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银行不保密,贪官末日?

据英国《金融时报》7日报道,世界最大的离岸金融中心瑞士承诺,将自动向其他国家交出外国人账户的详细资料。这一举措在遥远的东方引起了遐想,瑞士银行不再保密,中国的贪官末日到了吗? …[详细]

瑞士的确曾是避税天堂,腐败资金存放圣地

瑞士银行保密制度:从保护客户隐私,渐变成诈骗犯、逃税者和独裁者的保护伞

1713年的日内瓦议会制订了一项规定,即银行人员应登记客户信息,但未经市议会批准,不得泄露给储户本人以外的任何第三方。这就成为了瑞士银行保密法最早的前身。

300年来,瑞士一直严格执行其银行保密制度,因而举世闻名。1934年瑞士联邦银行与储蓄银行法甚至明确规定违反银行保密规则的行为为犯罪,银行职员即便离职了,还会终身追究其责任。这一制度让各种资金来源充满了安全感,在历史上也一度起了正面作用。然而,瑞士严格的银行保密法在促进瑞士金融业和国民经济发展的同时,也为犯罪者用来隐瞒或掩饰犯罪收益提供了方便。有批评家认为,这实质上是诈骗犯、逃税者和独裁者向瑞士银行支付了丰厚的服务费,瑞士得到了繁荣,坏人的资金则得到了保护。

近年因国际反洗钱、反腐败的呼声,有所改变,但瑞士因保密制度整体上并未动摇

许多电影灌输瑞士银行资金绝对安全的观念许多电影灌输瑞士银行资金绝对安全的观念

因此,不断有其他国家指控瑞士银行的保密制度助长了各种金融犯罪。应对反洗钱等方面的压力,上世纪80年代以来,瑞士的保密制度有所松动,涉及洗钱等犯罪活动的资金将不被保护,但前提是提请国的宣称的犯罪调查在瑞士也被认为是犯罪。像逃税这样的行为,在美国属犯罪,但瑞士仅为违法,所以整体上而言,瑞士仍然可以算得上避税天堂、腐败资金存放的圣地。

而且,在很长一段时间里,瑞士的保密制度被认为是不可动摇的。如同007系列电影里,邦德只相信两个人:一个是他自己,另一个是瑞士银行家。“瑞士存放的资金绝对安全”,成为许多国人的一贯认识。

那谁来终结瑞士这悠久的为犯罪分子提供保护的保密制度?答案是,“霸道”的美国人。

这次瑞士保密制度走向终结,美国当居头功

美国的两个“霸道”法案:《海外反腐败法》(FCPA)和《海外账户纳税法》(FATCA)

1977年,受“水门事件”的影响,美国民众越来越强烈地要求厘清美国公司与外国政府之间的嗳昧关系。因此出台了《海外反腐败法案》(FCPA),历经两次大修订,该法案成为一个非常“霸道”的法案。

简单地说,该法律的内容就是禁止美国公司向国外公职人员行贿。然而问题在于,这部法律的适用范围相当广泛:FCPA禁止任何美国人或者组织从事向国外公职人员或公司行贿的行为,无论该行为是否在美国境内,并且美国当局可以根据FCPA对被贿赂的外国公司和相关个人实施处罚。打个比方,您和邻居的儿子做了朋友,邻居家长居然因此而取得了在他认为您做错事时,管教您的权力。

这当然是一种霸道行径,但正是这种霸道,推动了国际反腐败运动的前进。为改变美国企业受到FCPA的约束而他们的外国竞争对手并不受此约束的不利情况,美国还在全球范围内寻求FCPA式游戏规则的国际化,谋求美国的主要贸易伙伴也出台同样的海外反腐败法。FCPA的全球化进程最终在2003年促使联合国通过了《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其中第十六条就将“贿赂外国公职人员或者国际公共组织官员”定义为犯罪行为”。

2010年,美国国会又通过了另一个“霸道”法案——《海外账户纳税法案》(FATCA),这一法案直接让瑞士等避税天堂面临着极大压力。该法案要求,居住在美国境外、在海外拥有20万美元以上资产的美国公民和持有美国绿卡的外国人都需要向政府申报;藏匿海外资产拒不申报被视为有意逃税,一经查出会被处以高达5万美元的罚款,严重的还会被判刑。更重要的是,所有想在美国经营的外国银行都必须向美国国税局提供存款超过5万美元的美国公民账户信息,否则就会被视为与美国政府不合作。对于不合作的金融机构,如果有美国来源所得,美国将会对其总收入征收30%惩罚性税收。

简而言之,不把美国公民的账户信息交给美国政府,就甭想在美国经营,或者做好面临天价罚款的准备。

联合多国长期施加压力,美国终于让瑞士屈服

美国《海外账户纳税法案》(FATCA)终结瑞士银行保密制度美国《海外账户纳税法案》(FATCA)终结瑞士银行保密制度

近年来,赤字累累的美国政府加强了对协助本国国民逃税的外国银行的打击,首当其冲的就是瑞士的银行,而且美国政府态度极为强硬。2012年,美国政府对瑞士最古老的私人银行威格林银行提出了税务诉讼。2013年1月威格林银行认罪,承认曾协助美国公民在海外持有的12亿美元资产逃税,并向美国政府支付了5790万美元罚款,随后这家有着270年历史的银行被迫关闭。而瑞士最大的银行瑞银(UBS),则早在2010年就因自身在美国的税收咨询服务而受罚,包括罚款和追缴利润,总共支付了7.8亿瑞士法郎。

