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街捕杀流浪汉之狗:无意义的血腥

最近,动物保护的话题又引发极大的关注。四川南充阆中警方用钢叉当街捕杀了一只狗,而它的主人是一个流浪汉。许多保护动物的组织和个人在呼吁警方道歉,也有人认为当地警方之举并无不妥,狗威胁到人们的健康了,就得打。如何看待呢? …[详细]
闹市,流浪汉与被打死的狗闹市,流浪汉与被打死的狗

是伤狗,更是“伤人”

伤害了狗主人的财产权,流浪汉的狗≠流浪狗,并且此类事件有普遍性

在这次事件中,很多人都自动把这只狗称之为“流浪狗”了。但是,流浪汉的狗能直接和流浪狗划等号吗?当然不能。狗实际上是有主人的,它的主人流浪汉一直牵着它。可以把它看作流浪汉的财产。对此,南充警方的解释是,接到报警,“为避免无辜群众被狗伤害。”确实,物权的取得和行使是要以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利益为前提的。但是,流浪汉的狗并没有乱跑乱叫乱咬人,相反,一直被流浪汉牵着。就算以公共利益为名,能如此粗暴地处理别人的私产吗?答案显而易见。

实际上打“有主人的狗”的例子很多,有普遍性。著名的“汉中屠狗”事件,就是挨家挨户打狗,要建立一个“无犬区”。而南充阆中当地早有前例,在本土新闻网站“阆中在线”上,有一则刊登日期为2009年1月8日的新闻,题目就是《市民们,请继续管好自己的“狗宝宝”》。新闻中提到,从2008年年初开始,全市用了一年的时间整治狗患,全市统计犬只有42万余只,经过一年的治理,已经捕杀了10余万只。这么多只狗,当然不可能都是无主的。…[详细]

2010年就有人发帖表示阆中有关部门打了自家的狗2010年就有人发帖表示阆中有关部门打了自家的狗

不管有无主人,如此暴虐都伤害了许多人的心理、情感,人有免于不适的权利

如果单单是财产,问题还没那么复杂。可通常作为宠物的狗有特殊性。有人说禁止别人吃猫狗肉或者拦车救猫狗的人虚伪,他们可能一边念着爱护动物,一边给狗吃着肉食做成的狗粮;又或者一边说宠爱,一边给猫狗做阉割。但是,在现代社会,猫狗这样的宠物确实有着不一样的意义。它们有着情感陪伴的作用。就如同这位乞丐,狗就是他的“陪伴”。如此暴打他的“伙伴”,怎么不是践踏他的感情,甚至尊严呢?已经被打死的狗横尸在地上,流浪汉在一边神情呆滞,这一幕,深深地刺伤了数以万计人的心。

狗陪伴着流浪汉(图片来自网友菟阿七)狗陪伴着流浪汉(图片来自网友菟阿七)

除了情感陪伴之外。如此在大庭广众下残忍地伤害狗更足以让众人产生心理不适,人有免予心理不适的权利。事实上,甚至有时候不止是心理不适这么简单,会变成心理伤害。去年10月,浙江媒体报道过一个街道捕杀狗的新闻,该地区也是直接用叉来捕杀流浪狗,结果血腥的场面直接吓哭了一个两岁的孩子。他的父亲说,孩子受到了惊吓后,哭着跑回了家。自那以后,孩子变得不爱说话。无独有偶,2010年,海南媒体曾经报道过《城管持钢管铁夹全城打狗 场面惨烈吓哭小孩》。…[详细]

心理、情感无法进行理性的量化,但是对人一旦伤害,又是实打实存在的。所以,就算它是一只真正的流浪狗,如此“草菅狗命”也是非常野蛮、粗暴的,多数人的指责完全可以理解。

