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狗人士与玉林人的矛盾该如何解决

6月21日,广西玉林民间的“狗肉荔枝节”如期上演。相比往年,今年爱狗人士与玉林当地人的冲突显得更为激烈,参与讨论的网友也更多,观点对立也在不断加剧。这种状况难道就没法得到解决吗? …[详细]

爱狗人士与吃狗人士的分歧其实并不如想象般那么大

爱狗人士的行为一定程度激化了人们的逆反心理

也许很多人没有料到,广西玉林吃不吃狗肉,“成了这个夏天仅次于世界杯的第二件大事”。在广西玉林狗肉节上演多年之后,爱狗人士不断积蓄着力量,试图在这具有悠久吃狗肉传统的城市,彻底拔除狗肉节——“我们希望这个民俗,彻底被取缔。”爱狗人士如是说。

爱狗人士与玉林人形成了严重对立爱狗人士与玉林人形成了严重对立

人不应该食用狗肉,在爱狗人士看来,这是天经地义的道理。但对于大部分不养宠物狗,对狗并不感冒的人来说,这并不是一个普遍适用的道理。即便绝大多数中国人并没有食用狗肉的习惯,他们也不认可把狗作为肉用,与把猪牛羊作为肉用究竟有多大的区别。尤其是在禁食狗肉主张会影响到部分人传统习俗、侵犯部分人自由选择食物权利的情况下,“禁食狗肉”、“取缔狗肉节”的主张很难得到国人的普遍呼应。更不要说,一些爱狗人士在玉林半夜电话骚扰当地人、威胁其人身安全的做法,更是会招来人们的逆反心理。不怪乎有些网友声称,要不是爱狗人士在“闹”,他们根本不会关注跟狗肉有关的话题,当事情闹大了,他们也想去吃吃狗肉了。而这种观点,又会引来爱狗人士的激烈声讨。

但实际上,爱狗人士与吃狗人士并不是没有共识

这种程度的对立让人感到遗憾,然而,这并不是不可避免的。

不妨把问题回归到为什么有些人要主张不能吃狗肉。我们在《禁吃猫狗肉的真相》中曾经揭示过这个答案,并不是什么冠冕堂皇的“众生平等”,而是“人类看到生物受残害,心里会产生不适”,用孟子的话说,就是“君子之于禽兽也,见其生,不忍见其死;闻其声,不忍食其肉”,此即动物福利的来由。并且,这种机制还附带了一个推论,“越是接近人类的生物受残害,人们感受到的这种不适越剧烈”,此即所谓“物伤其类”。这造成的结果就是,不同动物之间的福利是有差别的,猫狗最高,其他哺乳类动物次之,爬行类和鸟类次之,非脊椎动物又次之。所以,主张不吃狗肉,本质上体现的是人免于心理不适的权利,而不是动物本身的权利。

当然,不是所有人都认为吃狗肉会引发心理不适,但这个道理还是普遍存在的。比如,现在多数人都接受的观点是,当街打死流浪猫狗非常残忍,但拍死一只蚊子和踩死一个蟑螂,却不会有多少人认为不妥。

了解了这一点,那么实际上,爱狗人士与吃狗人士就并不是完全没有共识。事实上从人们的争论来看,有些共识已经很明确地体现出来了,比如爱狗人士指责玉林人吃的是偷来的宠物狗,而玉林人声称吃的是肉狗,这表明人们都认可吃宠物狗比起吃肉狗是不恰当的做法;再比如爱狗人士认为当街屠宰太残忍,玉林人也会辩驳称一样反对虐待动物,当街屠宰只不过是习俗,何况政府也已经禁止,这表明人们都认为至少不应该残忍对待狗只。

同样,允不允许吃狗肉,与玉林是否该官方出面主办、或由商家自行组织一个大型的“狗肉节”,也是两个不同层次的问题。许多网友不反对玉林当地吃狗肉的习俗,但对是否可以以吃狗肉为主题大肆宣传,办成一个招徕游客的盛大节日,恐怕就有不同的看法了。

在尊重共识的情况下,爱狗人士可以有合理合法的护狗手段

爱狗人士护狗,目前最高明的手段是想法提高狗肉交易成本

除去“闹事”之外,较为理性的爱狗人士采取的手段是,问责当地政府狗肉来源、狗肉是否通过检疫。这一做法的目的是,提升狗肉的交易成本。所谓“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如果迫使狗贩所卖的狗肉只来自于正规的屠宰场,而并非来自于偷窃,那么狗肉的贩卖成本势必上升。如果在公共卫生问题上找到了买卖狗肉的软肋,迫使狗贩必须让一只狗有一张一检疫证,而不是一车一证,这无疑也会让狗的交易成本上升。

成本上升,消费量就会减少,从而达到减少狗只被屠宰的可能性。

承认这些做法目的是为了狗而不是人,也无可指摘之处

然而这一做法被诟病为虚伪。央视著名主持人白岩松认为,在狗的来源、卫生问题上做文章,是希望“吃狗人士吃的健康”,这实际上不是爱狗,而是爱人。在一个节目中,白岩松质问爱狗人士代表、重庆小动物保护协会会长陈明才,“如果今后都是养殖的狗,并且有相关的这种动植物的检疫,都是合格的狗肉、卫生的狗肉,您是不是就一点问题没有了?”

