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水污染源:发现27年为何仍未根治

兰州水污染事故进一步发酵,从目前官方的通报中,不难得出一个事实,造成这次污染的污染源早已存在,而且相关部门和企业对污染源的存在是知情的。那么,这个27年前埋下的隐患,为什么到现在仍未根除? …[详细]

兰州水污染发生并不“偶然”:管线隐患早已有之

此次自来水污染虽发现的“偶然”,但污染源却早就存在,且相关部门知情

在14日召开新闻发布会上,甘肃兰州威立雅水务集团称:3月8日,该厂已进行了水质检测,下次的检测应是9月8日。4月之所以能检测出苯超标,是因该厂承担了上级布置的任务,此次检测出苯超标纯属偶然,属正常工作之外。而考虑到一般情况下中国自来水厂的日检、月检所覆盖的指标十分有限,威立雅的此次声明无疑是句“大实话”。

相较于威立雅的声明,更值得深究的是13日晚间来自官方的消息。当时官方明确了,含油污水的成因是原兰化公司原料动力厂原油蒸馏车间分别在1987年和2002年发生物理爆破事故造成的渣油泄出。而对于这两起事故,兰州官方以及威立雅水务集团都是知情的。而且,这两起事故并非兰州自来水安全的唯一隐患。根据财新的记者了解,早在2007年,威立雅集团就向兰州方面汇报了自流沟频频受到人为污染的情况。《兰州晨报》也曾报道,甚至有人将大量生活污水和粪便排入自流沟。

4月12日,兰州市威立雅水务集团苯超标的水厂4号自流沟附近仍臭味刺鼻4月12日,兰州市威立雅水务集团苯超标的水厂4号自流沟附近仍臭味刺鼻

而且在专业人士看来,治理污染源的渣油泄漏并不难

清除渣油污染并不是技术难题,即便在上世纪80年代,也有能力及时清污

针对官方通报的原因,此次兰州自来水污染是源自上世纪80年代的渣油泄漏事故。而在兰州大学环境工程研究所所长、兰州市专家咨询服务团成员张明泉看来,这样的事故当年就可以处理,拖延至今难以理解。“按照规定,大城市及特大城市的水源地主输水管道周边50米内是保护区,不允许有任何与饮水设施无关的工厂、企业存在,而一旦出现可能影响到饮水安全的污染物更是要及时清除。” 在张明泉看来,即使以上世纪80年代的技术,采用客土法(土壤修复)以及换水(油污染治理)完全可以及时清除污染,更不要说如今还有更多更先进的处理技术。 他认为,从这个角度来看,污染持续20多年仍未排除难以理解。此外, 张明泉还表示,由于对渣油泄漏污染处理的拖沓,使得泄漏不仅仅会污染自来水管道,还会使得渣油下渗污染地下水,而地下水污染一旦形成其影响就将持续几十年甚至上百年。

既然相关单位知情,技术上也不困难,究竟是何原因让隐患难除

城市规划不科学,使得兰州的自来水管线只能横穿重化工区

从城市规划的角度看,兰州到今天才出这样的污染事故,已经是个奇迹。从规划上来说,西固区是兰州这个长条带状城市的上水区,黄河由这里入城,流过整个兰州。但这里却被规划成为重化工区,兰化、兰炼、兰铝等诸多高污染大企业集中在这里。上世纪80年代以来,围绕它们,又衍生出一串高污染的小企业。而被污染的自流沟有相当一段就设立在西固区,紧挨着某些石化管网。如果管线和自流沟封闭性不足的话,油污污染自来水,几乎就是自然而然的事情。

兰州市威立雅水务集团苯超标的水厂自流沟设置示意图兰州市威立雅水务集团苯超标的水厂自流沟设置示意图

此外,张明泉还发现,兰州唯一自来水取水口上游很短的距离内周边就分布有以中核集团公司504厂为代表的核工业企业和以中石油兰州石化公司、兰州维尼纶厂为代表的化工企业数十家,甚至在兰州市区水源地准保护区内就存在2个工业排污口,另有14个生活排污口。

地方政府治理污染热情不高,对涉事官员和污染企业处罚力度也不大

兰州市的自来水官网是上世纪50年代前苏联援建的项目之一,老化严重,可政府财政却未保证建设投入。根据《21世纪经济报道》的报道,2007年威立雅收购兰州供水集团45%的股份时,高达17.1亿元的股权转让款中有约6亿元的国有股转让款被政府拿走,然而这些钱却完全并没有用于供水管网建设。因为兰州市政府彻底把历史包袱甩了出去,要求新的合资公司负责全面对网管系统进行改造。

此外,虽然2008年兰州曾斥资1.5亿整治过自流沟周边环境,但收效也不明显。在去年中石化青岛爆燃事故后,国务院也曾要求排查化工管道安全,现在看,兰州的排查工作显然不到位。