为保护人,防“狂犬病”而杀狗、“伤人”这个理由站不住脚

一遇到狂犬病疫情,常常就会有“运动式打狗”出现

狂犬病是相关部门捕杀狗最大的理由。这次也不例外。在遭受到广泛质疑之后,当地警方的官方回应是,依照《四川省预防控制狂犬病条例》进行处置。

2011年,《中国青年报》的一篇报道就总结过:2006年,云南省牟定县出现狂犬病疫情,全县50000只狗被悉数扑杀,其中包括4000只已经被免疫的狗。2008年,云南省弥勒县出现一例人患狂犬病死亡病例后,该县政府下令将全县内的狗和猫扑杀,共计上万只。2009年,陕西省汉中市暴发狂犬病疫情,3万只狗被警察用棍子打死……

这不奇怪,在2009年的时候,卫生、公安、农业和药监等四部委曾经联合发布过一个《中国狂犬病防治现状》。里面提到,初步建立狂犬病多部门防控机制,而公安部门的责任就是负责县以上城市养犬的审批与违章养犬的处理,捕杀狂犬、野犬。怎么界定呢?阆中打狗的警察就从“那只狗双眼通红”来做判断。…[详细]

然而,这种方法其实对狂犬病治标都谈不上,遑论治本

其实,在《中国狂犬病防治现状》这本官方报告中同样提到捕杀的作用不大,是这样论述的,“当前,由于广大农村地区缺乏动物免疫疫苗费用,一些地方对犬等主要采取捕杀的措施,导致发生疫情地区犬饲养量暂时下降,狂犬病疫情随之暂时下降;一段时间后饲养量再度上升,狂犬病疫情随之上升。”简直是野火烧不尽,因为犬类的繁殖速度是相当快的。

那么,怎么才能保护人呢?首先是治标的问题。每年我国大概约有2000多人因为狂犬病而死亡,而这部分人中九成以上是在农村。中国军事医学科学院军事兽医研究所研究员扈荣良指出,因为贫穷而无力支付狂犬病疫苗费用是这些致死病例的共同特点。如果能够解决这部分人的疫苗费用问题,是治标的办法之一。

其次是治本,疫苗要打对地方。有人打不起疫苗,另一方面又有人狂打疫苗,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基因工程室研究员、博士生导师严家新就说,目前,中国狂犬病疫苗年使用量达1500万人份,这意味着全世界超80%的狂犬病疫苗“都被中国人打了”。而实际上,狂犬病是可以被预防的,最经济有效的办法就是给犬类注射疫苗,这仅仅是给人打疫苗成本的十分之一左右。世界卫生组织推荐的是给70%以上的狗接种疫苗。按照严家新的测算,在中国,狗的总数约为1亿只,每只狗用疫苗5~10元,按70%以上的免疫覆盖率计算,总费用每年仅需5亿~7亿元。如果说在狂犬病高发的农村,强制打疫苗会有人负担不起的话,即使公共财政提供一些补贴也花费不了多少。无主的流浪狗接种疫苗也不会给财政造成多大负担。

专家扈荣良在“汉中屠狗”事件发生后曾经去当地看过,发现当地狗群的疫苗注射概率几乎是零,“某种程度上,这就是先懒政,再乱政”。有狂犬病疫情或者有这方面的任务和需求了,就高调打狗,事先却不做好注射疫苗这样的基础性工作。也就难怪专家感慨,“同样是集中力量办大事,为什么有时间打狗,却没有时间事先为狗注射疫苗呢?”

总之,明明是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病,却让狗的生命去做无谓的、低效的“补救”。…[详细]

所以,并不存在一边是防治狂犬病、维护生命健康权,一边是保护人类情感的两难抉择

人的财产权利该被保护,人的情感和免于不适的权利也应该受到尊重。不过,人当然还有生命健康权。如果当两者之间发生冲突,就得牺牲一部分了。而在不少人的眼里,杀狗是解决狂犬病的办法。

但是,通过上文就可以看出,为保护生命健康权的狂犬病防治和人类的情感权利并不是在天平的两端,非此即彼。在这个问题上,人们不需要面临两难抉择,不存在理性与情感的冲突。也就是说,打狗问题,无法用理性利益计算来压倒人们的感性权利。