陈明才的回答是,如果确实来源正规、有养殖场的合法手续,那他就没有反对的理由。这个回答被不少人认为是口不对心。的确,或许有一些爱狗人士确实能接受人们只吃肉狗,但绝大多数爱狗人士,是反对人们吃任何狗类的。有人认为,陈明才这种强调来源、检疫的观点,主要就是相信一旦正规化养殖,狗肉成本必定大幅度提升,而导致交易量减少。其目的还是为了狗,而不是为了人。

不过,承认是为了狗又有什么关系呢?即便承认这些做法目的是为了狗而不是人,只要是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行事,即便是向玉林当地提起对监管部门的行政诉讼,也无可指摘之处。事实上,从外部性入手,以法律手段来撬动经济杠杠,是保护珍稀动物的常规做法。

当然,查来源,查检疫,查养殖场养护条件,查饭馆屠宰狗肉过程是否人道,会使狗肉成本上升,但玉林人也可以就这些“护狗手段”进行反博弈。比如主动推动规模化养殖,想办法再把成本降下来。

相比之下,去玉林威胁骚扰吃狗人士,并不是一个明智的选择

比起对狗肉生产环节的监督,爱狗人士去玉林街道上跟吃狗人士辩论、冲突,甚至是骚扰、威胁,并不是明智的选择。这只会激起非爱狗人士的反感。毕竟事关习俗文化、饮食自主权利,若爱狗人士以自己的一套不该吃狗的价值观强行加在别人头上,只能称之为霸道。

伦理上该不该禁食狗肉,用地方性法规来规范比较适宜

用提高成本的手段减少狗肉食用,实际上是为了规避立法引起的伦理冲突

也许有人认为,随着越来越多城市人群把猫狗当作宠物来养,反对吃任何狗肉的人会越来越多,“该不该禁食狗肉”是一个中国早晚面临的问题。不少人认为,要真正解决这个问题,可能需要进行立法。不过,基于核心问题“是否能吃”存在激烈争议,很难相信现在立法能够让所有人满意。事实上,尽管世界上已有100多个国家制定了《禁止虐待动物法》,但真正立法禁止吃狗肉的地区却很少,即便是欧洲国家像瑞士,也有部分地方保持了吃狗肉的习俗,即便有很多人抗议,政府也依然维护他们吃狗肉的权利。而我们熟知的香港和台湾地区,虽然确实立法禁吃狗肉,但这是基于这两个地区绝大多数人已经没有吃狗肉的习惯才形成的,而且有关法律是否经过充分讨论也受到当地人的质疑。例如,2007年香港法院曾将4个屠狗吃狗的人判处监禁,法官的理由是,“基于社会和文明的进步、动物权益的抬头、狗只和人类的微妙关系和情义结、立法的意愿、社会的情绪、屠宰狗只为食物是不必要的施虐”,“狗是人类最好、最忠心的朋友,一头狗会对主人忠诚、无私奉献、守护及拯救主人,但一只羊、一头牛会为人做这些行为吗?”——对于内地人们来说,至少在现在,这些理由恐怕还难有说服力。

所以,对于爱狗人士来说,用查检疫、来源、养殖条件等方式来尽量减少狗肉食用,让这一习俗衰亡,或许是更为现实的选择。而吃狗人士的理性选择,也是尽量“低调”,减少冲突的发生。

若非要对是否能食用狗肉做出规范,地方立法或许是可取之道

吃狗肉是地方性习俗,不宜全国性立法吃狗肉是地方性习俗,不宜全国性立法

如果爱狗人士与吃狗人士的冲突不可调和,非要用立法手段进行规范,也不适宜用全国性的法律来进行规范,毕竟中国地域广大,各地习俗均不相同,也不仅仅只有广西玉林有吃狗肉的习惯。随着社会风俗的变化,可能出现的情形是,某些地方已经普遍感到对吃狗肉无法接受,那么爱狗人士可以推动进行地方立法,禁止在这片区域吃狗肉,如果有居民无法接受,那么可以考虑迁出这个地区,到对吃狗肉并不排斥的地方去。这样的话,也许双方人士都会感到满意。

结语

可以预见的是,“该不该禁吃狗肉”还会继续成为社会焦点议题,甚至愈演愈烈,唯一可以确定的是,“闹”不是解决问题的方式,各退一步,或许双方都能得到想要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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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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