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搞笑劫匪背后:“摇头水”为何泛滥全国

前不久,一个笨贼被问供的视频传遍网络。网民捧腹于笨贼“小品化”的神态和回答,却忽视了他抢劫前服用了“大力”,且抢劫动机也是为再买“大力”。所谓“大力”到底是什么,能有如此魅力? …[详细]

“史上最搞笑劫匪”正是泛滥的“摇头水”成瘾者

视频中劫匪所说的“大力”其实是一种处方药:联邦止咳露,还被俗称为“摇头水”,有些人会大量饮用,期望获得快感,可成瘾。从这个“笨贼”的描述也不难发现其早已成瘾。通过笨贼“搞笑”视频的流行也给了人们认识泛滥“摇头水”问题的机会:

“史上最搞笑劫匪”口中的“大力”就是指联邦止咳露。

“摇头水”就是含可待因的止咳水,大量饮用成瘾者并不少见

联邦止咳露是复方磷酸可待因溶液的商品名,主要成分是磷酸可待因、盐酸麻黄碱等。这些成分组合镇咳作用很强,在正常剂量、合理使用下不足以成瘾。但因为这些成分也有中枢兴奋作用,若不遵医嘱的滥用就会致人上瘾,长期大量服用可能会造成内脏和神经系统的损伤,或引起身体其他恶性反应。所以早在1998年5月,卫生部就下发(98)第301号档,将联邦止咳露由普通药物列为处方药管理。到了2000年,监管扩大至以联邦止咳露、奥亭为代表的“含可待因成分药物”。…[详细]

虽然禁令已经颁布十几年,且管制重重,却依然阻挡不了这种类型的止咳水被曲解和滥用。

目前中国止咳水成瘾者人数究竟有多少没有确切的数据,但通过一些调查可窥一斑。2007年,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省教育局在河源、惠州、云浮、韶关的公立中学和职业技术学校针对学生做的药物滥用状况(非医疗用药)调查,发现学生有过滥用药物的达12.7%,滥用率最高的药物就是止咳水。2008年的另一项针对广东地区的调查结果类似,发现青少年(高中阶段学生)存在药物滥用行为,药物滥用率为11%,滥用药物以“止咳药水”为主(滥用率为5.3%)。从全球范围来看,情况同样严峻,根据2009年国际麻醉品管理局的报告,处方药滥用成瘾已经成为新的流行趋势,美国目前处方药的滥用人数超过了除了大麻以外的所有非法毒品的总和。

虽被监管但仍被滥用的含可待因止咳水。虽被监管但仍被滥用的含可待因止咳水。

而某些地方的“摇头水”之泛滥,甚至形成了“文化”

将“止咳水”当做“摇头水”使用最早是从香港传入内地,广东地区也是最早泛滥的地区,根据媒体报道,2010年,联邦止咳露等6大止咳水出产商共出产了止咳水2000余万瓶,绝大部分回流至广东地区,而当年广东地区医疗机构共使用止咳水不足4万瓶。

如今,“摇头水”泛滥的地区早就不局限于广州,福建、江西、浙江、江苏和东北等地区也都开始蔓延。特别是在“搞笑劫匪”所在的东北,“小泰配可非,带你蒙X带你飞(新泰洛奇、新老可非)”,“大力出奇迹”,“摇头水,喝一瓶爽一夜”,这些甚至已经成为了当地青年熟知的“顺口溜”,还有东北地区的微博网友调侃“小泰、小儿、可非,都是沈城男儿青春期指定饮品;俩人一瓶小泰,摇到明天买菜”。另一个数据也能看出这种调侃并非没有根据:今年5到6月,为了全运会,沈阳对售卖“止咳水”的店铺进行了突击治理。如此短的时间内,仅在沈阳一市,就查获各种非法销售的止咳水超过1万瓶。这些止咳水多是在便利店,彩票店,药店售卖,不少卖家还伪装成房产中介店、电动车维修店等等。此外,在很多城市的酒吧和夜店,还会定期推出名为“摇头水系列”的DJ舞曲。说“摇头水”已经形成了种文化,并不夸张。…[详细]

“摇头水文化”在中产和流动人口中都有蔓延,泛滥有迹可循

“摇头水”类药品在生理上的成瘾性和带来的欣快感,与“摇头水文化”的泛滥可以说是互为因果。前文也提到了,这种药物滥用并不止是中国的问题。实际上,各国的研究者们和政策制定者们都热衷于梳理“文化”和“药物滥用”的关系。

