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救童工是在“作恶”?

近日,有媒体曝光深圳一些工厂雇佣彝族童工,进而引发了执法部门的解救行动。然而舆论对这次曝光和解救行动颇有非议,有学者直指“剥夺孩子工作机会才是真恶人”。为何舆论会出现如此风向? …[详细]

曝光和解救童工遭到口诛笔伐

“被记者曝光后,他们只能回家继续吃玉米和土豆”

“宝安一工厂涉嫌使用69名来自四川大凉山的童工,报还是不报,这对于媒体来说本不是一个问题,但报道刊发后,各种渠道的网友反馈竟是一片骂声,让报或不报成了一个问题。”——曝光本次事件的《南方都市报》刊发“记者手记”表达了对舆论反馈的意外。

的确,在某门户网站转发的曝光新闻的跟帖中,“热帖”的头两条均是泼冷水的:“这下孩子们断了财路了,过的好谁愿意出来打工?”、“让这群孩子怎么办,他们为什么出来,媒体人为了新闻丧失了自己的道德”。

不但普通网友对曝光和解救童工颇有非议,众多意见领袖也表达了反对意见。宏观经济学者胡释之批评道“千不该万不该就是用自己无视现实的空想剥夺这些雇主提供给这些孩子的实实在在的生存和发展机会。……不想视而不见,就落井下石,谁是真恶人?一目了然。”

专栏作者伯通讽刺道“被记者曝光后,他们只能回家继续吃玉米和土豆”,并套用一段名言写道:一开始,良心人士驱赶在工厂工作的童工时,我保持沉默,因为我跑到了小饭馆打工;当他们开始驱赶在小饭馆工作的童工时,我保持沉默,因为我又跑到了黑煤矿打工;当他们开始驱赶在黑煤矿工作的童工时,已经没人为我说话了;可是,当我被赶回家挨饿,流落街头乞讨时,他们又说要“打拐”,禁止儿童乞讨……

被解救的童工也不领情

童工“不想回家,打工可以吃肉”

目前被解救的童工已经进入“遣返”阶段,其中一个孩子在被送回四川老家前表示“不想回家”,因为“在这有米饭和肉吃,回家只能吃土豆和玉米”。另一个孩子则表示,“出门前,爸爸妈妈攒了好几个月的钱,才凑够500块的路费。本来说一个月有2000块工资的,但现在就这样回去,很对不起他们。”

这样的被解救者不领情不是特例。早在2008年,东莞工厂雇佣彝族童工的现象就被曝光过,当时被解救的童工也普遍不想回家。一位女孩说“爸妈把我卖了,我不想回家。”

2008年被解救的童工女孩哭称不愿回家2008年被解救的童工女孩哭称不愿回家

的确,这些童工被解救后境遇可能更糟

回家,等待她们的是辍学、劳作、出嫁

据报道,这次被发现的童工以女孩为主,主要来自四川凉山州喜德县。如果这些女孩脱离“一天工作12小时”的“黑工厂”,回到老家喜德县,又会过上什么样的生活呢?

2011年,《中国教育报》曾深入报道喜德县女童的生活:

辍学。“村里那么多女娃娃,很多不是帮忙做农活就是照顾弟弟妹妹,读书的很少,读上高年级的就更少了”,一位辍学女孩的母亲以这样的理由拒绝前来做说服工作的志愿者。

劳作。10岁的小学生莫色,妈妈早年去世,爸爸长年在外打工。因为是女孩,莫色平时一放学就得回家做家务,还要带弟弟妹妹,往往一家人的衣物都是她一个人洗,“我爸说让我小学读完就算了,在家里照顾弟弟妹妹,帮着干农活”。除了家务的劳作,这些孩子上学本身就堪称一种劳作——她们上学往往单程就要走1个多小时的陡峭山路。已经辍学的13岁女孩伍呷则完全成了劳力,“爸爸要我割牛草,说不把背篓装满就不准回家,回家要挨打的”。

