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追逃,力度够大成果就大

昨日,一则“中澳将联手查没中国贪官在澳大利亚非法资产”的消息引发网友连连叫好。的确,这则消息意义重大,一旦落实,表明中国的反腐行动开始得到西方政府支持。这对中国海外追逃有很大好处。 …[详细]

海外追逃形势不错,一大原因就是取得外国政府合作

今年7月22日,公安部部署全国公安机关从即日起至年底,集中开展“猎狐2014”缉捕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专项行动。在10月10日,不到3个月的时间,这一行动的的落网嫌疑人已经多达128人,相当于去年全年的8成还多。这说明随着打击力度加强,海外追逃的成果不错,而其中一个关键原因就在取得外国政府合作。

中澳联合反腐将树立榜样

这次中澳联合反腐,是由澳大利亚当地媒体通过澳大利亚警方证实。在接受费尔法克斯传媒旗下《悉尼先驱晨报》的专访时,主管澳大利亚联邦警察局亚洲事务部的长官布鲁斯·希尔确认,澳大利亚已经同意帮助中国引渡外逃澳大利亚的贪污官员,这些官员在澳的非法资产也将被查封。双方已达成一致,首要目标将是已经在澳大利亚定居的经济外逃犯。这将是双方史无前例的一次合作。

杭州公安局网站发布的高严通缉令杭州公安局网站发布的高严通缉令

另一份媒体《澳大利亚人报》网站则报道,原国家电力公司原总经理、吉林省省长、中共云南省委书记高严将是此次行动的一个关键目标。该网站还提到了一份外逃澳大利亚的七名高级官员和国有企业总经理的名单,这七名贪官涉嫌贪污财产总计10亿美元。

关于高严的消息据称最初来源是中国国内媒体,可靠性目前没有办法证实。但据希尔所言,中国国家安全局与澳大利亚联邦警察确实已就一份优先处理名单达成共识,这份名单是从一份“不到百人”的大名单中挑出来的,涉案金额达数亿澳元。

希尔称,引渡逃逸贪官和没收资产的行动将在几周内展开,如果能够顺利落实,将成为“猎狐2014”的又一重大成果。

这次合作表明,外国政府并非不愿进行反腐合作

“海外追逃”曾长期被认为作用有限,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西方政府不配合”。2008年以来,截止到本次“猎狐2014”专项活动之前,中国已将730余名重大经济犯罪嫌疑人从数十个国家引渡回国。但国际反腐败监督机构“透明国际”亚太部高级项目协调员廖然说,从西方国家引渡回中国的人员寥寥无几。原因在于西方各国政府一直不愿移交中国籍嫌犯,担心刑讯逼供和死刑是重要原因。

这虽然是问题的一个方面,但不能就此认为西方政府就是不愿进行反腐合作,甚或认为他们故意收容外逃贪污犯。实际上,如一位西方大国外交官所言,“我们这些国家不希望被视为腐败官员携非法所得潜逃的避难所。”前述的澳大利亚警官希尔在陈述为何与中国合作时,也一再强调贪官们的财产为非法所得。 “一段时间以后,贪官们开始把转移的钱用来购置房产和股票,或者另开银行账户。这样以来,这些钱就变成了他们的合法资产。”希尔说,“但这些钱从一开始就不是他们的合法收入,这是他们在中国贪污所得并转移到海外的。”

早在07年,中澳之间就有反腐合作早在07年,中澳之间就有反腐合作

对于澳大利亚而言,与中国进行反腐合作有更迫切的实际需求。澳大利亚2012年推出“重大投资者”签证,最近又宣布将于明年推出“高端投资者”签证。获取这两种签证分别需要投资500万澳元和1500万澳元,其他如英语水平等移民条件则相对宽松。通过审批后,申请人需分别等待4年和1年即可获取澳大利亚永久居留权。理所当然的,会有很多人担心此类签证被贪官和不法商人利用。在这种情况下,澳大利亚当然需要通过反腐合作来打消国际上的疑虑。

国际反腐合作的顺利推进,也得益于国际社会对腐败危害认识的加深。如美国资深反腐官员鲁纳所言,国际上,直到1995年世行行长沃尔芬森言及腐败如何影响经济发展、投资、贸易前,人们并没有以一种公开、坦诚的姿态讨论这个问题,当有了科学数据证明腐败的影响,更多的人开始理解,政府开始参与联合国的反腐讨论。因此,包括《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以及从预防到调查,到追回资产,到引渡,这些内容在20年前都相当罕见,如今才开始备受国际社会重视。