而地方政府在环保治理上热情不高的原因也不难理解。一方面对于违规企业,罚金往往只有几十万,没有太大的威慑力。另一方面,地方官员的升迁与环保的关系不大。根据清华大学和新加坡国立大学的学者们对中国283个城市的市委书记和市长业绩及升迁资料的分析,数据显示,如果地级市的党政一把手任内在改善环境上的钱越多,反而越不利于他们的升迁。即便近年来实施的是所谓环境问题的“一票否决制”,在实施中主要针对的也是环境官员,一旦出现严重环境污染事件,少有当地党政主要负责人被问责。

地方政府和涉事国企之间就责任相互推诿,也提高了治理的难度

大型国有企业的环境污染事件不仅不是首次,而且问题多多;不仅是污染问题严重,而且公众和环保部门还常常对其无可奈何。美国学者、亚洲研究会主任Elizabeth Economy(伊科诺明)就曾评论道:在中国,国企污染不是什么特例,而是一种常态。数据也证实了这一点,根据环境保护部新近公布的《2009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及污水处理厂全年监测超标企业名单》透露,2009年环保部监测的7043家国家重点监控企业中,有2713家企业超标排污,约占监测总数的四成,而其中有相当部分都是国有企业。对于此次事件涉及的兰州石化,早在2011年5月18日,东方早报就曾发表《兰州政企博弈七年,拆不掉地下“定时炸弹”》,报道记者鲍志恒强调“兰州石化与当地政府均认为责任在对方,该隐患一直未得到妥善解决”。

实际上,由于大型国企身上浓重的行政色彩,并控制着重点领域的市场资源,这导致大型国企成为各个极力追求GDP政绩的地方政府追捧的对象,地方政府普遍会攀附这些财大气粗的企业,这也使得央企在地方政府面前具有心理优势。而动辄几十亿元的项目投资也很容易让地方政府在生态环境、社区影响等负外部性问题上做出让步,默许甚至纵容大型国企在投资生产过程中的不正当行为。

对于政府与污染国企博弈的影响,《纽约时报》就在2013年3月的一篇报道中一针见血的总结到“内斗,中国治理环境污染之误”。

兰州西固区内有包括兰州石化在内的大量国有化工企业兰州西固区内有包括兰州石化在内的大量国有化工企业

对管道安全的检测缺乏规范,检测结果存在舞弊空间

3月6日,兰州市民曾发现自来水出现异味。至3月16日,兰州市政府仍每天向市民通报水质数据。当时,兰州市政府协调了甘肃省水利厅、黄委会,调水增加黄河上游水流量,并对黄河上游涉水的47家企业、23条河洪道进行了全面排查。兰州威立雅水务公司还对内部设备、工艺和供水管网进行了检查。现在看来,这些检查并没有真正解决问题。

实际上,对于相关企业的管道的检测,并没有明确和强制的标准。根据《第一财经周刊》对业内人士的采访发现,“政府要求做哪些‘体检’,体检提供哪些数据、哪些项目,这都是政府要监督的,但我们没有听过政府哪个部门来我们企业强制检查。一些管道运营企业,如果没做年检或者年检了但有些项目没检,就有了安全隐患。”而在卡内基国际和平研究院(Carnegie Endowment for International Peace)能源方面的学者涂建军看来,由于工厂的监测设备的不规范,这些检测结果是可以被操控的。

更值得警惕的是类似的“隐疾”,兰州并非孤例

面对类似的顽疾,兰州并不是中国孤例,南京、厦门、青岛等城市同样存在。事实上,此次兰州水污染事故与不久前发生的中石化青岛爆燃事故如出一辙:输油管道泄漏的原油“串入”了市政水渠,在形成密闭空间的暗渠内油气积聚遇火花发生爆燃。

而环保部在2006年公布的一次全国石化项目环境排查显示,全国7000多个化工化石建设项目中,81%布设在江河水域、人口密集区等环境敏感区域,45%为重大风险源。6000多家化工厂在全国各大城市的主城区和取水区开工、排放。而直到2014年的今天,对已经远远超过6000家的企业名单、位置、环境风险评估,以及相应的处理办法,公众仍不得而知。

更令人担心的是,除了这些化工企业,城市规划部门本身对地下管线了解也不清楚。根据中国城市规划协会地下管线专业委员会调查,全国大约有70%的城市地下管线没有基础性城建档案资料,地下管线家底不清的现状普遍存在。而对于这些现状不明晰,缺乏资料的管线来说,一旦发生事故,甚至查明原因都是个问题。

此外,饮用水突发性污染还有很强的隐蔽性,有些污染很可能发生的无声无息。清华大学环境学院饮用水安全研究所所长刘文君就认为:“即使是饮用水突发性污染多次成为关注焦点,其频率也很可能被低估。近几年发生的几起重金属污染事件,如2008年株洲、湘潭镉污染事件,2012年2月广西龙江镉污染事件,包括此次兰州苯污染事件,每次都是偶然发现。”在她看来,“两次定期检测之间的发生污染,往往不能被察觉。”

结语

兰州自来水污染源顽疾难治的背后是当地政府、威立雅水务和相关石化企业的“内斗”,而在各方为了各自利益的博弈之中,公众饮水安全的诉求却被忽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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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春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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