出嫁。当地彝族一些女孩在年幼时就由父母作主,与别家男孩定下“娃娃亲”,等到适婚年龄就要举办婚礼。“很多和我同龄的女孩都定了亲,到了14、15岁时,如果她们学习不好,就得举办婚礼,然后决定是在家做农活,还是出去打工。”12岁的女孩阿切说。

志愿者2011年拍摄的喜德县彝族女童志愿者2011年拍摄的喜德县彝族女童

报道中的这些女童并不喜欢如此生活,小学四年级女生曲木伍支转述了小学没毕业就出去打工的姐姐的话:“就算小学毕业也不能继续读书,那还不如早点出去打工赚钱”。

童工2000元的月薪微薄,但也快抵得上在老家务农一年的收入了

据报道,这次被发现的童工月薪2000元。这个数字显然低于深圳制造业工人的平均薪资,和超过5000元的“深圳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更是没法比。但是这个数字和童工老家的务农收入比又是另一个概念了。

根据统计数据,喜德县2012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达4063元,这个数字其实是被当地农民外出打工的收入拉高了,如果单算务农收入,则也就是2000多元,与童工在深圳一个月的收入差不多。

所以童工说“打工有米饭和肉吃,回家只能吃土豆和玉米”并非虚言。

那么究竟该如何对待童工问题

曝光童工还是必要的,舆论要注意的是“别光拣软柿子捏”

专栏作者伯通指出“如果某个国家或地区的人均GDP不到5千美元,出现童工就再正常不过”。这种观点不知道源于何处,但即便其可以成立,那么2012年人均GDP已达6100美元的中国,也不能再容忍有童工了吧?

曝光童工可以让人们注意到我们国家还有这样的“丑闻”发生,这就是曝光的积极意义。

真正需要检讨的,是曝光引发的两种舆论。一种舆论以人民日报官方微博为代表,发起“拒绝招用童工”的“微倡议”,强调法律对雇佣童工的禁止。这种舆论的问题在于,只强调对雇佣童工的打击而没有提怎么解决贫困问题,客观上可能会造成让童工处境更糟的后果。

另一种舆论是以前述胡释之为代表,将曝光的媒体说成“真恶人”,这实际上是过分强调“两害相权取其轻”,以至于连童工问题和贫困问题这“两害”的责任人都放过了,只记得所谓破坏了“两害相权取其轻”的媒体的“恶”。

这两种舆论,前者只是棒打“黑工厂”、后者只是剑指“恶媒体”,都有“拣软柿子捏”之嫌。

拒绝“童工和贫困二选一”模式,要求既不要童工也不要贫困

如果让孩子在打工受苦和回家受穷中只能二选一,那倒真需要“两害相权取其轻”。问题是,凭什么要二选一呢?以今日中国之财政实力,完全可以既打击童工也打击贫穷,两手抓,两手都可以硬。

一方面,落后地区应该把财政向教育倾斜,不要再腐败浪费,保障孩子接受教育;另一方面,发达地区应该敞开怀抱,不要再驱逐移民,保障农民工家庭在城市安居。做到这两方面,何愁童工问题及其背后的贫困问题不解决?

可如今,落后地区还在粉饰成绩,喜德县在夸耀自己扶贫成绩的新闻稿《喜德:住上好房子 过上好日子》中声称“适龄儿童基本上没有因为贫困而入不了学”,看统计数据学龄儿童入学率也是100%。而发达地区仍旧希望接纳劳动力却不希望接纳劳动力的家庭,对城市新移民“犁庭扫穴”之事干了不少。

在面对童工问题时,输出地和输入地互相踢皮球。2008年类似的童工问题被曝光,凉山方面表示“凉山十分重视民族教育工作,最重要的是东莞企业非法使用童工,把黑手伸向我州的未成年人”;而东莞方面表示“未发现被拐带现象,将帮助凉山当地的失学儿童重返学校”。这样的踢皮球现象在本次事件中也初露端倪。

走出大山当童工,或者回到大山受贫穷?走出大山当童工,或者回到大山受贫穷?

结语

如果解救童工的结果是让他们回归贫困,那么当然应该反对。我们需要的是“解救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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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彦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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