司进行,然后持和调查公司签订的合同和明细来报销。这对于亲自走访、访谈性工作者的潘教授而言,显然又是一道门槛。

某高校的报销规范中,对“社会调查”的规定某高校的报销规范中,对“社会调查”的规定

尤其在“真嫖的拿着发票报销去了”的风气下,开不了发票的潘教授更易博人理解

在潘绥铭教授被行政处分一事披露后,民间舆论并没有一种“反腐反到了科研领域”的畅快淋漓感,而是普遍对潘教授持同情、理解的态度。这是为何?

就在最近颇引关注的“厦大博导诱奸门”中,当事人还爆出“开房发票在国家课题费里报销”这样的消息。据说在阿姆斯特丹的街头,性工作者都会讲几句中文,最熟悉的两句是“草草草”和“开发票”,所以,当人们看到一个有切实采访记录的学者,因为“小姐开不了发票”而被处分,自然会有“真嫖的拿着发票报销去了,做学问的倒开不了发票”这样的感慨。

但请整个行业,不要也跟着叫冤

高校教师吐槽“科研经费报销管得严”,不能成立

在潘绥铭被处分后,学术界几乎都替潘鸣不平,然后把这种不平,从潘的个案,引到对整个科研经费报销体制的不满意。

外界普遍认为中国科研经费的报销管得松,但学界可不这样认为,恰恰相反,高校教师认为管得太严了。据媒体报道,在东南某985高校,学校专门向教师传达了“反腐”的精神,告知最近“风声很紧”,提醒他们要严格遵守经费使用规定。话音刚落,老师们反而炸开了锅,纷纷指责不是监管不力,而是管得太多。

一些教师觉得,他们由“师道君子”,变成了被防范的“小人”,这让人很不爽。比如,“不止一个学校规定出差必须住店,若无旅馆发票则旅费不能报销。还有学校要求出租车发票上须注明起止地名,否则也不能报销。”历史学教授罗志田针对上述报销制度表示“我很佩服这些规则制定者的锐利眼光,尤其感叹他们如何能想出这样体贴入微的防弊方法。”

难道高校教师生活在真空中,不和外界接触?当今几乎没有哪家制度成熟的公司不要求“无旅馆发票则旅费不能报销”、“不注明起止地名出租车发票不能报销”。

2002年出台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只有30条,2007年出台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只有24条,连实施细则都没有。而美国的国家科学基金(NSF),其《申请、资助政策及程序指南》是一本168页的书,对每项费用是否合法、如何支出,都尽可能做到细致。

如果中国这种科研经费报销制度都算严格,那么只有“说多少是多少”才算宽松了。

“对科研经费最好的管理,是看成绩,而不是看细节”更是胡扯

今年6月,《南方周末》上发了名为《科研经费不应是反腐的主要对象》的评论,其中提到“对研究经费的最好管理,是看能否产生出优秀的研究成绩,而不是看使用的细节。在大学和研究机构里做研究,是正当体面的事,无需像防贼一样对待。”

这样的想法还有其他学者加以解释,“打个比方,我要装修房子,我就会去请个装修公司,他给我个报价,我认为可以接受,我就让他干,最后我检查房子装修好了没有,满意就付钱。至于装修公司有多少利润,那是他自己的事情。”

这种认识有两处荒谬。其一,科学研究是存在巨大不确定性的,能不能出成绩,是说不准的。如果出成绩的,经费使用即使乱成一锅粥也无所谓,不出成绩的,即使经费使用再严谨也认为有问题,这也太滑稽了。

中国的科研经费比较集中在名牌大学,而且以国家财政拨款为主中国的科研经费比较集中在名牌大学,而且以国家财政拨款为主

其二,中国的科研经费分为纵向科研经费和横向科研经费。简单点说,纵向科研经费是纳税人出钱,横向科研经费是企业出钱。对于企业出钱邀请高校进行的科研,是为了解决某个问题,企业以自身可以接受的价格,委托科研机构,企业关心的核心是问题的解决以及解决问题的成本。至于解决问题过程中,科研机构是如何开支资金,这恐怕企业自己也未必关心。但问题在于,中国的科研项目,超过50%(2013年数据)由国家财政拨款,这里面如何使用资金,牵扯到给纳税人一个交代的问题,不可能只问结果,不管过程。

体面的管理方式,只适合体面的行业

中国的科研经费报销,是从2006年开始,才稍微严格一点的。这是因为06年发生了一起非常丢脸的事,号称中国第一块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性能芯片“汉芯”,被证实只是将摩托罗拉公司的芯片表面的MOTO字样磨掉,刻上“汉芯”标志。这种富有想象力的学术造假,在长达3年的时间内,都却没有被发现,反而顺利通过一系列的评审,向国家各部门成功申报项目四十多次,累计骗取拨款突破1亿元。

从“汉芯”造假事件之后,中国才逐渐建立起科研经费报销制度,包括实行事前预算评估、事中经费监督和财务检查、事后财务验收和审计等程序。但这几年来,效果如何呢?

今年,中央巡视组对复旦大学点名批评,将“科研腐败”这个经久不衰的话题,又推到了舆论的前台。这一话题的背景,是至2013年底,中国的科研经费已经位列世界第二。但与之相对,则是中国科协的相关报告显示,从全国来看,科研资金用于项目本身的比例仅为40%。“贪、吞、套、骗、假”在近十年来曝光的科研违规中,屡见不鲜。

就像潘绥铭教授遭遇的一样,一部分社会学学者,确实需要搞一些田野调查,而这些调查往往开不出发票,甚至出现“逼良为娼”被迫买发票去报销的情况。但必须意识到,第一,这种情况是可以解决的,比如潘绥铭教授每采访一位性工作者,都有访谈笔记,完全可以根据笔记中的性工作者数量,给予一定的劳务报酬。

第二,风气差、自律差的行业,不可能还有灵活机动的管理方式,必然是机械又死板的。如果按照部分高校教师希望的那样,什么都能报,什么都不管,“科研资金用于项目本身的比例仅为40%”这组数据还会下降到多少。

结语

潘教授一人之遭遇,无法扩大到对整个科研报销制度“监管严”的不满,相反,中国的科研经费报销制度,不仅不严格,而是很松散,失之细节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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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德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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