与域外相同:电子乐、夜店等流行文化掺杂了“摇头文化”元素,影响部分城市中产

近年在美国和中国都大热的美剧《绝命毒师》在某种意义上就反应了新型毒品在美国社会泛滥的现状,而其所影响的对象就涵盖了相当部分的城市中产。今年的8月初,《纽约时报》采访了不少专业人士,推出了一篇探讨为何“新型毒品流行于全球”的文章。文章介绍了一种类“摇头丸”药品近年来的泛滥,并将其复活的部分因素归结于有强节拍的电子舞曲回归。文章说这种有着令人兴奋的强节拍音乐渗透到了蕾哈娜(Rihanna)、凯莎(Kesha)和凯蒂·派瑞(Katy Perry)这样的流行歌手的作品里。去年在迈阿密的超级音乐节上,麦当娜因为问观众“你们中间有多少人见过莫利(Molly,类摇头丸毒品MDMA的别称)?”遭到了批评。麦莉·赛勒斯(Miley Cyrus)在新单曲《我们停不下来》(We Can’t Stop)中唱的好像是:“我们喜欢派对,和莫利一起跳舞”(她的制作人辩解说歌词是“和麦莉一起跳舞”)。…[详细]

而今年在youtube上最火的系列视频之一Harlem Shake(哈林摇)其实也遵循了同样的节拍模式。实际上,这种十分“high”的电子舞曲的别称就是“摇头舞”,音乐的旋律表现为在人耳敏感的高频上呈阶梯状反复盘旋,内容机械、简单容易让人进入幻觉,能与“摇头”药物的效果相得益彰。

在中国台湾,国立台湾大学的城乡研究所的研究人员也发表了一篇论文,尝试辨析了“全球化下台湾摇头次文化再现”。在中国内地也一样,除了“摇头水系列”这种显而易见的夜店舞曲,根据戒毒机构的统计,夜店也是很多年轻人的接触“摇头水”的主要地点。当然,对于经济充裕的中产来说,“摇头水”是相对安全的、但并不唯一的选择。…[详细]

中国特色的因素:高速的城市化也使得部分流动人口产生对“摇头水”的需求

与域外不同,相较于城市中产,在中国来自农村的人口也是“摇头水文化”的重要拥趸。在数量上甚至远高于城市人口,在广东省专门成立的新型毒品管理大队广东省第二戒毒劳教所里,新型毒品类强戒人员79.02%是来自农村的流动人员。前面视频里的“最搞笑劫匪”也是这一支的典型。

对很多进城务工人员来说,廉价迪吧是一个发泄流水线工作枯燥情绪的地方。对很多进城务工人员来说,廉价迪吧是一个发泄流水线工作枯燥情绪的地方。

而为何农村流动人口更热衷于这些,原因也不难分析。《财经天下周刊》曾在一组对富士康的报道里这样描述流水线工人的夜生活:“工人们从冰冷而机械的流水线中剥离出来,抖擞精神,成为迪厅里疯狂舞者,他们在震耳欲聋的音乐里尽情宣泄。”这些工人的夜生活有两大关键词:“廉价与发泄”。…[详细]

这种模式其实是相当部分流动人口的典型生活状态,而能增加发泄效果且相对廉价的“摇头水”(几十元一瓶)自然也成为了选择。此外,还有部分工人会出于工具性的目的选择“摇头水”,希望能依靠它的兴奋作用提神以熬过枯燥的加班,然后逐渐成瘾。

总体看,美国迷幻剂研究所的创始人里克·多布林(Rick Doblin)总结了几十年来毒品的流行,也发现了毒品似乎一直与“文化”处于一种对应关系:20世纪60年代,人们为了寻找更深的“灵性”,发现了LSD(半人工致幻剂);70年代,嬉皮文化成为主流,大麻进入郊区家庭;80年代,可卡因助长了那个贪婪年代的放纵与任性;90年代,年轻人逃避现实,吃着摇头丸整晚跳舞或者吸着海洛因瘫倒在角落里。

而以上因素并行渗透,再加之青少年乐于接受流行文化,易受环境影响的特点,最终也影响了各阶层的青少年,使得他们成为主要受害。在2010年惠州的一组调查里发现80%的吸食者都是18-25岁的青少年,而其中60%的人都是因为“好奇和觉得时尚”受害。…[详细]

此外,无知和监管缺位也给国内“摇头水”泛滥提供了土壤

具备生理上的成瘾性,流行文化的推波助澜,再加之对药物成瘾重视程度低和对药品流通的监管不力也使得“摇头水”越发泛滥:

相关教育缺位,对药物成瘾不了解,危害性也认识不足

根据预防药物泛滥领域的专家钟子荣提供的数据,预防药物滥用的成本仅为治疗药物滥用的1/50,但在预防面国内做的却远远不够。根据今年年中某医疗类杂志进行的一项在线《毒品与药物成瘾调查》,发现77.78%的网友均不知道怎样避免药物成瘾,而知道含可待因的止咳水可算作“新型毒品”的只有5.56%。…[详细]

此外处方药品监管不力,相关法律缺位也使得“摇头水”的流通不受控制

2007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了《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规定药品零售企业应按国家药监局药品分类管理规定的要求,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经营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或者其他依法经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不在岗时,应当挂牌告知,并停止销售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违反规定的,药监部门将责令其限期改正。

但其实这个《办法》有些不疼不痒,并没有什么效力,很多时候只能对违反者作出行政处罚。在深圳罗湖区就有一个案例,张某在超市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违法销售成瘾性止咳水“复方磷酸可待因口服溶液”。且深圳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在2012年4月到2013年5月期间,对该超市进行4次行政检查,均发现止咳水,为此,前后4次对该超市作出行政处罚。但该超市却屡禁不止,仍在销售上述止咳水。而直到7月29日,深圳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才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最后罗湖区检察院也仅能以涉嫌非法经营罪批准逮捕张某。…[详细]

有人需要,再加之售卖的违法成本并不高,这就使得在一些药店,娱乐场所和互联网等渠道购买到各类“摇头水”并不难。

在网上检索成瘾性咳嗽水的购买信息很容易。在网上检索成瘾性咳嗽水的购买信息很容易。

不能正视业已形成的“摇头水现象”,又放大了恶果

上述种种因素使得“摇头水”泛滥成灾,但这种被边缘的“流行文化”并没得到重视,不恰当的戒瘾举措反还加剧了这种现象产生的恶果。

缺乏多样化的戒瘾机制:发生恶果之前几乎不管,一旦发现又处理的过分夸张

需特别指出的是,由于止咳药水在临床用药剂量下不会成瘾,其止咳作用又比较明确。在适量情况下这些药物不能算作“新型毒品”,况且多数成瘾的患者是青少年,多是由于好奇、服用药物不当、想与朋友打成一片,甚至还有人仅仅是为了考试提神这样的原因而导致成瘾,他们是受害者,一般也没有危害社会,因而把他们当成“吸毒者”来对待并不合适。

而如果给这类成瘾者盖上“吸毒者”的帽子,在社会对吸毒行为的认识仍不全面的今天,这会成为这些人的终生阴影,严重影响其成长,也会对家庭造成很大的精神压力。但是如果患者家属自行主张或者迫于无奈自行在家中强行让成瘾者停止服用止咳药水,由于戒断症状的客观存在和对这个疾病的认知缺乏,不仅会成瘾者患儿躯体的痛苦,而且会造成一些精神心理问题。…[详细]

可见,对于内地这样戒瘾机制不够多样的情况来说,这很容易造成对“摇头水”成瘾者要么几乎不管,要管就只能安排进入戒毒所等机构戒瘾,让成瘾者显得“罪大恶极”。当然,内地在这方面也有值得肯定的进步,一些社区康复中心也逐渐承担了戒毒和戒瘾的工作(主要是戒毒,戒除这些药物依赖的配套还很不完善),不过在覆盖范围上也有差距。

不过,这一点中国香港就做的很好,很多方面都值得内地借鉴。在香港,各种戒瘾机构高度专门化,大部分的戒瘾服务都只是针对单一的成瘾问题,很少处理多重成瘾及其它共生精神疾病。酒瘾,烟瘾,毒瘾也包括止咳水成瘾都有专门的机构。而且很多针对戒瘾协会的名字都很有讲究,多叫做“康复服务中心”,表明提供的是康复服务,并非什么“戒毒”。这就使得不同的人都可以轻易且没有什么负担的找到专业的戒瘾协会,加入协会后会被清楚告知需要做什么,该联系谁,后续跟踪服务也很全面,邮件追访、互助活动,甚至还有戒瘾个性化比赛,让成瘾者在充分的社会化治疗下达到戒瘾的效果。除了盈利机构外,也有以义工为主导非盈利戒瘾协会,满足不同人的需要。

结语

如《纽约时报》所说,“药物成瘾流行的部分原因在于人们想依赖药物逃避现实”。而面对“摇头水”等精神类药物泛滥的问题若仍不正视,继续逃避,必然会造成恶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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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春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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