即使要整治“狗患”,也不该用野蛮粗暴的方法

当然,狗咬人、扰人,破坏市容市貌也是问题,确有“狗患”一说

狗确实有咬人伤人扰人,破坏市容市貌的可能。并且,有人爱狗就有人怕狗,也会产生心理上的害怕和不适。更进一步说,以狗的繁殖能力,如果放任不管的话,数量会增长得相当快。人们将此称为“狗患”。所以,不少国家和地区都采取措施,一方面对主人加以限制,让他们不放任狗乱跑扰民且不遗弃狗,另一方面,对无主的流浪狗也加以管理。以此来治理“狗患”。

无论如何,就算用“安乐死”,也不该用当街捕杀这种原始血腥的手段

前文已经论述过,虐狗看似是狗的问题,实际根本上是人的问题。尽管一部分人可能厌恶狗,可又有为数众多的人并不反感狗,乃至喜欢狗。而即使在厌恶狗的人群中,会支持虐杀的也绝对不是主流。这样的判断,除了直观的经验外,也有历史和现实借鉴可循。

如此打狗,实在血腥、暴力如此打狗,实在血腥、暴力

动物保护的立法,最开始就是从反对虐待开始的。工业革命后的英国,城市里住的人越来越多,人们几乎每天都会看到不堪重负、被车夫公然鞭打的马匹从身边经过,很容易就心生不忍和怜悯。1821年,一位叫做马丁的国会议员提出了一项防止虐待马匹的议案。经过一番努力之后终于达成了全世界第一部动物保护法案——《禁止残酷和不当对待牲畜法》。可能会让今人感到惊讶的是,在这部法案中,保护的都是马这样的大型牲畜,猫猫狗狗是不包含在内的。这和人们的共同经验分不开——在当时,《工厂法》、《济贫法》等纷纷颁布和修订,为工人和穷人立法成为一个导向,而马匹这样的动物也是“劳动者”,是受虐待的弱势群体,更容易让人有共鸣,这暗合了当时的立法趋势和共识。可见,在茹毛饮血的时代,不会有人为虐待动物而烦恼,甚至可以说根本没这个概念。可是,随着人类物质的丰富和社会的发展,认识也会变化,反对虐待动物从19世纪开始就在越来越多的国家达成了共识,形成了立法。而这是最为基础的动物保护,还不是在谈什么猪圈该有多大这样的“动物福利”。所以,无论如何当街捕杀这种血腥残忍的手段在现代社会中都是会被唾弃的。举个例子,罗马尼亚去年通过了一个法案,捕获流浪狗,并把它安乐死。因为当地流浪狗伤人不断,咬死四岁男孩的事件更是引发极大的民愤,甚至极端人士打狗“报复”。不过该立法还是规定了“安乐死”,而不是随意捕杀。…[详细]

罗马尼亚,一个男孩被狗咬死,人们游行示威要求管束流浪狗,不过通过的法案也是对流浪狗安乐死罗马尼亚,一个男孩被狗咬死,人们游行示威要求管束流浪狗,不过通过的法案也是对流浪狗安乐死

更理想的做法是,通过法律和道德的双重约束,让养狗的人爱护并看护好自己的狗,即使偶尔有流浪狗也能够被很好地安置。但是这要求高度的社会共识和公民自律。而把流浪狗统统都给送到“救助站”,集中喂养也不实际,会带来沉重的社会负担。所以很多地方都采取先集中收容,实在找不到人领养再“安乐死”的办法。BBC的一部关于台湾的纪录片就曾经说过台湾有个另类的“世界第一”,十年来透过爱狗、爱猫人士,护送超过二千三百只流浪猫狗到美国及加拿大认养,跨地区送养宠物第一。总之,无论如何,将动物虐杀都是被一个文明社会的主流所唾弃的。

结语

以狂犬病为名,当众叉死流浪狗,无疑是毫无意义的血腥行为。不虐待动物是现代动物保护最初也是最基本的一环,根本上是在保护多数人的心理和情感,尊重人权,当然值得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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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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