一个典型例子就是在美国压力之下,瑞士银行今年放弃了保密传统,中美之间也签订了互换账户信息协定。这都将有助于解决腐败问题。

中国强劲的政经实力,逼迫外国政府合作

在最近的海外追逃中,还有一个令人瞩目的现象。据英国《金融时报》报道,常驻北京的英国、美国、加拿大和澳大利亚外交官们表示,他们都受到越来越大的压力,要求对“猎狐”行动给予协助。在中国与西方反腐合作机制还没完全建立起来的情况下,这是中国政府利用日趋强劲的政经实力施加影响力的标志。这是中国政府在向西方表明,“中国很重视海外追贪,请务必配合”,而这也起到了效果。

《金融时报》上个月报道称,为了查明广州市前副市长曹鉴燎的贪腐问题,中国调查人员对一些位于新西兰境内的财产和人员展开了调查。新西兰政府表示对此毫不知情。但《金融时报》一点面子也不给地指出,新西兰政府很可能是在装糊涂:两个熟悉此事的人指出,对这次针对曹的亲戚和下属的调查,新西兰外交外贸部和警方都知情,中国政府也已经正式提出了在新西兰问询他们的要求。

多管齐下,反腐国际合作将取得更多进展

总的来说,中国政府正在极力加强反腐国际合作:一方面是争取“扩大法定渠道”,如李克强总理近日访问德国时就约定中德将加快缔结中德刑事司法协助条约和引渡条约谈判,而中美之间的相关谈判也在加紧筹备;另一方面就是尽量利用已有合作框架,如各种反腐国际协调组织,加强追逃的努力;第三个方面就是试图争取外国政府不干扰私下进行追逃活动,这方面显然也是有成果的,这次猎狐行动,就有从美国、加拿大、比利时等与中国较少合作的国家遣返的外逃人员。

海外追逃取得成果,更关键在于肯去发力打击

中央强力表态是海外追逃取得成果的重要原因

这次“猎狐2014”取得较大成果,与整个反腐形势的加强也是分不开的。今年以来,我们能看到许多中央机关在海外追逃方面的强力表态。

1月,中央领导指出,要加大国际追逃追赃力度,决不让腐败分子逍遥法外。此后公布的中央纪委内部机构调整中专门加强了相关机构改革的力度,将外事局与预防腐败室整合为国际合作局。

3月,最高检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追逃追赃工作的通知》,强调建立和完善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信息数据库,无论犯罪嫌疑人逃到哪里,也无论逃了多长时间,检察机关都要坚持不懈地将他们缉捕归案,决不允许任何人逍遥法外。

“猎狐2014”取得成果“猎狐2014”取得成果

5月,中央纪委会同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安全部、外交部、央行等部门召开中央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座谈会。

7月,公安部召开会议,部署针对“猎狐2014”行动,缉捕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公安部要求,全面掌握外逃疑犯情况线索,逐人逐案分析。

9月26日,最高检决定从即日起开展为期半年的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专项行动,集中追捕潜逃境外的职务犯罪嫌疑人。

10月10日,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外交部联合发布了《关于敦促在逃境外经济犯罪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同日中纪委副书记黄树贤表示,中国将建立动态的外逃人员数据库,及时掌握外逃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情况。

这种密集而强硬的表态,无疑对海外追逃的贯彻执行有很大作用。

“全球追逃”最大的意义在于震慑了贪官和潜在贪污分子

中央的强力表态,“猎狐2014”这个罕见的专称,与外国政府前所未有的强力合作,以及在执行过程中展现出来的决心,都显现了这次海外追逃行动的震慑力。这个信号是强烈的,能够让贪官和潜在贪污分子意识到,中国的反腐行动并不存在安全的避风港。在外逃之路也堵死的情况下,是否胆敢“伸手”就有更多的问号了。

在这种压力之下,“投案自首通告”成效可期

本月10日四部门《关于敦促在逃境外经济犯罪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指出:在逃境外经济犯罪人员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14年12月1日前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或通过驻外使馆向上述机关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自愿回国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在不少网友看来,这个通告并不怎么现实——人都跑去国外了,怎么还可能自动投案呢?但从整个海外反腐的大势和猎狐行动的成果而言,这个通告也并非虚言。这次猎狐专项行动中,嫌疑人被劝返回国所占的比例已经达到了40%。——所谓劝返,是指贪官外逃后,派出人员到国外直接与其接触,通过做工作、谈判等各种恩威并施的方式,希望其回国。此前这种劝返人们都认为不现实,但事实表明在整个反腐大环境之下,确实有效。

结语

随着国内反腐的推进,海外反腐也呈现良好势头,这对维持民众反腐信心极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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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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