在美国的攻势之下,德国、英国等饱受逃税之苦的欧洲国家也一改往日对瑞士银行保密制度的放任,也开始不断对瑞士方面采取行动。美国还在经合组织(OECD)和G20组织的会议上,要求银行开放账户信息,并制定了一项有关自动交换信息的全球新标准。这项全球性标准由经合组织制定,并得到G20支持。在多重压力之下,瑞士终于屈服,放弃了有数百年传统的保密制度。5月7日,OECD的34个成员国和其他13个国家共同签署宣言,同意对外共享外国人在该国设立的账户的详细资料。作为世界最大的离岸金融中心,瑞士承诺,将自动向其他国家交出外国人账户的详细资料。

即便还有巴拿马、迪拜等地可转移匿名资金,但对非法资金持有者已经构成巨大压力

有传闻称,瑞士银行一宣布“不再保密”,就有天量资金从瑞士转移到巴拿马、迪拜等仍然可以匿名存放资金的地方。但这或许只能是一个短期方案,预计这类不接受新标准离岸中心将面临施压,被要求配合。经合组织今年可能列出一份不签署信息透明协议国家的黑名单。这对资金所有者也将是很大的压力。

换言之,瑞士银行数百年保密制度的终结,背后是美国主导的多国反腐败和反逃税联合行动,强大的主权国家力量让原以为不会改变的制度终结了。

但要想看到“中国贪官末日”,也须主动向瑞士等国施压

本次瑞士宣布可交换的信息仅与税收目的有关,还不能说是贪官末日

对于“自动向其他国家交出外国人账户的详细资料”,瑞士银行家协会表示:“只要所交换信息仅与税收目的有关,瑞士的银行愿意与其他金融中心自动交换信息。”

“仅与税收目的相关”,这是一个很重要的前提。毕竟,美国要求瑞士开放账户信息初衷在于追讨逃税。因此并不是所有声称有问题的资金,瑞士银行都会把信息公之于众。而逃税问题与中国人关心的“贪官转移腐败所得”,并不是一码事。官员转移到海外的资产,并不是税款少交,而往往是整个资金来源都非法。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不与瑞士等国合作,像台湾查陈水扁那样将调查定为刑事调查,腐败官员的资金恐怕仍然不会有什么问题。

中国非法资金转移至海外形势严峻,而目前并没有采取什么有力办法

然而,问题就在于,目前缺少与瑞士等国在刑事调查方面的合作。

关于非法资金流失到海外的形势,目前已经相当严峻。据研究,公开的媒体资料显示,近年来最高人民检察院、商务部、公安部、审计署、中国社科院和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在不同时间发布的外逃贪官数量和涉案金额总计有九种版本之多。综合这些说法,外逃贪官数量在4000~18000 人之间,涉案金额在400 亿~8000 亿人民币之间。但追逃的成效并不明显,自1998年至2008 年4月,中国检察机关在国内外有关部门的协助下,“成功抓获了潜逃国外的贪官300 多人。”这个数据与同期腐败分子外逃数量相比,显然不够乐观。

而被抓获的潜逃贪官,典型的是那种某国有银行支行行长诈骗、转移数十亿到国外,这其实都是特别明显的职务犯罪,与人们一般理解的官员贪腐转移资产并非一回事,类似查陈水扁账那样,“高级干部转移非法资金到瑞士银行”这样的例子还几乎未曾确凿出现过。

而按前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经济学家卡尔领导的一项研究,在2002到2011年这十年间,中国的非法资金外流数量位列榜首,约为1万亿美元(这已经是根据最新研究方法大幅度缩水后的数字)。而据波士顿咨询集团(BCG)的说法,瑞士银行存款额有27%,约合2.1万亿美元属于海外资产,这2.1万亿美元,或许有相当一部分来自中国。

要想顺势反腐败,需要主动寻求反贪国际合作

要想追回贪官转移到国外的资产,关键就在于要去查。这次瑞士银行因税务开放账户信息,即便与贪腐本身关系不大,但正如学者陈在田所言:各国经验表明,严查偷漏税行为,就可以从中发现大量贪腐线索。网上曾流传,在反腐压力下,一些贪官将财产转移到了瑞士银行。这些消息此前无法核实,现在则可以利用税收信息自动交换等机制,调查、打击国内一些贪官、富人的偷漏税乃至贪腐犯罪行为。

但前提是,中国反腐当局会主动利用这个机制。而目前还没有看到这方面的迹象。

更进一步的启发:反腐说不定需要中国版FATCA

这次瑞士银行保密制度的终结,最大的启发其实在于,对那些可能为贪官提供庇护的外国机构,不仅要寻求协助,更可以对其施加压力,事实上也完全有理由向他们施加压力,毕竟,这些贪腐分子存在外国机构的财产,所有权是中国人民。数百年的传统,只要是非正义的,照样有可能会改变。

而目前中国当局的海外反腐策略,目前还停留在发通知的阶段。如去年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做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包括:子女移居国(境)外、从业、个人收入、房产、投资等。又如2014年1月1日起施行的《国务院关于修改〈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的决定》,该办法新增的一条规定,要求拥有海外金融资产、负债的中国居民个人,应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规定申报相关情况。

但这种自律性质的通知、决定,比起霸道的、直接向外国金融机构施压的《海外账户纳税法案》(FATCA),威力显然不是一个量级的。要想真正的反腐,中国版FATCA或许是一个好选项。

结语

瑞士银行不再保密,这是中国进行海外反腐的一个好时机,但更重要的启示是:反腐要主动重拳出击,也要在制度上动动脑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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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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